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戈碧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要求,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
2委员会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此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6-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等待期已届满,但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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