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捷成股份2026-05-29 19:18

摘要

1捷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向55名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授予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元/股。
2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董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1.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五)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0元/股。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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