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控股2026-05-30 00:00

摘要

1武汉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拟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
2子公司排水公司拟注册2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并2026年发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3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4定于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
5本次融资合计规模达40亿元,旨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及降低财务成本,尚需股东会及监管机构批准。

公告编号:临2026一01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5月 29日下午14:4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静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内部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从而更好地满足企业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及债券融资相关政策支持,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临2026-020号公告)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债券融资工具注册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资格。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及2026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内部的负债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及2026年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临2026-021号公告)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和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拟定于2026年6月 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临2026-022号公告)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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