1七一二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津移通信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已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天津证监局验收。
2此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该上市议案。
3公告提示后续仍存在无法通过审核、注册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4此次辅导验收完成标志着子公司分拆上市迈出关键一步,但尚未进入正式申报阶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 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七一二移动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移通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2026年5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津证监函(2026)233号),确认完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津移通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的验收,具体情况详见津移通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津移通信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和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谨慎决策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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