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712号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NORTH ASIA ASSETS ASSESSMENT CO.,LTD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4711020080202601164
合同编号:
XIY[2026]第0454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712号
报告名称: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484,5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6年04月25日
评估机构名称: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人员:
闫林璐(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61220051冯育(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61210014
闫林璐、冯育暂未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4月29日
ICP 备案号京 ICP 备 2020034749 号

目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评估目的 ... 11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价值类型 ... 14
五、评估基准日 ... 15
六、评估依据 ... 15
七、评估方法 ...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九、评估假设 ... 21
十、评估结论 ... 2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7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28
附 件 ... 29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长期资产组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712号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为委托人编制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范围是委托人申报的长期资产组。
三、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四、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
六、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经评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一期生产线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129.00万元,二期生产线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4,321.00万元,内蒙古豪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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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亚事点

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长期资产组合计可收回金额为 48,450.00万元(大写:肆亿捌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委托人编制至完成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告期间有效,且不超过2026年12月30日。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一)委托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单晶硅棒资产组具有实际控制权,2025年11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资产将按法定顺序变现并分配,在强制变现、时间紧迫等特殊条件下,资产将按清算价值计量,资产组清算价值将显著低于本次结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资产组清算价值将显著
主的影响。
特右旗人民政府与江西蒙
资协议》,约定:(1)包头
或其子公司(蒙安能源),
(二)2019年1月15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与江西豪安签订了《土右旗年产1.5GW高效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1)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将厂房、配套生产租赁给江西豪安或其子公司(豪安能源),租赁期为5年,相应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包括独立厂区内除厂房地外的土地面积)由江西豪安支付;(2)从交付之日起,第1-3年免收租金,第4-5年,年纳增值税税额不低于600万元,免当年租金;(3)租赁期满后,由江西豪安或其子公司按照入驻当时租赁物的评估值购买,或按照园区当年标准化厂房租金价格继续租用。
2021年3月12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与豪安能源签订了《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1)在公司已建成3GW单晶硅棒(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在土默特右旗再建设年产7GW单晶硅棒项目,形成年产10GW单晶硅棒产能。(2)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对园区区域的土地享有处分、使用、收益权,厂房为包头市新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自厂房移交被评估单位之日起五年内给予豪安能源租金方面支持,前三年免租金,后二年若豪安能源年度纳税超过2,000万元,也免租金;(3)在免租期间,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豪安能源缴纳,且前三年按照 100%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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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评
10564

(4) 自正式投产第6年开始,豪安能源可以选择按照招拍挂购买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或者按照园区当年标准化厂房租金价格继续租用;(4)若豪安能源年度总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含)-3,000万元,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按照 50%给被评估单位减免租金,减免期限为5年(2026年1月-2030年12月31日),若豪安能源年度总纳税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免租金5年(2026年1月-2030年12月31日)。
根据《土右旗年产1.5GW高效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豪安能源享有免费的5年租赁期即将于2023年底到期;根据《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豪安能源享有免费的5年租赁期于2025年年底到期,2026年后将按照年度总纳税额有条件减免一半租金或租金全免。
本次评估依据上述租金减免条款,对于免租期内享有的权利进行确认。为了规避因存在非市场化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在资产减值测试的评估中,对租金减免期间外的各年度,按照周边同类工业厂房的市场客观租金,并以评估基准日为起始考虑租金增长率后进行测算。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1072600000000
4403056489343
九、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4月25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712号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简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52874130F
企业名称: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廖志远
注册资本:43364.152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18日
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玩具销售,玩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制造,服装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持有人简介
1、证载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0Q4PWC2E
企业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7日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光伏光电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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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 经营情况
产权持有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资产负债表(单体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7
28.97
1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42,658.56
14,734.78
8,362.36
应收账款
4,398.92
2,050.31
19,642.15
应收款项融资
-
3.68
0.13
预付款项
1,102.37
1,557.12
3,042.25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3,642.90
53,235.15
41,301.14
存货
22,504.41
8,011.21
7,087.62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389.74
2,320.97
2,568.81
流动资产合计
106,702.27
81,942.20
82,021.0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905.00
2,905.00
2,90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612.34
23,244.46
35,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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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24,305.00
24,796.87
1,089.37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012.52
10,480.30
14,054.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2.09
5,420.72
7,633.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8.29
118.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665.24
66,965.50
61,532.99
资产总计
157,367.50
148,907.69
143,554.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197
3,004.74
3,004.7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550.00
-
-
应付账款
61,884.35
81,067.59
76,963.16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6,095.47
362.92
73.40
应付职工薪酬
632.50
556.43
1,151.06
应交税费
1,941.27
2.09
4.69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524.77
37,481.11
58,805.09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7.20
1,545.56
-
其他流动负债
43,018.71
15,047.97
8,456.37
流动负债合计
118,688.46
139,068.41
148,458.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1,281.45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3.33
递延收益
236.00
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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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1.10
754.47
657.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32.55
990.47
927.17
负债合计
120,821.01
140,058.88
149,385.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000.00
5,000.00
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6,905.78
6,905.78
6,905.7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2,286.68
2,286.68
2,286.68
未分配利润
22,354.03
-5,343.65
-20,024.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46.50
8,848.82
-5,831.6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546.50
8,848.82
-5,831.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7,367.51
148,907.69
143,554.03
产权持有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如下表:
利润表(单体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一、营业收入
80,960.02
23,710.18
31,443.11
减:营业成本
72,032.75
38,525.24
43,280.75
税金及附加
121.52
157.79
177.46
销售费用
62.05
17.54
41.88
管理费用
1,106.79
1,328.75
1,402.12
研发费用
3,189.67
1,250.92
690.37
财务费用
-1,547.04
-2,613.77
-3,717.67
加:其他收益
786.57
420.36
236.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8.7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5.03
-121.76
267.3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30.78
-18,101.99
-5,325.8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79
-2.20
-
二、营业利润
4,758.55
-32,761.88
-15,254.17
加:营业外收入
3.20
1.52
22.64
减:营业外支出
25.40
62.58
1,759.56
三、利润总额
4,736.35
-32,822.93
-16,9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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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费用
1,050.94
-5,125.25
-2,310.64
四、净利润
3,685.42
-27,697.68
-14,680.45
注:以上2023-2025年财务数据摘自经审计和企业确认的财务报告数据。
(二)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关系
本项目委托人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除委托人、产权持有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次评估项目涉及的相关当事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长期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为委托人编制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是经委托人确定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的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评估范围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委托人申报的长期资产组。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组账面金额合计为50,994.36万元。其中一期生产线长期资产组账面金额14,781.89万元,二期生产线长期资产组账面金额36,212.46万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资产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一期生产线
二期生产线
固定资产
45,562.99
9,712.47
35,850.53
13,227.76
22,622.77
在建工程
1,089.37
1,089.37
1,020.26
69.12
无形资产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4,054.45
14,054.45
533.87
13,520.58
资产组账面值合计
60,706.82
9,712.47
50,994.36
14,781.89
36,212.46
上述评估对象和范围与委托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一致,评估范围内的资产组构成已经委托人及审计机构确认,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摘自经审计和企业确认的财务报表。
1、实物资产的分布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固定资产主要为设备类资产,主要分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中机器设备主要有:单晶炉、发电机组、半自动截断机、螺杆式冷水机组、自动清洗机、边皮预清洗机、施普氧探测试仪、平磨机、叉车、滚磨机、低压开关柜、电容柜、卧式离心泵、过滤油罐、辛顿少子寿命仪等设备,主要分布于企业各厂房与场所内;运输设备主要为轿车、商务车及货车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主要分布于企业各职能部门与场所。
经核实设备发票以及现场勘察,其他固定资产设备权利为产权持有人本身,设备的维护保养较好,在用设备和仪器的性能可靠,质量稳定,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二期年产3GW高效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金额及维修单晶炉及其配套设备,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完工。
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单晶硅棒建设项目厂房建设相关土建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费和消防工程等。

2、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专利以、软件著作权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权包含3项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于2013-2024年取得,根据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使用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使用期限为20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内容或名称
专利类型
证书编号
申请日期
1
一种单晶硅防漏硅坩埚
实用新型
CN202421157784.4
2024-05-24
2
一种单晶硅炉加热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421143812.7
2024-05-23
3
一种连续加料硅单晶炉
发明专利
CN202310883519.8
2023-07-19
4
一种单晶硅棒防抖动拉直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1220694.0
2023-05-19
5
一种直拉式单晶硅棒的生产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1220683.2
2023-05-19
6
一种适用于直拉法的单晶硅棒的卸料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1165531.7
2023-05-15
7
一种应用于单晶炉的副炉室延长段
实用新型
CN202321151267.1
2023-05-12
8
一种单晶硅棒拉直用夹持机构
实用新型
CN202321103349.9
2023-05-09
9
一种带有渣滓收集功能的单晶炉
实用新型
CN202321062862.8
2023-05-04
10
一种单晶硅棒生产用转运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1031974.7
2023-04-28
11
一种单晶硅棒生产用的存放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0966204.5
2023-04-25
12
一种单晶硅棒生产用截断切割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0948854.7
2023-04-23
13
一种直拉式单晶硅棒生产的冷却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320909545.9
2023-04-20
14
一种可伸缩式单晶硅棒生产副炉
实用新型
CN202320909562.2
2023-04-20
15
一种单晶炉的二次加料器
实用新型
CN202320428840.2
2023-03-07
16
一种用于CZ单晶炉的CCD相机支撑和保护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0361637.8
2023-03-01
17
一种直拉单晶硅的热场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320304690.4
2023-02-23
18
一种可移动式龙门架刹车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320274427.5
2023-02-21
19
一种单晶生长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223505155.X
2022-12-28
20
一种单晶硅生产设备用的密封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021961804.5
2020-09-09
21
一种单晶硅生产设备专用气体回用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1961805.X
2020-09-09
22
一种单晶硅生产用加热器吊具
实用新型
CN202021962062.8
2020-09-09
23
一种单晶硅生产专用切割设备
实用新型
CN202021939514.0
2020-09-07
24
一种稳定性强的单晶炉用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021939515.5
2020-09-07
25
一种单晶炉高温计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02193998.9
2020-09-07
26
一种单晶炉专用的直流电源
实用新型
CN202021939881.0
2020-09-07
27
一种单晶硅生产加工拉晶炉的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1909445.9
2020-09-03
28
一种用于单晶硅生产的废料收集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1909444.4
2020-09-03
29
一种用于直拉法单晶硅生长装置的导流筒
实用新型
CN202021909851.5
2020-09-03
30
一种用于直拉单晶硅炉的排气罩
实用新型
CN202021909852.X
2020-09-03

31
一种单晶炉晶棒定位装置
实用新型
CN202021878954.X
2020-09-01
32
一种单晶硅生长装置的石墨加热器
实用新型
CN202021878955.4
2020-09-01
33
一种单晶炉硅液的防泄漏结构
实用新型
CN202021879236.4
2020-09-01
34
一种单晶炉用的高效加料机构
实用新型
CN202021878952.0
2020-09-01
35
一种废热水再利用的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920015384.2
2019-01-07
36
一种粘接晶棒时矫正晶棒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920015462.9
2019-01-07
37
一种无收尾直拉单晶硅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920015457.8
2019-01-07
38
一种纯水正洗回流循环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920016019.3
2019-01-07
39
硼镓共掺杂直拉单晶硅棒的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920015461.4
2019-01-07
40
一种断线处理辅助工具
实用新型
CN201920024135.X
2019-01-07
41
一种加速粘棒胶水固化的烘箱
实用新型
CN201920015405.0
2019-01-07
42
一种单晶炉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CN201720474391.X
2017-04-29
43
一种用于制造准单晶籽晶用9英寸直拉单晶硅的生长方法
发明专利
CN201310130245.1
2013-04-16
44
一种单晶硅棒的生长方法
发明公布
CN202211693805.X
2022-12-28
软件著作权1项,于2021年取得,根据我国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专利类型
证书编号
申请日期
1
全自动直拉单晶炉控制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1SR2136689
2021-12-24
商标权共计4项,已注册,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所有权人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1
豪安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759396
37类-建筑修理
2012-01-14至2032-01-13
2
豪安能源HA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443662
35类-广告销售
2011-11-14至2031-11-13
3
豪安AH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443774
09类-科学仪器
2011-07-14至2031-07-13
4
豪安HA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443752
01类-化学原料
2011-07-14至2031-07-13
四、价值类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要求,我们选择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可收回金额作为本评估报告的价值类

型。
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资产组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是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以2025年 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根据委托人财务报告的需要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 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的决定》;
- 财政部【2006】第41号令《企业财务通则》;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2006年);
-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评估类第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22日);
-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准则依据
- 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 中评协【2017】30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 中评协【2019】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 中评协【2018】35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 中评协【2018】36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 中评协【2018】37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 中评协【2017】33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中评协【2017】45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 中评协【2017】46号《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 中评协【2017】47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 中评协【2017】48号《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
(三)产权依据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合同、发票等)。

(四)取价依据
- 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 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分析资料、参数资料等;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及盈利预测;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WIND资讯资料;
- 企业提供的目前及未来预计市场销售价格;
- 部分产品购销合同;
- 其他与企业取得、使用资产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等其它资料;
-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其他参考依据
-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调查表、收集整理的其他资料;
- 其它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 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要求“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前两款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则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第十九条“当不存在相关活跃市场或缺乏相关市场信息时,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企业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运营做出合理性决策,并适当地考虑相关资产或资产组内资产的有效配置、改良或重置的前提下提交的预测资料,参照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分析和计算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的规定,可以采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方法得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根据有序变现的原则确定。有序变现在此定义为:企业的资产变现由资产所有人主导,选择适当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资产变现行为,资产所有人在实施清算变现过程中没有外力迫胁和时间的要求。
本次评估中,依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考虑所评估资产特点,首先采用收益法对硅片业务资产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然后,测算资产组的处置费用,最后,计算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适用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本次评估中,资产组未来收益是以硅片业务未来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加总后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得到硅片业务资产组公允价值。即:
硅片业务资产组公允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金追加额(第一期营运资金全额追加)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WACC)。
公式: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可比公司资本结构
其中: $ \mathrm{R e=R f+\beta\times E R P+R s} $
Rf:无风险回报率
β: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处置费用共包含三部分,分别为印花税、产权交易费用及中介服务费。其中印花税按照评估后资产组公允价值的 0.05%计算,产权交易费用参照产权交易市场公示的基础交易费用计算,中介费用按照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2. 资产组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应该采用资产组在现有管理层经营管理下,在未来资产寿命期内可以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的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为基础,通常最长不得超过5年,除非企业管理层能够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净现金流量现值+期末资产回收现值
预测期内每年净现金流量=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变动(第一期营运资金全额追加)

期末资产回收现值=营运资金回收现值+期末固定资产回收现值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折现率选取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
公式:WACCBT=E/((E+D))Re/((1-T))+D/((E+D))R_d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E/(D+E):股权占总资本比率
D/(D+E):债务占总资本比率
其中: $ \mathrm{R e}=\mathrm{R f}+\beta \times \mathrm{E R P}+\mathrm{R s} $
Rf:无风险回报率
β: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接受委托
本公司首先了解项目的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以及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在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在听取产权持有人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后,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组建资产评估项目组。
北京 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3-4层 100162 T: +01083549216
深圳 深圳市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601 518052 T: +0755-32899010

(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26年2月26日进驻现场,结合产权持有人填报的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通过询问、核对、监盘、勘察、检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对所收集利用的资产评估资料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通过对评估对象现场调查及收集的评估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项目组于2026年3月3日结束现场工作。
(三)整理资料、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开展独立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并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项目组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四)形成结论、提交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随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一)一般假设
1、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2、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4.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 假设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双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 假设产权持有人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 假设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
- 假设产权持有人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 假设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所提供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等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 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假设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 在可预见经营期内,未考虑公司经营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支出。
-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 假设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并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 假设产权持有人未来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 假设产权持有人根据《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豪安能源厂房及土地享有免费的5年租赁期于2025年年底到期,2026年至2030年按照年度总纳税额有条件减免一半租金或租金全免经营所租赁的资产,租赁期满后可以正常续期,并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组账面价值为50,994.36万元,其中一期生产线长期资产组账面金额14,781.89万元,一期生产线资产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为12,743.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4,129.00万元;二期生产线长期资产组账面金额36,212.46万元,二期生产线长期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31,273.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34,321.00万元。
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较高者,一期生产线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129.00万元,二期生产线单晶硅棒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4,321.00万元,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长期资产组合计可收回金额为48,450.00万元(大写:肆亿捌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对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况无。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存在多起法律诉讼,因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未提供诉讼资料,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委托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单晶硅棒资产组具有实际控制权,2025年11月18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

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资产将按法定顺序变现并分配,在强制变现、时间紧迫等特殊条件下,资产将按清算价值计量,资产组清算价值将显著低于本次结论。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资产负债等事项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2019年1月15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与江西豪安签订了《土右旗年产1.5GW高效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1)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将厂房、配套生产租赁给江西豪安或其子公司(豪安能源),租赁期为5年,相应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包括独立厂区内除厂房地外的土地面积)由江西豪安支付;(2)从交付之日起,第1-3年免收租金,第4-5年,年纳增值税税额不低于600万元,免当年租金;(3)租赁期满后,由江西豪安或其子公司按照入驻当时租赁物的评估值购买,或按照园区当年标准化厂房租金价格继续租用。
2021年3月12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与豪安能源签订了《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1)在公司已建成3GW单晶硅棒(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在土默特右旗再建设年产7GW单晶硅棒项目,形成年产10GW单晶硅棒产能。
2、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对园区区域的土地享有处分、使用、收益权,厂房为包头市新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厂房,自厂房移交被评估单位之日起五年内给予豪安能源租金方面支持,前三年免租金,后二年若豪安能源年度纳税超过2,000万元,也免租金;(3)在免租期间,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豪安能源缴纳,且前三年按照 100%奖励扶持;(4)自正式投产第6年开始,豪安能源可以选择按照招拍挂购买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或者按照园区当年标准化厂房租金价格继续租用;(4)若豪安能源年度总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含)-3,000万元,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按照 50%给被评估单位减免租金,减免期限为5年(2026年1月-2030年12月31日),若豪安能源年度总纳税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免租金5年(2026年1月-2030年12月31日)。
北京 北京市大兴区鸿坤金融谷14号楼3-4层 100162 T:+01083549216
深圳 深圳市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601 518052 T: +0755-32899010

根据《土右旗年产1.5GW高效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豪安能源享有免费的5年租赁期即将于2023年底到期;根据《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豪安能源享有免费的5年租赁期于2025年年底到期,2026年后将按照年度总纳税额有条件减免一半租金或租金全免。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未申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亦无法发现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本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遵循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我事务所及所有参加评估的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 本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一般资料、产权资料、政策文件及相关材料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负责提供,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资产评估的执业范围,因此评估机构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 资产评估师获得的经委托人、评估对象企业管理层批准的资产组对应的未来预测经营现金流量,是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形成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资产组对应的未来预测经营现金流量结合相关预测基础资料、主要假设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后予以使用。资产评估师的职责是对评估对象资产的可回收价值发表意见,不应被视为对其未来预测经营现金流量的可实现性进行保证。
-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 评估报告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为有效。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与本资产评估机构或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自委托人编制至完成评估基准日合并财务报告期间有效。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4月25日。
北方亚事资产
9103006405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亚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03056489343
(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1、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2、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营业执照;
3、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5、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6、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7、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8、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收益法测算表;
9、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索引号:CY6-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
项目
账面净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增减值
增值率%
A
C
D=C-A
E=D/A×100
非流动资产
1
其中:
固定资产
2
13,227.76
在建工程
3
1,020.26
无形资产
4
长期待摊费用
5
533.87
资产组总额
6
14,781.89
14,129.00
-652.89
-4.42
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字评估师:闫林璐 冯育
北川羌族自治县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03266489343
法定代表人:闫金山
索引号:CY6-2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要素表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净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增减值
增值率%
A
C
D=C-A
E=D/A×100
非流动资产
1
其中:
固定资产
2
22,622.77
在建工程
3
69.12
无形资产
4
长期待摊费用
5
13,520.58
资产组总额
6
36,212.46
34,321.00
-1,891.46
-5.22
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万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3056459343
签字评估师:闫林璐 冯育
法定代表人:闫全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找照
91110101MA001W1Y48

(副本)
名称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334433443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 闫全山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601
要提示 1.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 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查询。 3. 各类商事主体每年须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
登记机关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26日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跨省迁移的备案公告
(深财资备案[2024]20号)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030014507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为公司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1W1Y48。
二、法定代表人为闫全山。
三、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至本市,该公司的股东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于曦,电话:0755-83938020)
北方圆章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403036470111
抄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单位会员证书
(电子证书)
机构名称: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代码:11020080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金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001W1Y48
设立备案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
办公场所: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
北方五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4030164034343
设立公函编号:京财评[2001]297号
设立公函日期:2001年07月12日
601A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12日
资产评估师数:48人

年检信息: 通过(2026年)
有效期: 2027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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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710000013626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61220051
会员姓名:闫林璐
证件号码:650103********8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西分公司
所在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陕

年检情况:2025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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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鉴:
北川羌族自治县
民权镇
61220051
签名: 闫林璐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1007335261
(有效期至2026-04-30日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61210014
会员姓名:冯育
证件号码:610121********6

北京亚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1046460343
所在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陕
年检情况:2025年新登记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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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鉴:
正武执业会員
资产评估师
冯育
61210014
签名:冯育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10013026013
(有效期至2026-04-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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