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杨国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对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增资80,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巨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对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增资 80,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10.19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杨国明、邵晓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5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055.1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杨国明、邵晓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5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31.4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25.70元/股。预留部分剩余66.2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杨国明、邵晓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