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摘要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6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2026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6年半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2026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2026年6月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黄锦光、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实控人控制公司
其他应收款
20,787,213.65
20,787,213.65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黄锦光、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实控人控制公司
其他应收款
53,701,425.47
53,701,425.47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小计
74,488,639.12
74,488,639.12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74,488,639.12
74,488,639.12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6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2026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2026年半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2026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2026年6月末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0
337,585,264.63
288,668,692.31
48,916,572.32
销售商品
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4,836,535.98
96,000,000.00
75,000,000.00
45,836,535.98
借款及利息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
其他应收款
35,774,384.31
33,600,000.00
1,109,503.52
1,001,956.09
69,481,931.74
借款及利息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超山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340,414.14
35,000.00
7,375,414.14
代垫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286,749.84
77,524.32
2,987,466.15
1,376,808.01
借款及利息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64,862.88
80,600,000.00
28,200,000.00
52,564,862.88
借款及利息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中方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孙公司
其他应收款
1,351,801.25
19,278.19
1,371,079.44
借款及利息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25,837.63
13,120.08
538,957.71
代垫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15,000.00
315,000.00
代垫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15,000.00
215,000.00
代垫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禾奥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5,532,213.00
15,532,213.00
债权转让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禾奥电缆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1,000.00
501,000.00
代垫费用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子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9,011,000.00
19,011,0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宜兴市中超利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500,000.00
7,500,0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3,506,199.10
9,703,514.44
13,209,713.54
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经营性资金往来
泛亚电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120,000.00
150,000.00
270,000.00
0.00
保证金
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泓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飞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董事
应收账款
300,863.00
300,863.00
销售商品
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中超景象时空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法人
应收账款
0.00
30,075.00
4,590.00
25,485.00
销售商品
经营性资金往来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飞所担任董事的法人单位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0.00
4,789,933.80
4,789,933.80
分配股利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总计
121,281,861.13
562,506,907.95
1,206,306.03
409,342,418.09
275,652,657.0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2022年6月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载明: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友达)、揭阳空港区中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贸易)均是黄锦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2007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在2018年1月至10月10日黄锦光实际控制中超控股期间,黄锦光、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中广贸易为中超控股的关联人。在黄锦光的组织、指使下,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与中超控股签订的采购合同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并借助该虚假采购合同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融出资金供黄锦光占用。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3月至5月,中超控股与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南通泉恩和重庆信友达通过前述采购合同在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山一)和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分别于2018年3月和7月各融资2,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在收到保理融资款后,随即将1,995.00万元和4,979.00万元转至中广贸易。上述资金划拨构成黄锦光对中超控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中超控股因上述保理业务被京华山一和海尔保理分别提起民事诉讼,代黄锦光承担保理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合计7,448.86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黄锦光未向中超控股归还以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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