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奔朗新材: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奔朗新材2026-08-07 18:25

摘要

1奔朗新材发布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1827.17万元至2000.01万元,价格上限17.80元/股,预计回购102.65万-112.36万股(占总股本0.56%-0.62%)。
3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4公司董事及高管近期存在减持行为,但承诺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
5该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审批及股价超上限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 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用途:口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 回购规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827.1700万元,不超过2,000.0080万元

(4)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17.80元/股

(5) 回购资金来源:拟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6) 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拟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审议未通

过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股份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及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上市以来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和部分自有资金一并实施股份回购注销。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股份回购》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10.91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7.8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 $ \mathrm{P=(\mathrm{P0}-\mathrm{V}^{*} \mathrm{Q} / \mathrm{Q0})} / (1+\mathrm{n})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8,271,700.00元,不超过20,000,08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26,500股-1,123,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644%-0.6178%,资金来源为拟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 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拟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回购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1.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1.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080.00元和下限18,271,700.00元,回购价格上限17.80元/股计算,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回购实施前

本次回购实施后(按规模上限完成)

本次回购实施后(按规模下限完成)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329,078

32.0701%

58,329,078

32.0701%

58,329,078

32.0701%

  1. 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123,550,922

67.9299%

122,427,322

67.3121%

122,524,422

67.3655%

  1. 回购专户股份

0

0.00%

1,123,600

0.6178%

1,026,500

0.5644%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0

0.00%

0

0.00%

0

0.00%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0

0.00%

0

0.00%

0

0.00%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0

0.00%

0

0.00%

0

0.00%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00%

1123600

0.6178%

1026500

0.5644%

总股本

181880000

100.00%

181880000

100.00%

181880000

100.00%

(2)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36亿元、货币资金3.15亿元、未分配利润3.90亿元、资产负债率 30.44%、每股净资产5.15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按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00.008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5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4%、占货币资金的 6.34%,总体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08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8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23,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78%。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杨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海沃众远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3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69,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陶洪亮及其一致行动人暨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自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14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75,0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的《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3、除上述股份减持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股份减持系基于个人及员工持股平台部分合伙人资金需求而进行,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4)相关主体回购期间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及时披露回购进展及结果公告,并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公司最近12个月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公司最近12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是否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北京证券

交易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因交易违规受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8)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1、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拟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风险;(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4)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股份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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