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黄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处理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债务重组等事项;
2二是同意控股子公司签订不超过2.2亿美元的海外日常经营合同。
3会议程序合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此举标志着公司收缩非核心稀土业务,聚焦黄金主业,同时推进海外重点项目运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前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董事会同意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并授权管理层指定人员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处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债务重组等工作。若相关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将另行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220,163,577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内签订经营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合同相关后续
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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