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建工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何洪春近日被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并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其原定任期至2027年9月20日,离任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
3公司表示该事项不影响日常经营管理正常运行。
4此次高管被留置涉及监察机关介入,可能与公司治理或合规风险相关,需关注后续调查进展及对公司声誉和经营的潜在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监察委员会的通知,公司副总经理何洪春被实施留置。同时,公司董事会收到何洪春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何洪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何洪春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何洪春
副总经理
2026年8月11日
2027年9月20日
个人原因
否
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洪春的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洪春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