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景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摘要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7日和7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叶湘武先生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成交的公司22,500,000股股份于近日已完成过户。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88,93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 5.05%,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叶湘武
住所
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
权益变动过程
叶湘武先生持有本公司的25,000,000股股份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其中22,500,000股已于2026年8月10日完成过户。
2026年7月3日,叶湘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叶湘伦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0股。
股票简称
石药景峰
股票代码000908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2,750,000
1.2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司法拍卖)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叶湘武
109,252,286
6.21
86,752,286
4.93
叶湘伦
2,127,724
0.12
1,877,724
0.11
毕元
304,300
0.02
304,300
0.02
合计持有股份
111,684,310
6.35
88,934,310
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684,310
6.35
88,934,310
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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