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8.5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96%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
91310104MA1FRMQD1W不适用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104MA1FRMQC32□不适用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10104MA1FRMQEXL□不适用
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10104MA1FRMR1XW□不适用
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10104MA1FRMQY3L□不适用
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10104MA1FRMR015□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8月6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6个持股平台)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8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16,8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本次权益变动后,6个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8.51%变动为 7.96%,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上海见慧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1.7251
2.13
833.7251
2.03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
2026/05/26-2026/08/06
上海见鑫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4.1251
1.60
617.4151
1.51
上海见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5351
1.30
506.1151
1.23
上海见筠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5.0351
1.26
465.9819
1.14
上海见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3351
1.25
463.1751
1.13
上海见理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1.3551
0.98
378.0151
0.92
合计
3,486.1106
8.51
3,264.4274
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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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6个持股平台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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