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简称“长期服务计划”)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长期服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与奖金额度,资金总额为285,700,000元;
2、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3、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计划时起计算;
4、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5、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参与人的持有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份额(份)
占第六期长期服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潘刚、王晓刚、闫俊荣、张丽、张聪、张占强、邱向敏(共7人)
85,420,000
29.90
其他员工387人
200,280,000
70.10
合计394人
285,700,000
100
董事潘刚、王晓刚、闫俊荣、张丽、张聪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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