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柏诚股份2026-08-08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无锡荣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03.24万股,占总股本0.39%。
2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由71.27%降至70.88%,触及1%刻度。
3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计划,未违反承诺,不触发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实控人变更。
4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仍有减持可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过建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71.2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70.88%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请注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211MA1YNGJA1G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20MA1XFPT62Q不适用

过建廷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收到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所持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6日,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62%。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1.27%变动为 70.88%,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

2.85

1,296.7600

2.4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2026年8月6日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

26,000.0000

49.41

26,000.0000

49.41

/

/

过建廷

10,000.0000

19.00

10,000.0000

19.01

/

/

合计

37,500.0000

71.27

37,296.7600

70.88

--

--

注:

1、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鉴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244

股进行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从而使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前比例”按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26,202,583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按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526,176,339股为基数计算;

2、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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