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6: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华立股份2026-08-08 00:00

摘要

1华立实业公告收到苏州尚源智能业绩承诺补偿款。
2因尚源智能2024-2025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4688.13万元,未达承诺的9100万元,按协议测算应补偿总额10122.06万元。
3公司通过抵扣第三期交易价款6442.34万元及收到现金3679.72万元,已全额收回补偿款。
4至此,业绩承诺方已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源智能”)原股东签署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并结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6)第8551号),尚源智能未达成相关业绩指标,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7日和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补偿公式:当期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 \div $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 $ \times $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一已补偿金额,本期应补偿金额计算情况如下:

2024-2025年累计承诺净利润:9,100.00万元;

2024-2025年累计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688.13万元;

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15,600.00万元;

本次交易总对价:35,790.78万元;

测算结果:应补偿总金额=10,122.06万元。

二、业绩补偿的履行情况

(一)通过应付交易价款抵扣部分业绩承诺补偿款项的具体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已优先在2025年度应支付的交易价款中进行了扣除,即第三期交易价款6,442.34万元,抵扣后业绩承诺方应支付补偿

总金额为3,679.72万元。

(二)通过现金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3,679.72万元。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交易价款抵扣及收到现金汇款的方式,累计收回业绩承诺补偿款项共计10,122.06万元,业绩承诺方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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