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龙蟠科技2026-08-11 00:00

摘要

1龙蟠科技披露2026年7月对外担保进展,当月新增为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南京锂源及印尼锂源新能源等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8.07亿元,均在已审批额度内且无反担保。
2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85.6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高达302.8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占比280.65%。
3被担保子公司中部分资产负债率较高,但无逾期担保。
4本次担保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海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锂源”)

18,463.43

114,495.72

是

否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锂源”)

18,987.00

75,402.37

是

否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

20,000.00

164,125.50

是

否

PT LBM ENERGI BARU(以下简称“锂源新能源”)

23,221.83

0.00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00

截至2026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亿元)

85.64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302.8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子公司多在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及担保协议后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提款,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6年7月,公司累计新增为下属公司提供了总计80,672.26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主要包括:

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授信机构

担保类型

反担保情况

期限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

江苏锂源

9,757.4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江苏锂源

8,705.9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山东锂源

1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山东锂源

7,987.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山东锂源

1,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南京锂源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LBM NEW ENERGY(AP) PTE.LTD.(以下简称“亚太锂源”)

锂源新能源

23,221.83

PT BANK RAKYATINDONESIA(PERSERO)TBK

连带责任保证

无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合计

80,672.26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中,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南京锂源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常州锂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03.1398

货币

61.8825%

常州金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16.9356

货币

6.8323%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0.3125

货币

5.607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31

货币

5.1401%

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85.8091

货币

4.7870%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3.9093%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00

货币

3.909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0

货币

3.5184%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000

货币

1.9547%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01.5440

货币

1.6771%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

货币

0.7819%

合计

89,529.6941

100.0000%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中,锂源新能源为亚太锂源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控股孙公司、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亚太锂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万美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常州锂源

8,464.3415

货币

56.04%

PT AKASYA INVESTASI INDONESIA

4,979.0244

货币

32.97%

AISIS ALLIANCE L.P.

1,659.6748

货币

10.99%

合计

15,103.0407

100.00%

锂源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印尼盾)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亚太锂源

1,019,900,000,000

货币

99.99%

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100,000,000

货币

0.01%

合计

1,020,000,000,000

10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和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3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和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主要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包括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总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6.3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届满12个月止,该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6.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锂源(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25%股权

法定代表人

沈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25504675

成立时间

2021年1月28日

注册地

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323.39

241,540.92

负债总额

230,146.18

213,064.78

资产净额

36,177.20

28,476.13

营业收入

51,154.55

154,548.15

净利润

7,685.18

-1,807.12

2、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25%股权

法定代表人

石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6MA94WG662T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10日

注册地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长城街1999号

注册资本

4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0,503.15

217,443.70

负债总额

223,955.32

203,378.44

资产净额

16,547.83

14,065.26

营业收入

86,229.89

225,948.41

净利润

2,437.83

6,186.14

3、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其61.8825%股权

法定代表人

石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2MA27PX3J8Y

成立时间

2022年9月14日

注册地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3号高通科创基地

注册资本

6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8,433.21

269,804.52

负债总额

227,096.28

223,544.93

资产净额

41,336.92

46,259.59

营业收入

210,805.17

11,114.45

净利润

-5,070.87

295.71

4、PT LBM ENERGI BARU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PT LBM ENERGI BARU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亚太锂源56.04%股权,亚太锂源持有锂源新能源99.99%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常州锂源持有亚太锂源56.04%股权,亚太锂源持有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100%股权,LBM 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持有锂源新能源0.01%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IB:1703250020849

成立时间

2025年2月13日

注册地

Jalan Sawojajar Nomor 3,Kawasan Industri Kendal,Desa/Kelurahan Wonorejo,Kec. Kaliwungu,Kab. Kendal,Provinsi Jawa Tengah,Kode Pos:51372

注册资本

1,020,000,000,000印尼盾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180.19

67,643.59

负债总额

38,137.12

39,053.44

资产净额

28,043.07

28,590.15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81.68

480.69

注1: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截至2026年3月,锂源新能源工厂正在建设中,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9,757.43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为江苏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8,705.99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公司为山东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公司为山东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7,987.00万元

担保范围:(1)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

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5、公司为山东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6、公司为南京锂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7、亚太锂源为锂源新能源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PT BANK RAKYAT INDONESIA (PERSERO) TBK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23,221.83万元

担保范围:借款人在全部融资文件项下的所有担保负债(Secured Liabilities),含本金、利息、违约利息;同时独立承担被担保义务无效情形下的损失赔偿;保证自动覆盖授信后续修改、增额、展期,不以保证人知情/同意为前提。

保证期间:持续保证,直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担保负债得到不可撤销、无条件全额清偿;融资文件本身终止不终止保证责任;如部分清偿被破产程序撤销,保证责任恢复。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南京锂源以及亚太锂源为锂源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江苏锂源、山东锂源和南京锂源的母公司常州锂源的其余少数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低于 10%,其中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的关联方,与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为公司管理层参与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享有股东权益,公司对江苏锂源、山东锂源、湖北锂源和南京锂源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常州锂源的其余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也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常州锂源持有亚太锂源 56.04%股权,亚太锂源持有锂源新能源 99.99%的股权,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对担保业务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设立专职岗位对担保台账进行动态记录与管理;建立项目准入评

估机制,通过多维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用途合规性、还款来源可靠性、现金流量充足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偿债能力审查程序,通过持续追踪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及财务变化,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债务履约能力等。该管控体系旨在通过动态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担保业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申请、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相关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85.64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02.85%在公司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9.36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80.65%。

截至2026年7月31日,下属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8.84%。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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