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利: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贝特利2026-08-11 00:00

摘要

1贝特利董事会审议通过IPO相关决议及募投项目调整。
2公司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6570万股A股,募资总额由7.93亿元调整为7.63亿元,主要用于年产500吨特种导电材料三期、东莞改扩建、无锡研发营销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由1亿调减至7000万)。
3同时审议通过了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分红回报规划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议案,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全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各董事,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董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议案内容及逐项表决结果:

(1) 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2) 发行的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仅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公司现总股本19700万股为基数,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65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1%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4)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5) 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方案将根据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证券市场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审批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6)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采用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

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7)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交所开户并具备创业板交易资格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8)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9) 上市地点: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0) 发行时间: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后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后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1)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

21,012.26

21,012.26

2

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29,919.62

29,919.62

3

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8,333.81

18,333.8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9,265.69

79,265.6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早日完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1) 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各种公告等);

(2)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内,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方式、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时间等内容;

(3)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具体内容进行必要调整;

(4)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

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在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及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增减或其他形式的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

(5)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机构的意见或建议,对《公司章程》和有关内部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和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等主管登记/备案事宜;

(6)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 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承销保荐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聘用协议;

(8)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计划的中止或终止;

(9)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强化公司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就本次发行上市制定了《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为了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现制定《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回报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所涉承诺事项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就申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出具相关承诺函,现特制定相关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各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各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章程附件。

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各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满足上市需要,公司拟定了《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后适用)》等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议案逐项表决结果: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后适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上市后适用)》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各项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上述1-9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王全 王全

欧阳旭频

鲁斌

朱金路 朱玉盼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贝卡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

2025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叶青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俞洁芳 简洁芳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王新灵 千A+3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伟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全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通知各董事,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董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向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现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

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

21,012.26

21,012.26

2

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29,919.62

29,919.62

3

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8,333.81

18,333.8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计

76,265.69

76,265.69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关联董事。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王全 王全

欧阳旭频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鲁斌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川市博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朱金路 朱玉怡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贝特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茧事签字:

王新灵 王A+9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贝创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3205000147599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董事签字:

俞洁芳 有滋养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贝特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2026年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童话签字:

叶青 作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7599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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