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络电子: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商络电子2026-08-11 17:30

摘要

1商络电子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公司此前于2025年9月启动可转债发行,2026年1月获深交所受理并收到审核问询函。
3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决定终止本次发行。
4公司表示目前经营良好,终止发行不会对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5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9日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 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 0200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