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瑞智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0日14: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 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337,44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58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37,296,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1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 12,850,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2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05,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1.01
《关于选举吴敏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29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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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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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关于选举万志坚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29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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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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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关于选举万凯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29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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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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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2.01
《关于选举徐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2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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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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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关于选举蒋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29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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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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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关于选举杨李娟
总表决情况
337,29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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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
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70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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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429,746
99.9968%
9,300
0.0028%
1,600
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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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839,583
99.9152%
9,300
0.0724%
1,600
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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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428,846
99.9965%
9,300
0.0028%
2,500
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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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838,683
99.9082%
9,300
0.0724%
2,500
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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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37,428,246
99.9963%
9,900
0.0029%
2,500
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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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2,838,083
99.9035%
9,900
0.0770%
2,500
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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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00、4.00和5.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4.00和5.00涉及的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叶金海、王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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