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精智达2026-08-08 00:00

摘要

1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及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后续发行事项并履行信披义务。
4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
5该事项标志着公司股权再融资获监管放行,进入实质发行阶段,有助于补充资金实力,但具体发行价格、规模及对象尚未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9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1058357

联系信箱:jzd@seichitech.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田方军、谢欣灵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87109

联系邮箱:ibd_seichi@ib.ghtt.com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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