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并行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37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并行科技
股票代码:920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2205-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13号楼11号地下一层B2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一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7
一、备查文件 ...17
二、备查地点 ...17
附件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并行科技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
指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西藏龙芯
指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清控银杏南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453%,银杏华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9348%。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89%,银杏华清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3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12%,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到15.0000%。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中若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MA1N4UAJ2L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罗茁
注册资本
4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2205-9室
邮编
226000
联系电话
010-82159800
主要业务
对中小企业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主,进行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
经营范围
对中小企业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主,进行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股东属性
股东类别
1
嘉兴清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机构股东
2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股东
3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机构股东
4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机构股东
5
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机构股东
6
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股东
7
清控银杏投资中心(南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机构股东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769157641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
吕大龙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13号楼11号地下一层B25
邮编
100193
联系电话
010-82158856
主要业务
对中小企业开展创业投资业务为主,进行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东信息
系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吕大龙先生系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西藏龙芯、银杏华清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与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公司股东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清控银杏南通基金和银杏华清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5.16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情况
做出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清控银杏南通基金
罗茁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北京
否
无
不适用
银杏华清
吕大龙
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无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784852
成立日期
2015年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
吕大龙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A4-2-3-1
邮编
850011
联系电话
13681500948
主要业务
股权投资
经营范围
对科技业及高新技术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科技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及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属性
股东类别
1
吕大龙
80%
自然人
自然人股东
2
何珊
20%
自然人
自然人股东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
否
惩戒对象
姓名
吕大龙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并行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公司在北交所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并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6-114)(以下统称“《预披露公告》”),计划自《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其中,清控银杏南通基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52%;银杏华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6,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3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清控银杏南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723,751股,银杏华清持有公司股份566,3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184,287股,占公司总股本15.1601%。
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9% ,银杏华清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3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12%。
本次权益变动后,清控银杏南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663,851股,银杏华清持有公司股份529,2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8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吕大龙
持有股份
4,094,200
6.7581
4,094,200
6.75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94,200
6.7581
4,094,200
6.7581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2,800,000
4.6218
2,800,000
4.62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0
4.6218
2,800,000
4.6218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股份
1,723,751
2.8453
1,663,851
2.74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3,751
2.8453
1,663,851
2.7464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
持有股份
566,336
0.9348
529,269
0.8736
其中:无限
566,336
0.9348
529,269
0.8736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售条件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9,184,287
15.1601
9,087,320
1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84,287
15.1601
9,087,320
1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及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杏华清于2026年2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6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3%,减持后持股数量566,336股,持股比例为 0.9348%。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亦可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市公司: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四层
联系人:师健伟(董事会秘书)
电话:010-82780511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
股票简称
并行科技
股票代码
920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幢2205-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13号楼11号地下一层B2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表决权委托□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吕大龙
持股数量4,094,200股,持股比例6.7581%
2、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2,800,000股,持股比例4.6218%
3、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1,723,751股,持股比例2.8453%
4、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566,336股,持股比例0.934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义务披露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90,087股,持股比例合计3.7801%;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184,287股,持股比例合计15.16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吕大龙
持股数量4,094,200股,持股比例6.7581%
2、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2,800,000股,持股比例4.6218%
3、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1,663,851股,持股比例2.7464%
4、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529,269股,持股比例0.87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93,120股,持股比例合计3.6201%;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087,320股,持股比例合计1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
方式:集中竞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的6个月是否
是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8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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