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超达装备2026-05-29 20:06

摘要

1超达装备持股5%以上股东冯建军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397.7万股(占总股本4.85%),转让价格59.19元/股,交易金额约2.35亿元。
2本次权益变动后,冯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0.85%降至15.37%,跨越5%整数倍。
3受让方包括华夏基金等19家机构投资者,锁定期6个月。
4本次减持系首发前股东退出,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6-041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冯建军保证向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冯建军(以下简称“出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被动稀释、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冯锋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85%下降至 15.37%(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跨越 5%的整数倍;
  • 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3,977,000股,占公司2026年5月27日总股本的 4.85%;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9.19元/股,交易金额235,398,630.00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冯建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冯建军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超达装备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4,027,000股,占公司2026年5月21日总股本的 4.91%。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5月21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冯建军

11,570,400

14.12%

合计

11,570,400

14.12%

注:2026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59,453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3,977,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9.19元/股,交易金额235,398,630.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的一致行动人为冯峰,系出让方之子。冯峰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转让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股份的来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拟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股)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转让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转让股份的来源

1

冯建军

11,570,400

14.12

4,027,000

3,977,000

4.85

7,593,400

9.26

首发前股份

合计

11,570,400

14.12

4,027,000

3,977,000

4.85

7,593,400

9.26

注:2026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59,453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2,5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7%,权益变动比例为减少 5.49%。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冯建军

住所

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5/2/26-2026/5/27(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被动稀释),2026/5/28(询价转让)

权益变动过程

(1)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5%。

股票简称

超达装备

股票代码

301186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权益变动比例注

冯建军

人民币普通股(2025/2/26-2026/5/27被动稀释)

-

5.30%

人民币普通股(2026/5/28询价转让)

3,977,000

冯锋

人民币普通股(2025/2/26-2026/5/27被动稀释)

-

0.19%

合计

——

3,977,000

5.4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询价转让、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适用不涉及资金来源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冯建军

合计持有股份

11,570,400

14.56%

7,593,400

9.2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570,400

14.56%

7,593,400

9.26%

限售流通股

-

-

-

0.00%

冯锋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0

6.29%

5,000,000

6.10%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250,000

1.57%

1,250,000

1.53%

限售流通股

3,750,000

4.72%

3,750,000

4.58%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6,570,400

20.85%

12,593,400

15.3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2,820,400

16.13%

8,843,400

10.79%

限售流通股

3,750,000

4.72%

3,750,000

4.58%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

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以下公告:

1、2026年5月22日《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37);

2、2026年5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3、2026年5月25日《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2月26日公告)载明的相关权益变动完成之日,总股本计算口径与前次《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保持一致,为79,464,92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以2026年5月27日总股本81,959,646股计算。权益变动比例为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比例减去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之差。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19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

锁定期(月)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00,000

112,461,000.00

2.32%

6

2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21,308,400.00

0.44%

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0,000

19,532,700.00

0.40%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7,000

13,436,130.00

0.28%

6

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

11,246,100.00

0.23%

6

6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000

9,470,400.00

0.20%

6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

锁定期(月)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919,000.00

0.12%

6

8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5,919,000.00

0.12%

6

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4,143,300.00

0.09%

6

1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0,000

4,143,300.00

0.09%

6

11

UBS AG

60,000

3,551,400.00

0.07%

6

12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3,551,400.00

0.07%

6

13

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4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5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7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8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19

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959,500.00

0.06%

6

总计

3,977,000

235,398,630.00

4.85%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2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超达装备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0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50家、证券公司37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4家、私募基金84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25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共46份,其中45份为有效报价,1份为无效报价,前述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9.1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4,027,000股,交易金额238,358,13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20名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其中19名投资者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1名投资者未缴纳认购款项,最终转让股份数量3,977,000股,交易金额235,398,630.00元。

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及《缴款通知书》缴款要求,最终20名机构投资者获配,其中19名投资者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1名投资者未缴纳认购款项,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9.1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3,977,000股,交易金额 235,398,63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缴纳认购款项。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适用不适用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冯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

2、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冯建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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