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瑞华技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1日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先生
-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704,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22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6万吨/年苯酐生产项目的议案》
-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968,18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6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736,30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5%。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704,49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伟康、李昊阳
(三)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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