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芯导科技2026-08-08 00:00

摘要

1芯导科技于2026年8月7日收到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发行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吉瞬科技100%股权及瞬雷科技17.15%股权,实现对瞬雷科技100%控制。
2本次拟向盛锋等4名自然人及瞬雷优才合计发行约276万张可转债购买资产。
3批复有效期12个月,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披义务。
4此次获批标志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入实施阶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从而直接及间接持有瞬雷科技 100%股权,实现对瞬雷科技的 100%控制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3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盛锋发行1,196,20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黄松发行 523,3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王青松发行523,3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李晖发行373,814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3,92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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