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惠电子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2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3该半年报已于同日在北交所披露,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决议为定期报告披露的法定程序性公告,核心信息指向同日发布的半年报正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11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bse.cn)上刊登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0)和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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