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海能源公告称,为满足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12亿元借款额度(公司9亿、邢台新能源1亿、翔福新能源2亿),期限2年可循环使用,年利率4.45%,无担保。
2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及独董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股东会批准。
3此举旨在保障现金流稳定及项目推进,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向控股股东借款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流稳定,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充足资金,并有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利率参考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同期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22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本息合计16,189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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