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戈碧迦: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摘要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同意因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拟回购注销5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4,0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18号),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但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要求,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回购基本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回购注销
1、回购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3名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5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014,000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80,000股的 30%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45,475,000的 0.70%。
3、回购价格
根据《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在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 $ \mathrm{P}=\mathrm{P}0\div \mathrm{n}。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766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25,000元。因上述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30元/股调整为10.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10.20元/股。
4、回购资金金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10.20元/股×1,014,000股=10,342,800元。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量(股)
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
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虞国强
董事长
159,000
371,000
4.70%
2
华凯
董事、总经理
75,000
175,000
2.22%
3
李金蓉
财务负责人
45,000
105,000
1.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79,000
651,000
8.25%
二、核心员工
1
张秋
核心员工
60,000
140,000
1.78%
2
王兴宽
核心员工
52,500
122,500
1.55%
3
姚金平
核心员工
45,000
105,000
1.33%
4
黄涛1
核心员工
45,000
105,000
1.33%
5
杨景顺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6
徐波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7
朴文浩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8
何蓉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9
许佳乐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10
郭公安
核心员工
30,000
70,000
0.89%
11
陈艳玲
核心员工
22,500
52,500
0.67%
12
赵玉程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3
陆海燕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4
卢盼盼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5
王新源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6
黄平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7
康蕾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8
唐华香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19
张轲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20
李辉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21
张力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22
余志强
核心员工
15,000
35,000
0.44%
23
彭雪峰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4
付强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5
闫亚东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6
杜亚东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7
王波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8
梁松林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29
韩曦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30
唐杰忠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31
杨坤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32
李卫星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33
邹鑫焱
核心员工
9,000
21,000
0.27%
34
顾青松
核心员工
7,500
17,500
0.22%
35
邹路生
核心员工
6,000
14,000
0.18%
36
王鹏飞
核心员工
6,000
14,000
0.18%
37
徐春富
核心员工
6,000
14,000
0.18%
38
龙志辉
核心员工
6,000
14,000
0.18%
39
谭晓霖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0
唐甲兴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1
杜兵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2
王飞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3
崔必锋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4
冯毅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5
王天喜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6
黄文静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7
吴魁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8
谭建明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49
秦树楷
核心员工
3,000
7,000
0.09%
50
施小军
核心员工
1,500
3,500
0.04%
核心员工小计
735,000
1,715,000
21.75%
合计
1,014,000
2,366,000
30.00%
注:上表中“授予总量”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3,380,000股,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
四、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80,950
4.18%
5,066,950
3.51%
- 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139,394,050
95.82%
139,394,050
96.49%
- 回购专户股份
0
0%
0
0%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0
0%
0
0%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0
0%
0
0%
票的公司债券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0
0%
0
0%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145,475,000
100.00%
144,461,000
100.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202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18号)。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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