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峰科技于2026年8月7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3号)。
2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发行事宜并及时披露进展,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53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868752
邮箱:office@gifore.com
保荐代表人:吕谦、罗黎明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邮箱:hyzqipo@huayuanstock.com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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