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关于亚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摘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精工”、“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亚通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6号)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并于2023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焦召明、焦显阳、焦扬帆、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0,438,1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74,356,000股)的 63.34%。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因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况,上述股东自愿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上述限售股将于2026年8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万股。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相关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54万股。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前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2,454万股。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4,5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362,000.00元(含税),转增 49,816,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增加至174,356,000股。2026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并于当月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在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焦召明、焦显阳、焦扬帆、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限售股由78,884,418股增加至 110,438,185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焦显阳、焦扬帆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3)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为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0,438,18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
焦召明
53,666,838
30.78%
53,666,838
-
2
焦显阳
24,769,310
14.21%
24,769,310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3
焦扬帆
24,769,309
14.21%
24,769,309
-
4
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32,728
4.15%
7,232,728
-
合计
110,438,185
63.34%
110,438,185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110,438,185
合计
110,438,185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6,794,185
-110,438,185
6,356,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7,561,815
110,438,185
168,000,000
股份合计
174,356,000
-
174,356,000
七、保养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何保钦
何保钦
苏山
苏 北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146974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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