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江波龙2026-08-11 17:42

摘要

1江波龙公告称,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7.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专项用于公司A股股票回购。
2此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4亿至8亿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上限为735元/股。
3本次贷款承诺不代表最终回购金额,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735.00元/股(含本数)。以回购价格上限735.00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4,21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以回购价格上限735.00元/股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088,43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

双方将在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就本笔贷款协商一致后签署正式贷款合同,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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