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摘要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1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5-1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110A017996号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炬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炬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炬光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炬光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炬光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炬光科技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72600661019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现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90,000股,发行价格为 78.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973.81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0,852.17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66,121.64万元。另减其他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2,856.89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64.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与炬光(合肥)光电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3月18日,与全资子公司炬光(东莞)微光学有限公司、炬光(韶关)光电有限公司、Heptagon Photonics Pte. Ltd.、Heptagon Photonics Malaysia SDN. BHD、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LIMO GmbH、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西安丈八北路支行
20000025315100065805054
7,509.43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东支行
611301034013001618852
24,353.74
-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456010100101158282
75,454.61
-
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456010100101158531
14,964.90
-
已注销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897387753
43,838.96
33.63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898709588
-
-
已注销
中国银行西安四季东路支行
102101224854
-
1,517.60
中信银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8111701011500795397
-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72040078801100003624
-
4,157.15
合计
166,121.64
5,708.39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2,856.89万元为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注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尚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7,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名称: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业化项目,变更为新项目名称: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增加至432,573,900.00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7,028,100.00元变更为 199,251,000.00元;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减少至117,426,1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49,649,000.00元变更为117,426,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9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之“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8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538.46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3日出具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0002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2,355.95万元。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止日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
是否赎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结构性存款
7,000.00
2026/5/13-2026/8/13
1.80%
否
总计
/
7,000.00
/
/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186,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500,000,000.00元人民币投资建设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预计500,000,000.00元,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100,809,900.00元,二期项目将根据市场需求推进。一期项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向炬光(东莞)微光学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再由炬光(东莞)微光学有限公司向炬光(韶关)光电有限公司投入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一期项目其他所需资金及后续项目所需资金由炬光(东莞)微光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炬光(韶关)光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炬光科技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00.00元投资建设炬光科技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本次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500,000,000.00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其他所需资金及后续项目所需资金由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炬光科技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27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6,000万欧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7,624.23

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益),在新加坡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部分投资金额用于购买资产。截至报告期末,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152.65万元(包括本金人民币17,624.23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益人民币1,528.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1,726.41万元(含节余本金 10,575.8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入1,150.53万元)于2024年度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节余资金4,300.49万元(含节余本金3,571.9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益 728.52万元)于2026年1月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1,471.88万元,于2025年度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3,2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完成回购,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0,190,794.7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2024年,公司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等事项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编号:2024-102)。公司已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公告编号:2024-10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整体经营提供资金保障,不直接产生独立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回购公司股份项目和购买ams-OSRAM AG资产项目不直接形成独立的收益来源,其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运作、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及增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聚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建设,由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

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储备及产业化能力,不直接产生独立的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原因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西安炬光科技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庆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附表1: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101990027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3,264.76[注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1,016.6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616.9310.18%
2022年:
35,763.58
2023年:
50,335.64
2024年:
43,632.68
2025年:
21,415.68
2026年1-6月:
9,869.1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注2]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
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注3]
24,353.74
24,353.74
13,777.86
24,353.74
24,353.74
13,777.86
-10,575.88
2022年10月
2
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业化项目
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16,702.81
19,925.10
21,324.54
16,702.81
19,925.10
21,324.54
1,399.44
2026年9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4]
14,964.90
38.70
38.70
14,964.90
38.70
38.70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45,000.00
46,725.68
45,000.00
45,000.00
46,725.68
1,725.68
不适用

5
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注4]
13,394.64
2,261.89
13,394.64
2,261.89
-11,132.75
2027年12月
6
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3][注5]
16,026.90
16,026.90
16,026.90
不适用
7
超募资金-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
超募资金-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注5]
10,000.00
6,428.03
10,000.00
6,428.03
-3,571.97
2024年12月
8
超募资金-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
超募资金-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
8,000.00
7,189.48
8,000.00
7,189.48
-810.52
2028年12月
9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回购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回购
26,619.08
28,090.96
26,619.08
28,090.96
1,471.88
不适用
10
超募资金-购买ams-OSRAM AG资产
超募资金-购买ams-OSRAM AG资产
17,624.23
19,152.65
17,624.23
19,152.65
1,528.42
不适用
合计
101,021.45
164,955.48[注6]
161,016.69
101,021.45
164,955.48[注6]
161,016.69
-3,938.79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63,264.76万元。
注2: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进行投资的金额。
注3: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4年7月31日正式结项,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1,726.41万元(含节余本金10,575.8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入1,150.53万元)已于2024年度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6年3月在浦发银行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研发中心项目节余资金合计13,394.64万元(含节余本金11,703.91万元及衍生利息收入1,690.73万元)全额转入上述专户。
注5: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节余资金4,300.49万元(含节余本金3,571.9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收益728.52万元)于2026年1月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6: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系因公司将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衍生利息收入1,690.73万元随节余资金一并转入新项目 “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必利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蒋一涛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萍叶萍

附表2: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7260006G1019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
编制单位: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1-6月
1
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
78.80%
注1
4,180.72
1,395.72
1,242.44
1,954.49
9,952.01
否[注2]
2
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注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
高端光学元器件制备技术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
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
超募资金-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
51.80%
不适用[注3]
不适用
不适用
2,220.01
322.89
2,542.90
是
8
超募资金-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注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回购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
超募资金-购买ams-OSRAM AG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2年,项目全部达产后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25,25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2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10年(含建设期)。
注2: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及产能释放情况符合预期。该项目主要产品快轴准直镜等主要面向工业领域光纤激光器下游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下游客户降本诉求传导至上游元器件环节,FAC等产品市场价格整体承压,导致项目产品单价、实际效益未达测算水平,系行业共性价格波动原因导致。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通过工艺优化、产线自动化升级及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依托东莞微光学基地积极推进产品结构战略性调整,围绕高速光模块、OCS和CPO等新一代高速光互联技术及高附加值领域持续布局,加快拓展新应用市场与客户群体,推动募投项目效益持续改善与释放。

注3: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未承诺经济效益。
注4:截至2026年6月30日,“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术产业化项目”和“泛半导体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公司法定代表人:
赵小刚生
510190311107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一萍


姓名 李杨
工作单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证书编号: 110101560702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19 年 01 月 17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姓名:李畅
证书编号:110101560702
年 月 日
/ y /m /d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李杨
年 月 日
/y /m /d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年 月 日
/y /m /d

姓 名
Full name 古伟涛
性别 男
Sex
出生日期 1979-12-28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双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100007274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府永
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2020年12月8日
lyjmjd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行政所
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2020年12月18日
/y /m /d
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年
月
日
/y
/m
/d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年
月
日
/y
/m
/d
古伟涛的年检二维

证书编号: 110002430905
批准注册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16 年10 月18 日 Date of Issuance /y /d
A任职资格检查合格
BICPA
BEIJI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7CPA007759
49343322 2977449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49343322 29774496
2017 合格,继续有效一年。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姓名:古伟涛

证书编号:110002430905
年 月 日
/y /m /d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说明
名 称:致同会计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教同会讲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11000000072741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凭证。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主任会计师:
租、出借、转让。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1]0130号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执业日期: 2011年12月13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一日
北京市财政局
监制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105592343655N
(副 本)(20-1)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强师事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000000072141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5235万元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年12月08日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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