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诉讼的进展暨执行结案的公告

天海防务2026-08-08 00:00

摘要

1天海防务公告关于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诉讼执行结案。
2公司作为申请人,累计收到原股东李露支付的奖励款及现金补偿款等执行款项共计4,262.90万元。
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已送达《执行结案通知书》,本案于2026年8月7日执行完毕。
4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具体损益影响以财务核算为准。
5截至公告日,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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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诉讼的进展暨执行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结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本次申请执行金额:(1)奖励款项人民币1,392.31万元及利息;(2)现金补偿款人民币2,363.8万元及利息;(3)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本次重大诉讼涉及的执行款人民币4,262.90万元,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与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李露女士支付补偿款合同纠纷一案对方当事人的执行款项。同时,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沪0117执11570号】。现将本次执行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24年1月,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李露女士支付补偿款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涉案的金额为(1)奖励款项人民币1,392.31万元及利息;(2)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2,363.8万元及利息;(3)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该案件的受理、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泰州市金海运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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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进展公告》《关于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关于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5-009、010、064)。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划转给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款人民币4,262.90万元。同时,公司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沪0117执11570号】,本案于2026年8月7日执行完毕。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本次重大诉讼涉及的执行款人民币4,262.90万元,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款收款凭证;

2、《执行结案通知书》【(2025)沪0117执11570号】。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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