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摘要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涉案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8254.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0%。上述案件共计55起,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 2起,涉案金额合计212.63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 53起,涉案金额合计8042.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诉讼等方式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对于作为被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机构
涉案金额(万元)
案件进展
1
青岛卓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装配(江苏)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671.55
案件审理中
2
王新华
中铁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771.69
案件审理中
3
山东电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973.63
案件审理中
4
青岛开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装配(江苏)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1641.16
案件审理中
注:1、其他金额诉讼共51件,合计约:4196.77万元,均为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案件;
2、中铁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铁装配(江苏)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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