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金辐照2026-08-07 18:14

摘要

1中金辐照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2公司拟募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长沙、合肥、嘉兴灭菌项目及钴源采购等,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认购1亿元。
3回复详述了募投项目必要性、产能消化措施及效益测算合理性,确认X射线新技术实施风险可控。
4针对2025年扣非净利下滑20.42%及2026Q1下滑9.19%,公司解释系毛利率下降及费用增加所致,认为负面因素不持续。
5此外,确认货币资金存放合规,无财务性投资,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page=0,bbox=[563, 2107, 687, 22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六年八月

目 录

问题一 ...2

问题二 ...70

问题三 ...74

其他问题 ...75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主要业务领域为辐照技术服务(包括辐照灭菌服务和辐照改性服务)、消毒供应服务和技术检测服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简称项目一)、合肥市综合灭菌技术中心项目(简称项目二)、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灭菌医疗器械30万立方米项目二期(简称项目三)、钴源采购项目(简称项目四)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中国黄金集团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上述募投项目中,项目二、项目三取得能评,项目一、项目四不适用能评。此外,项目一、项目四涉及非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募投项目的情形。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主要使用钴源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其服务能力很大程度上由钴源活度决定,持续的自然衰减将导致钴源活度的下降,从而降低公司的服务能力。公司现有技术以 $ \gamma $辐照、电子束辐照为主,本次募投涉及新建X射线辐照装置,属于公司新涉足的技术方向,该类装置在工艺控制、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等方面与现有体系存在差异。

公司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为131702.52万元,总负债为24221.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39%。公司货币资金中存放于关联方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款项为26565.32万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99.62%。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下滑20.42%、9.19%。

请发行人结合最新一期财务数据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已形成的相关收入及业务量、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或服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如涉及产品或服务升级,请进一步说明相关技术和

人员储备等情况,是否涉及研发,结合技术来源、后续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发行人实务操作经验,说明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地域分布和技术路线情况、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各产品或服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复性投资。(3)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测算的合理性;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及目前进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及置换情况;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是否依赖海外进口,是否存在因进口设备采购问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4)结合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包括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情况、放射源采购价格变化情况、政府补助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各年预测收入构成、销量、毛利率、净利润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可实现性等,并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相关负面因素是否持续并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5)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是否已全部完成,认定募投项目无需履行能评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结论是否得到对应主管部门的确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还需提前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如需,请补充说明相关许可、资质或认证获取的具体进展情况。(6)通过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子公司是否新设立,发行人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7)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长短期负债、资产负债率、未来大额资本开支等情况,以及资金集中存放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限,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在当前资产负债率较低情况下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合计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

定。(8)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结合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持股占比上升,是否涉及要约收购义务、是否涉及现有股份的锁定安排。(9)说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的股票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上下限;说明已确定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明细,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如来源于对外借款,说明后续偿还安排及可行性,是否涉及质押,是否可能通过减持方式偿还借款。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5)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4)(6)-(9)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8)(9)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已形成的相关收入及业务量、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或服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如涉及产品或服务升级,请进一步说明相关技术和人员储备等情况,是否涉及研发,结合技术来源、后续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发行人实务操作经验,说明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已形成的相关收入及业务量、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或服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1)公司报告期内各业务已形成的相关收入及业务量

2023-2025年度以及2026年1-3月,公司各业务已形成的相关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辐照技术服务

8,127.87

94.14%

34,072.97

93.60%

33,308.56

92.91%

31,724.65

92.02%

消毒供应服务

465.58

5.39%

1,748.84

4.80%

1,675.32

4.67%

1,556.84

4.52%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8,593.45

99.53%

35,821.81

98.40%

34,983.88

97.58%

33,281.49

96.54%

其他业务

40.78

0.47%

580.93

1.60%

867.37

2.42%

1,193.94

3.46%

营业收入合计

8,634.22

100.00%

36,402.74

100.00%

35,851.25

100.00%

34,475.4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各期的主营业务占比均在 90%以上。从产品或技术类别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又分为两大类,即辐照技术服务、消毒供应服务,辐照技术服务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类型。从技术手段来说,公司辐照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 \gamma $辐照、电子束辐照等,目前公司辐照技术服务以 $ \gamma $辐照为主, $ \gamma $辐照收入占辐照技术服务收入 90%以上,电子束辐照收入占辐照技术服务收入在 10%以内。

由于客户辐照产品品种、客户习惯等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辐照客户约定的计费方式较多,主要有以重量计费的元/吨、元/公斤,以体积计费的元/立方米,以装载容器数量计费的元/托箱、元/箱等,另外还有元/次、元/件、元/个等等。报告期内,以元/托箱、元/箱、元/公斤、元/吨为最主要的计费方式,计费收入占辐照技术服务合计收入的 80%以上。消毒灭菌业务则可以用器械把数作为业务量。各期的业务量情况如下表:

业务类型

业务量单位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辐照技术服务

托箱数(万)

5.83

24.11

31.09

21.10

箱数(万)

62.72

235.36

173.15

151.67

吨数(万)

1.04

4.46

4.36

5.05

公斤数(万)

1,649.39

6,364.04

6,142.35

6,096.30

消毒供应服务

器械把数(万)

123.82

460.51

390.02

345.49

(2)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0,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17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9.90万元,用于下述项目:

投资项目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进度比例

1

钴源采购项目

钴源采购项目

35,400.00

7,949.90

8,113.59

102.06%

-

2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2,600.00

2,000.00

2,013.95

100.70%

2021年5月1日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690.05

106.90%

-

合计

48,000.00

19,949.90

20,817.59

104.35%

-

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情况如下表:

投资项目

建设内容

技术

市场应用及下游客户

钴源采购项目

天津金鹏源、上海金鹏源、深圳金鹏源、重庆辐照、武汉辐照、青岛分公司等主体的钴源采购

γ辐照

主要覆盖各子分公司业务所属区域市场,下游客户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行业企业为主

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

青岛分公司,电子束辐照中心建设

电子束辐照

主要覆盖山东及周边区域市场,下游客户以宠物食品企业为主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各项目付现成本费用

-

-

(3)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简称“长沙项目”)

40,000.00

10,000.00

2

合肥市综合灭菌技术中心项目(简称“合肥项目”)

40,000.00

20,000.00

3

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灭菌医疗器械30万立方米项目二期(简称“嘉兴项目二期”)

10,844.00

10,000.00

4

钴源采购项目

34,000.00

34,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30,844.00

80,000.00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技术、市场应用、下游客户情况如下表:

投资项目

建设内容

技术

市场应用及下游客户

长沙项目

辐照中心及办公楼、厂房等

γ辐照装置一套和电子加速器一套

主要覆盖湖南及周边区域市场,下游客户以化妆品、食品、医疗保健企业为主

合肥项目

辐照中心、办公楼等

X射线辐照装置一套、电子加速器一套

主要覆盖安徽及周边区域市场,下游客户以食品、医疗保健企业为主

嘉兴项目二期

辐照设备及建设配套辐照室

X射线辐照装置一套

主要覆盖浙江及周边区域市场,下游客户以医疗保健、包装材料企业为主

钴源采购项目

天津金鹏源、上海金鹏源、深圳金鹏源、重庆辐照、武汉辐照、青岛分公司等主体的钴源采购

γ辐照

主要覆盖各子公司所属区域市场,下游客户医疗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企业为主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各项目付现成本费用

-

-

(4)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

区别

联系

协同性

长沙项目

区域差异:布局长沙,重点覆盖湖南及周边区域客户,填补该区域网点空白

γ辐照、电子束辐照,均为公司已有辐照手段

区域协同:可以与武汉辐照、重庆辐照等形成区域协同,提升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综合服务能力

合肥项目

1、区域差异:布局合肥,重点辐照安徽及周边区域客户,填补该区域网点空白;

2、技术差异:X射线辐照为公司本次募投新增辐照技术手段

电子束辐照为公司已有辐照手段

1、区域协同:可以与上海金鹏源等主体形成区域协同,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综合服务能力;

2、技术及战略协同:可以丰富公司技术手段,降低γ辐照的占比,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

嘉兴项目二期

技术差异:X射线辐照为公司本次募投新增辐照技术手段

嘉兴一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与嘉兴一期同属于嘉兴项目

1、区域协同:可以与上海金鹏源等主体形成区域协同,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综合服务能力;

2、技术及战略协同:可以丰富公司技术手段,降低γ辐照的占比,增强公司风险应对能力

钴源采购项目

钴源采购实施年份为2026-2027年度,与前次募投项目有区别

钴源采购主体均为公司现有业务主体,并与

进一步夯实公司产能规模

前次募投项目中的钴源采购项目主体重叠

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年份与前次募投项目有区别

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现有业务主体,并与前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体重叠

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投向公司辐照消毒灭菌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也具有较强的联系及协同性,属于投向主营业务的情形。

2、如涉及产品或服务升级,请进一步说明相关技术和人员储备等情况,是否涉及研发,结合技术来源、后续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发行人实务操作经验,说明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 $ \gamma $辐照、电子束辐照均为公司目前使用的辐照技术手段,公司均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合肥项目、嘉兴项目二期涉及电子束转靶X射线(简称“X射线”)辐照技术,与公司目前使用的技术手段相比,属于新增辐照技术手段。现就该两个项目涉及的X射线技术来源、应用领域、公司实操经验、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是否涉及研发、技术来源及验证情况

两个项目的设备均拟对外采购,其中:

1)嘉兴项目二期

嘉兴项目二期的X射线辐照装置采用IBA公司成熟的TT1000型Rhodotron X射线辐照加工系统,属于商业化成熟产品,由IBA公司负责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和人员培训。该系统已在欧美辐照加工市场实现多套应用,技术成熟度和可靠性经过充分验证。嘉兴项目二期就该核心设备已与IBA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合肥项目

合肥项目所需X射线辐照装置拟采购自国内某顶尖科研院所,该院所在核物理、粒子加速器、辐照靶材领域具备深厚技术积累,此前已成功研制可投产运行的X射线辐照装置,拥有成熟的设备开发基础。本次将结合合肥项目工况需

求,由该院所与公司合作,在现有成熟设备基础上开展设备定制化适配与调试。依托前期技术交流与工艺验证工作,公司已充分掌握该类设备配套实操工艺以及实际运行应用能力,能够保障项目投产后稳定开展生产运营。

(2)相关技术储备情况

1) 嘉兴项目二期:嘉兴健康已建成并运行两套电子加速器,电子束辐照与 X射线辐照均以电子加速器为基础,在以下方面具有较强共通性:

辐射安全方面,X射线辐照装置与现有电子加速器均属Ⅱ类射线装置,安全管理要求基本相同,现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可直接适用;

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覆盖工艺确认、剂量测量、生产加工、产品放行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

剂量测量方面,公司已建成丙氨酸和辐射显色薄膜剂量测量系统,定期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开展比对,同样适用于X射线辐照加工;

生产运行方面,二者工艺流程基本相似,公司已具备成熟的辐照加工生产组织和过程控制能力,设备采购合同已约定运维人员培训及质保期技术支持,投产后补充X射线辐照装置运行相关要求即可。

2) 合肥项目:合肥项目所需X射线辐照装置拟采购自国内顶尖科研院所。该院所在核物理、粒子加速器、辐照靶材领域拥有深厚技术积淀,已完成X射线辐照装置相关技术体系的系统性研究与工程验证,积累了完备的技术储备。本次结合合肥项目实际工况需求,双方依托既有技术储备开展设备定制化适配与调试。依托前期技术交流与工艺验证工作,公司已充分掌握该类设备配套实操工艺以及实际运行应用能力,能够保障项目投产后稳定开展生产运营。

(3)人员储备情况

1) 嘉兴项目二期:嘉兴健康已有嘉兴项目一期运行的成熟经验,建立涵盖市场开发、生产运行、设备维护、技术质量和辐射安全等职能的完整队伍,相关人员具备电子加速器操作、辐照工艺开发、剂量测量等经验。针对嘉兴项目二期,公司将从现有骨干人员中选拔人员调入,并通过社会招聘和集团内部调动补充所需人员。上述人员将深度参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产品验证,并由设备供

应商开展专项培训,实现技术能力和实操经验同步转移。

2) 合肥项目:安徽健康依托公司现有成熟的人员体系,已搭建覆盖技术研发、设备运维、生产工艺、安全合规的完整人才梯队,关键岗位均配置专职人员,核心人员是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并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全程参与项目设计对接、设备选型、工艺调试和合规报批。人员培养采用专家带教、科研赋能和内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设备启停、参数调试、剂量校准、故障处置和辐射应急等实操内容,同时引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本地高校毕业生持续优化技术团队。

(4)后续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

1) 应用领域:两个项目应用领域总体一致,主要面向高端一次性医疗器械及医疗耗材灭菌、食品及特色农产品抑菌保鲜、高分子材料性能强化改性、高端精密工业品无害化处理等方向。X射线辐照穿透力强,适合整托盘及高密度产品处理,可与公司现有电子束辐照及 $ \gamma $辐照业务形成互补。

2) 客户储备:嘉兴项目二期,上海金鹏源现有辐照产能已趋于饱和,多家客户已明确提出X射线辐照需求,项目投产后可组织客户开展剂量测试、工艺验证及业务转化,具备一定客户导入基础,部分潜在客户的意向合作金额约占嘉兴项目二期运营期首年测算收入的 74%-107%。合肥项目,依托央企品牌和合肥省会区位优势,公司已与省内多家医疗器械、食品加工、新材料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意向合作金额约占合肥项目运营期首年测算收入的 65%-76%,投产后可快速落地订单,同时与公司所属上海金鹏源、武汉辐照等企业形成区域合作,拓展长三角区域客户资源。

(5)发行人实务操作经验

目前公司尚无X射线辐照装置商业化运行经验,但X射线辐照装置与电子加速器装置均以电子加速器为基础,生产运行和产品辐照加工流程总体相似,且X射线辐照、电子束辐照和 $ \gamma $辐照在产品工艺确认、剂量测量和质量控制等方面适用的标准及法规体系总体一致,公司现有经验具有较强的可迁移性。

嘉兴项目二期的设备供应商已在采购合同中约定人员培训和质保期技术支持,可有效保障运营初期平稳过渡。安徽健康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辐照项目建设、

调试和运营管理经验,技术和运维人员长期参与公司各类辐照项目运营,熟悉核技术项目从立项、环评、辐射安全许可到竣工验收的全套合规流程。

(6)X射线辐照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涉及X射线辐照的两个募投项目整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实施不确定性,具体说明如下:

1) 技术层面:嘉兴项目二期采用IBA公司成熟商业化系统,已在欧美市场多套应用验证;合肥项目核心技术经多次科研试验和工艺验证,成熟度高、权属自主可控。两个项目核心团队均全程参与技术落地,不存在技术落地失败或核心指标不达标的重大风险。

2) 人员层面:嘉兴健康通过设备供应商培训和骨干转移实现技术能力同步转移;安徽健康已搭建完整人才梯队,核心人员持有专业资质,人员储备充足、经验丰富。后续人员补给和能力提升均有稳定保障。

3) 市场层面:长三角区域经济发达,医疗器械、食品加工、新材料企业的辐照需求旺盛,X射线可满足高密度、大包装产品需求,行业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嘉兴项目二期依托上海金鹏源现有产能饱和及客户明确需求,安徽省内 $ \gamma $辐照审批受限,合肥项目依托X射线辐照的市场空间及已签意向协议,叠加央企品牌和全国渠道优势,产能消化均有充分保障。

4) 合规与建设层面:两个项目均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央企投资管理规定推进。嘉兴项目二期核心设备已签订采购合同,合肥项目场地建设及配套设施施工有序进行。对行业政策变动、市场小幅波动等常规风险,公司已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整体风险可控。

5) 实务经验层面:公司虽尚无X射线辐照商业化运行经验,但现有电子束辐照和 $ \gamma $辐照经验在剂量测量、生产运行、辐射安全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可迁移性较强,相关标准及法规体系总体一致。嘉兴项目二期通过供应商培训保障过渡,合肥项目通过专家带教、科研赋能和内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运营能力,均不存在因经验不足而无法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因核心技术、应用场景、客户基础或运营能力不足而无法落地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地域分布和技术路线情况、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各产品或服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复性投资

1、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地域分布和技术路线情况、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最新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日益重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日益期盼人民对生活品质提升的日益追求,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产业将会有较好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同时也会给相关领域市场带来新的需求与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如下:

规模化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核技术应用的相关知识普及和辐照技术服务行业规模的扩大,国内不少大型客户开始选择辐照作为消毒灭菌方式。与此同时,医疗保健产品、食品等行业的跨国企业为扩大生产和节约成本,在我国境内设立子公司或指定代工厂,该类企业习惯于选择专业的灭菌商提供配套灭菌服务,通常要求境内子公司或代工厂选择辐照灭菌方式,市场需求提高促使我国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规模。随着装置设计能力和保有活度的提升,辐照装置的规模效益逐渐体现,盈利能力大幅改善。规模化服务趋势是辐照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规范化服务、掌握领先技术、占有高端市场和影响行业发展的基础。

专业化服务趋势。随着我国政府对消毒灭菌标准的提高和监管趋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等相关行业生产商对辐照剂量的精确度和分布均匀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不断优化工艺技术、加强质量控制,从而推动服务的专业化。此外,随着辐照灭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辐照技术服务企业经营的精细化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并由此衍生出多种类型的配套服务,包括专业的辐照咨询、剂量和微生物实验室检测、专业化仓储和物流等,专业化服务趋势日益明显。

多区域经营网点布局趋势。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医疗保健、包装材料

及食品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趋于在国内多个区域设立生产基地,以有效利用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扩大经营规模。针对下游客户多区域经营特点和发展趋势,辐照技术服务企业开始尝试跨区域新建经营网点,为核心客户提供多区域配套服务,从而巩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实现向不同区域的扩张;同时,多区域布局亦可以降低辐照技术服务企业依赖单一区域市场的经营风险,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向综合性灭菌商发展趋势。 $ \gamma $射线辐照技术、电子束辐照技术及环氧乙烷灭菌等消毒灭菌手段各有特点,在产品灭菌上可以形成很好的互补,当前全球领先的辐照灭菌供应商大多为综合性灭菌商。随着我国工业化消毒灭菌标准的提高,我国消毒灭菌服务商可以通过同时经营多种消毒灭菌方式,争取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2)市场竞争格局

全球辐照技术服务市场主要企业包括 Steris、Sotera等;国内主要企业包括中金辐照、中广核技、中国同辐等。

我国辐射技术应用产业呈现出向经济发达地区集中的明显特点,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等省市产业规模占全国比例较高。同时,下游客户在选择辐照技术服务时,通常会考虑运输成本的问题,就近选择辐照技术服务供应商,导致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辐照技术服务企业存在一定的服务半径。受服务半径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子、分公司所处市场区域内,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公司主要覆盖区域的主要竞争情况如下:

主要覆盖区域

主要辐照产品

主要竞争对手

粤港澳大湾区

一次性医疗保健产品、中成药、食品(含调味品及冷冻食品)、化妆品、高分子材料

华大生物、戈瑞科技(中广核技子公司)、来保利高能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

医疗保健产品、包装材料

中核华东(中国同辐子公司)、上海辐新(Sterigenics国内子公司)、吉星辐照

环渤海地区

宠物食品、医疗产品、包装材料、农副产品

鸿仪四方、蓝孚辐照(蓝孚高能子公司)、同方辐照

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

食品、医疗器械、药品

金核辐照、四川同辐(中国同辐子公司)

公司为国际辐照协会黄金级会员、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通过数十年的潜心经营、持

续的研发投入和不断的自主创新,公司在辐照装置、核技术应用及工艺质量控制等领域,拥有了一流的专业技术团队,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拥有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技术检测中心,累积了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客户群,形成了在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拥有多座大型伽玛和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全国性连锁经营网络,已发展成为我国钴源活度最高、网点布局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专业化辐照灭菌企业之一,“中金辐照”“金鹏源”已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品牌。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基本情况

1

中广核技(000881.SZ)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2017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电子加速器制造、辐照技术服务、改性高分子材料供应等核技术应用业务。中广核技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子公司包括中广核华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广核戈瑞(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等。

2

中国同辐(1763.HK)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注册地为北京市,业务范围基本涵盖了核技术应用领域全产业,包括放射性药品和放射源产品生产、γ辐照装置制造、辐照技术服务和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服务等。中国同辐从事辐照技术服务的子公司包括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中核同辐(四川)辐射技术有限公司等。

3

鸿仪四方(430119.OC)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包括辐照灭菌、辐照消毒和辐照改性等业务,覆盖对象包括药品、食品、医疗用品、实验用品、动物饲料、辐射改性材料等12大类1,000余种。

4

蓝孚高能(834428.OC)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致力于电子束技术的辐照应用研发、推广,专业从事电子加速器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辐照服务。

(4)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地域分布和技术路线情况

公司目前项目覆盖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天津、青岛、成都、重庆、武汉、嘉兴、镇江等,技术路线包括 $ \gamma $辐照、电子束辐照、高温消毒等,以 $ \gamma $辐照为主。

对于客户而言,需根据产品及其包材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式。同时,下游客户在选择辐照技术服务时,通常会考虑运输成本和时效性的问题,就近选择辐照技术服务商,导致辐照技术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

随着长沙项目、合肥项目、嘉兴项目二期等项目的建设:

1) 在技术路线方面,增强了电子束辐照的规模,并增加了X射线辐照,从

而丰富了公司技术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综合消毒灭菌服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综合消毒灭菌服务商;

2) 在服务地区方面,实现了长沙、合肥、嘉兴及周边地区的填补空白或进一步覆盖,完善了公司全国布局,有助于发挥区域联动优势,提升市占率,巩固公司龙头地位。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生产经营地

技术路线

运营情况

1

深圳金鹏源(含光明分公司)

华南

深圳

γ射线+电子束

现有:γ射线在建:电子束

2

检测分公司

深圳

检验检测

在建

3

上海金鹏源

华东

上海

γ射线

现有

4

镇江医疗

镇江

消毒供应

现有

5

安徽健康

合肥

X射线+电子束

在建

6

嘉兴健康

嘉兴

X射线+电子束

现有:电子束在建:X射线

7

武汉辐照

华中

武汉

γ射线+电子束

现有:γ射线在建:电子束

8

长沙健康

长沙

γ射线+电子束

在建

9

天津金鹏源

华北

天津

γ射线

现有

10

青岛分公司

青岛

γ射线+电子束

现有

11

秦皇岛健康

秦皇岛

消毒供应

在建

12

重庆辐照

西南

重庆

γ射线

现有

13

成都辐照

成都

γ射线+电子束

现有

(5)产能利用率

现有产能已近满负荷,增量承接能力持续受限。近三年一期公司各核心厂区装置升源率均维持在 90%以上,整体产能利用已基本饱和。2025年公司主要装置升源率较2024年整体稳中有升,多数厂区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水平,反映下游订单需求持续增长,现有场地处理能力与钴源活度已难以匹配持续增长的客户订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潜在客户开发与市场份额提升,产能扩容具备坚实的业务需求基础。

主体

厂区/装置

升源率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深圳金鹏源

BFT-Ⅲ

96%

95%

95%

95%

BFT-Ⅳ

93%

97%

97%

96%

主体

厂区/装置

升源率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上海金鹏源

BFT-2001

95%

95%

94%

90%

BFT-Ⅱ

99%

98%

94%

92%

天津金鹏源

BFT-Ⅱ

75%

91%

98%

94%

BFT-Ⅳ

99%

93%

97%

98%

成都辐照

BFT-Ⅳ

98%

97%

96%

98%

武汉辐照

BFT-Ⅳ

88%

92%

95%

97%

重庆辐照

SQ(H2)-630

87%

93%

93%

95%

青岛分公司

BFT-Ⅳ

98%

96%

97%

95%

注:天津金鹏源BFT-Ⅱ装置2026年1-3月升源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地面修缮工程导致 2026年1月临时停产。该装置2026年2-3月升源率均不低于 98%。

(6)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

发行人已向各个募投建设项目覆盖区域内的部分潜在客户征集未来预计采购辐照技术服务的需求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长沙健康取得意向采购金额 768万元-878万元,安徽健康取得意向采购金额756万元-890万元,嘉兴健康取得意向采购金额2,000万元-2,900万元,基本能够覆盖各个募投建设项目运营期首年测算收入的 60%。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巩固发行人行业地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比不存在明显异常,系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和技术路线的拓展和补充,有利于突破产能瓶颈,部分潜在客户具有明确采购意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2、各产品或服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1)长沙项目

湖南省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伴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其食品、药品、医疗行业的灭菌需求增长较快。而目前湖南省仅有少量辐照灭菌企业,缺少规模大、质量标准高的辐照企业,难以满足现有顾客特别是医疗客户的需求。例如,对于质量要求较高的医疗产品,湖南区域的生产厂商通常送往上海、武汉等地的辐照企业进行消毒灭菌。总体而言,湖南地区的辐照消毒灭菌产能较为有限,无法完全承接本地日益增长的消毒灭菌需求。

随着国内医疗用品、食品等监管日益严格和需求的增长,湖南区域市场对辐照灭菌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现有产能的不足将进一步凸显。

(2)合肥项目

安徽地区辐照的产品主要为食品、医疗产品、中成药、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和培养基等,产品分布的地域性较强,近年来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而华东地区伽玛及电子加速器辐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大型的辐照装置分布在长三角一体化核心区为中心的大约100公里范围内,合肥及周边地区辐照企业较少。仅有少量 $ \gamma $辐照装置和电子束企业对外营业。总体而言,合肥及周边地区的辐照技术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但竞争程度相对较低。

随着国内医疗用品、食品等监管日益严格,市场对辐照灭菌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安徽区域的辐照灭菌较为有限的产能将日趋紧张。

(3)嘉兴项目

嘉兴项目坐落于浙江省嘉兴科技城,主要为无菌医疗器械、实验室耗材、无菌包装材料提供辐照灭菌服务,为食品和化妆品提供辐照消毒服务,以及为高分子材料提供辐照改性服务。海内外中高端医疗产品制造厂商、医用耗材制造商、宠物食品制造商、高分子材料改性应用企业在此汇集。项目一期已建成两套电子加速器辐照设备,项目二期拟新建一套X射线辐照设备,丰富公司技术矩阵,为下游厂商提供高稳定、多元化的灭菌技术解决方案。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医疗行业市场的增长,作为国内医疗产品制造商集中度最高的江浙沪区域,也将迎来新的增长,预期江浙沪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在未来仍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其辐照需求亦将同步上升。

(4)钴源采购项目

公司辐照服务能力核心取决于钴-60活度,而钴-60半衰期为5.27年,折合年活度自然衰减约 12.32%,该衰变过程不受业务量影响。即便公司不扩张产能,仅维持现有经营规模,公司也必须持续补充钴源,否则产能将逐年缩水。2024年公司平均钴源活度为1,777万居里,较2023年进一步下降;2025年度公司集中补充钴源后,年度平均钴源活度回升至1,912万居里,年末保有活度达2,029万居里,产能规模止跌回升。截至2025年末,公司钴源活度仍低于2019年末

2,337万居里的历史高位,产能缺口已直接制约业务承接能力,钴源采购项目兼具维持现有产能、适度扩容增效的多重属性。

3、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是否存在重复性投资

(1)深化存量客户合作,提升客户需求转化

公司已在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等领域积累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基础,并与部分大型跨国企业及细分行业领先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依托既有客户资源,持续跟进存量客户新产线、新产品,推动现有客户在长沙、合肥、嘉兴等新增服务网点导入新增业务需求,提高存量客户需求转化效率。

(2)加强区域市场开拓,扩大高附加值客户储备

辐照技术服务具有一定服务半径,下游客户通常会综合考虑运输成本、交付周期及服务稳定性等因素就近选择供应商。公司将围绕募投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重点开拓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包装材料、高分子材料改性等领域的高附加值客户,通过客户拜访、技术交流等方式提升新增客户开发和订单转化能力。

(3)发挥多技术路线、多服务网点协同优势,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 \gamma $射线、电子束、X射线、高温消毒等多技术路线布局,并在现有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长江中下游等区域服务网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区域覆盖能力和服务能力。不同灭菌技术在穿透能力、处理效率、适用产品类型、成本及交付周期等方面各有特点,不同区域网点则可就近响应客户生产基地布局及交付需求。

公司将依托多技术路线和多区域网点协同能力,根据客户产品特性、灭菌剂量要求、交付周期、运输半径及成本要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站式综合灭菌服务方案。一方面,公司可通过不同技术路线之间的互补,提升对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及高分子材料等不同品类客户需求的覆盖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可通过跨区域网点协同,为多区域布局客户提供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体系和就近配套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提高新增服务能力的市场适配性和消化能力。

(4)统筹建设节奏与资源配置,降低短期消化压力

公司将结合区域市场需求、客户储备、订单获取、项目建设进度及设备调试情况,分阶段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服务能力释放。对于新建服务网点,公司将在建设期同步开展客户储备、流程验证和市场推广;对于钴源采购项目,公司将结合现有装置钴源活度、区域订单需求和升源率情况进行统筹配置,提高钴源使用效率,保障新增服务能力有序释放。

综上,公司拟通过深化存量客户合作、加强区域市场开拓、发挥多技术路线和多服务网点协同优势以及统筹项目建设节奏等措施,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服务能力的顺利消化。上述措施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区域布局及市场拓展计划相匹配,具有有效性,不存在重复性投资。

(三)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测算的合理性;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及目前进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及置换情况;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是否依赖海外进口,是否存在因进口设备采购问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1、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各项投资支出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长沙项目

40,000.00

10,000.00

2

合肥项目

40,000.00

20,000.00

3

嘉兴项目二期

10,844.00

10,000.00

4

钴源采购项目

34,000.00

34,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30,844.00

80,000.00

(1)长沙项目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期投资

14,835.00

37.09%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土建及安装

7,983.00

19.96%

2

设备及安装

6,400.00

16.00%

3

开办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452.00

1.13%

二

运营期投资

25,165.00

62.91%

三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100.00%

(2)合肥项目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期投资

21,979.18

54.95%

1

土建及安装

10,325.57

25.81%

2

设备及安装

10,803.61

27.01%

3

流动资金

850

2.13%

二

运营期投资

18,020.82

45.05%

三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100.00%

(3)嘉兴项目二期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10,844.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土建及安装

802.5

7.40%

二

设备及安装

9,741.75

89.84%

三

流动资金

299.75

2.76%

四

项目总投资

10,844.00

100.00%

(4)钴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34,000.00万元,由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重庆辐照等主体采购钴源。钴源采购期间为2026年至2027年。

公司目前的产能主要以 $ \gamma $辐照为主。 $ \gamma $辐照的产能很大程度上由钴源活度决定,且钴源活度每年衰减比例达 12.32% ,因此,为保持公司的原有产能和经营规模,公司需要对钴源进行补充,以填补钴源的自然衰变产生的衰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保有钴源活度为2,337万居里,2019年度的

平均钴源活度为2,302万居里。2019-2024年期间,受钴源供应紧张影响,仅少量补充钴源,无法弥补 12.32%的年自然衰减,使得2020年至2024年期间的钴源活度持续下降,钴源缺口已直接制约公司业务承接能力。2025年度公司大量加源后,钴源活度开始恢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保有钴源活度为1,944万居里,但较2019年度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

2019年度及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平均钴源活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居里

主体

厂区/装置

报告期平均钴源活度

2019年度平均钴源活度

2026年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深圳金鹏源

JS-8900(布心厂区辐照装置)

-

-

-

8

BFT-Ⅲ(光明一期辐照装置)

248

242

201

200

276

BFT-Ⅳ(光明二期辐照装置)

147

127

132

138

184

小计

395

368

334

337

469

上海金鹏源

BFT-2001(上海一期辐照装置)

262

240

233

230

252

BFT-Ⅱ(上海二期辐照装置)

255

260

252

288

355

小计

517

500

485

517

607

天津金鹏源

BFT-Ⅱ(天津一期辐照装置)

135

134

124

105

173

BFT-Ⅳ(天津二期辐照装置)

193

192

196

224

207

小计

328

326

320

329

380

成都辐照

BFT-Ⅳ(成都辐照装置)

157

137

129

147

153

武汉辐照

BFT-Ⅳ(武汉辐照装置)

173

188

172

164

174

重庆辐照

SQ(重庆辐照装置)

160

151

114

116

148

青岛分公司

BFT-Ⅳ(青岛辐照装置)

251

242

224

254

370

合计

1,981

1,912

1,777

1,865

2,302

注:受钴源自然衰减及新增钴源影响,钴源活度处于动态变化中。上表平均钴源活度系按照当年度各月中钴源活度平均计算。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弥补公司前述主体在2026-2027年期间的衰减,另外公司的存量钴源规模也可以进一步恢复至公司原有的较高的钴源规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可以丰富公司技术手段、完善全国网络布局、填补公司产能敞口,具有必要性。

2、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测算的合理性

(1)长沙项目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期投资

14,835.00

37.09%

1

土建及安装

7,983.00

19.96%

2

设备及安装

6,400.00

16.00%

3

开办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452.00

1.13%

二

运营期投资

25,165.00

62.91%

三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100.00%

1)建设期投资

$ \textcircled{1} $土建及安装

本项目土建及安装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钴源辐照室屏蔽体、电子加速器辐照室屏蔽体、办公及生活用房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土地使用权

30

亩

960.00

土地使用权造价金额按照项目周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测算

厂房

9700

平方米

3395.00

厂房按照钢结构、屋面、墙面、耐磨地面及装修情况,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屏蔽体

1000

平方米

1090.00

钴源辐照室屏蔽体参照武汉公司伽玛项目建设情况和实际建筑成本测算;电子加速器辐照室屏蔽体参照成都公司加速器项目建设情况和实际建筑成本测算

办公及生活用房、地上地下建筑及辅助用房

4280

平方米

1481.00

按照建筑面积,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道路广场及绿化

8570

平方米

857.00

家俬及电器配备等

200.00

根据已建项目预估测算

合计

7983.00

如上表所示,项目投资金额以各项工程的建筑面积和单位造价乘积计算得出,单位造价测算依据主要来自于公司已建项目、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估算,具备合理性。

$ \textcircled{2} $设备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及安装主要包括钴源辐照装置、钴源和电子加速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数量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钴源辐照装置

1

套

1,200.00

参照武汉公司伽玛项目建设情况和市场价格测算

钴源

100

万居里

3,600.00

根据公司近期采购价格测算

电子加速器装置

1

套

1,400.00

参照成都公司电子加速器项目建设情况和市场价格测算

辅助设备

1

套

200.00

-

合计

6,400.00

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单价参考市场价格和过往项目同类设备采购价格确定,钴源根据公司近期采购价格确定,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3} $工程开办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工程开办费为项目建设的必要费用,金额22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有序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金,金额226.00万元,均参照武汉公司项目运营经验进行预估测算。

2)运营期投资

本项目运营期投资全部为钴源,具体如下:

项目

生产运营期

年限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运营期剩余年度

钴源补充量(万居里)

40

40

40

40

每年加源居里20-60万居里不等

当年末钴源活度(万居里)

113

134

153

170

从180万居里逐渐增长至270万居里

当年钴源平均活度(万居里)

120

143

164

182

从193万居里逐渐增长至289万居里

钴源单价(元/居里)

36

36

36

36

36元/居里

金额(万元)

1440

1440

1440

1440

每年加源金额720万元-2160万元不等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为了填补钴源的自然衰减和钴源活度每年一定幅度增长,需要持续进行加源,根据每年的钴源补充量和单价测算,合计金额25,165.00万元,在运营期末钴源活度预计达到270.00万居里。

综上,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系基于项目建设所必须的面积、钴源和设

备构成等进行相应投入,具体计划投入基于公司已建项目、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测算,具备合理性。

(2)合肥项目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4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期投资

21,979.18

54.95%

1

土建及安装

10,325.57

25.81%

2

设备及安装

10,803.61

27.01%

3

流动资金

850.00

2.13%

二

运营期投资

18,020.82

45.05%

三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100.00%

1)建设期投资

$ \textcircled{1} $土建及安装

本项目土建及安装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综合楼和室外工程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土地使用权

27.38

亩

1,016.62

按照实际土地出让协议约定的价款进行测算

1#厂房工程

13,302

平方米

3,929.31

按照钢结构、屋面、墙面、耐磨地面及装修情况,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2#厂房工程

6,074

平方米

1,684.30

3#连廊工程

518

平方米

131.01

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4#综合楼工程

3,717

平方米

1,379.76

室外工程

637.9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46.63

根据已建项目预估测算

合计

10,325.57

项目投资金额以各项工程的建筑面积和单位造价乘积计算得出,单位造价测算依据主要来自于公司已建项目、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估算,具备合理性。

$ \textcircled{2} $设备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及安装主要包括X射线辐照装置、电子加速器和其他辅助设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数量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X射线辐照装置

1

套

8,761.31

参照比利时生产厂家IBA市场价格测算

电子加速器

1

套

1,300.00

参照嘉兴健康一期电子加速器项目建设情况和市场价格测算

其他辅助设备

742.30

参照市场价格测算

合计

10,803.61

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单价参考市场价格和过往项目同类设备采购价格确定。

$ \textcircled{3}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包含开办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开办费为项目建设的必要费用,金额 5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有序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金,金额350.00万元。

2)运营期投资

本项目运营期投资全部为流动资金投入,金额18,020.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生产运营期

年限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

剩余运营期各年

合计

研发费

50.59

97.97

146.07

183.34

224.84~414.42

5570.08

安全环保支出

16.86

32.66

48.69

61.11

74.95~138.14

1856.69

辅助设备及生产物资

124.37

180.23

236.35

279.99

327.89~547.13

7743.15

软件开发支出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530.02

职工教育培训

21.08

40.82

60.86

76.39

93.69~172.67

2320.87

流动资金合计

242.91

381.68

521.97

630.84

751.37~1300.14

18020.82

由上表可见,流动资金由研发费、安全环保支出、辅助设备及生产物资、软件开发和职工教育培训构成,其中研发费、安全环保支出、职工教育培训分别按照辐照生产运营期预测收入的 6%、2%、2.50%进行测算,辅助设备及生产物资按照辐照生产运营期预测营业成本的 45%进行测算,软件开发支出根据以往运营

经验按照30.00万元/年进行测算,合计18,020.82万元。

综上,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系基于项目建设所必须的面积和设备构成等进行相应投入,具体计划投入基于公司已建项目、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测算,具备合理性。

(3)嘉兴项目二期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10,844.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一

土建及安装

802.50

7.40%

二

设备及安装

9,741.75

89.84%

三

流动资金

299.75

2.76%

四

项目总投资

10,844.00

100.00%

1)土建及安装

本项目土建及安装主要包括X射线辐照装置辐照室和操作区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建筑面积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X射线辐照装置辐照室

1250

平方米

562.50

按照钢筋混凝土屏蔽墙和屋顶情况建造情况,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X射线辐照装置操作区

800

平方米

240.00

根据市场价格测算

合计

802.50

项目投资金额以各项工程的建筑面积和单位造价乘积计算得出,单位造价测算依据主要来自于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估算,具备合理性。

2)设备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及安装主要包括X射线辐照装置和其他配套设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数量

单位

投资金额

测算依据

X射线辐照装置

1

套

9,040.00

根据比利时生产厂家IBA市场价格测算

其他辅助设备

-

-

701.75

参照市场价格测算

合计

9,741.75

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设备采购单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合理性。

3)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包含开办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开办费为项目建设的必要费用,金额 1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有序实施所必需的流动资金,金额149.75万元。

综上,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规模系基于项目建设所必须的面积和设备构成等进行相应投入,具体计划投入基于市场询价并结合所在地区特征等因素测算,具备合理性。

(4)钴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34,000.00万元,由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重庆辐照等主体采购钴源。钴源采购期间为2026年至2027年。具体如下:

单位:万居里、万元

年度

项目名称

上海金鹏源

天津金鹏源

深圳金鹏源

青岛分公司

武汉辐照

成都辐照

重庆辐照

合计

2026(预计)

加源量

120.00

60.00

60.00

60.00

40.00

40.00

40.00

420.00

加源金额

4800.00

2400.00

2400.00

2400.00

1600.00

1600.00

1600.00

16800.00

平均钴源活度

550.91

360.75

422.38

280.21

186.00

181.45

181.56

2163.26

产能增长率

10.20%

10.77%

14.67%

15.91%

-0.93%

32.02%

20.07%

13.14%

2027(预计)

加源量

120.00

60.00

70.00

60.00

40.00

40.00

40.00

430.00

加源金额

4800.00

2400.00

2800.00

2400.00

1600.00

1600.00

1600.00

17200.00

平均钴源活度

651.00

382.00

450.00

336.00

214.00

203.00

206.00

2442.00

产能增长率

18.17%

5.89%

6.54%

19.91%

15.05%

11.88%

13.46%

12.89%

由上表可见,加源金额以各公司预计加源量和钴源单价乘积计算得出,公司 2026年和2027年预计加源金额分别为16,800.00万元和17,200.00万元,合计 34,000.00万元。

因2020年至2024年期间少量加源导致钴源活度持续下降,钴源缺口已直接制约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公司拟恢复至2019年末2,337万居里的钴源活度历史高位,并根据公司十五五规划,据此测算加源数量,钴源单价按照近年钴源采购价格和市场变动情况测算,具备合理性。

3、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及目前进展,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主要在2025-2027年期间,预计将于2025-2027年陆续投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其中:建设期投资(该部分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

施工建设完成时间

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长沙项目

40,000.00

14,835.00

10,000.00

2026年12月

2,915.71

5,937.01

1,800.00

8,200.00

-

2

合肥项目

40,000.00

21,979.18

20,000.00

2027年10月

1,491.69

4,483.82

-

10,326.00

9,674.00

3

嘉兴项目二期

10,844.00

10,844.00

10,000.00

2027年12月

-

4,328.95

4,864.00

3,414.00

1,722.00

4

钴源采购项目

34,000.00

34,000.00

34,000.00

2027年12月

-

9,540.60

-

16,800.00

17,2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

-

50.00

-

-

-

合计

130,844.00

87,658.18

80,000.00

-

4,407.40

24,340.38

6,664.00

38,740.00

28,596.00

注:嘉兴项目二期系项目初期预计需支付较大比例设备及安装款,后续实际降低了支付比例。该项目预计截至2026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00万元左右。

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董事会召开前,由于项目建设需要,长沙项目和合肥项目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发生部分资金投入,上述董事会前公司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为4,407.40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上述董事会前投入资金,未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4、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是否依赖海外进口,是否存在因进口设备采购问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钴源和电子加速器。钴源主要供应商为加拿大诺迪安和国内的中核同兴,电子加速器主要供应商为国内的同方威视。

本次募投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包括 $ \gamma $辐照装置、电子加速器、X射线辐照装置。其中, $ \gamma $辐照装置已从国内供应商中核比尼采购并安装,电子加速器拟通过招标向国内供应商采购,X射线辐照装置已与国内某科研院所、比利时IBA签订采购合同。除嘉兴项目二期X射线辐照装置采购自比利时IBA外,其他设备均采购自国内,不存在依赖海外进口的情况。

嘉兴项目二期X射线辐照装置为进口,已与比利时IBA签订采购合同,嘉兴健康已支付合同项下首批设备款,X射线辐照装置拟于2026年12月完成生产。除IBA之外,不考虑国内供应商,国际市场还有加拿大MEVEX等公司能够提供技术成熟的X射线辐照加工设备解决方案。另外,X射线辐照装置非军事敏感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影响风险较低。

综上,公司不存在依赖海外进口的重大风险,也不存在因进口设备采购问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重大风险。

(四)结合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包括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情况、放射源采购价格变化情况、政府补助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各年预测收入构成、销量、毛利率、净利润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可实现性等,并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相关负面因素是否持续并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

1、结合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包括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情况、放射源采购价格变化情况、政府补助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各年预测收入构成、销量、毛利率、净利润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可实现性等,并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相关负面因素是否持续并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募投项目各年预测收入构成、销量、毛利率、净利润的具体计算过程和可实现性等

本次募投项目中,钴源采购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效益测算,长沙项目、合肥项目、嘉兴项目二期涉及效益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情况如下:

1)长沙项目

$ \textcircled{1} $收入预测及销量

长沙项目的收入测算表如下:

序号

项目/年份

生产经营期

2

3

4

5

剩余运营期各年

1

当年年均持有量(万居里)

94

120

143

164

182~289,年均复合增长2.9%

单位居里收益(元/居里·年)

17.5

19.0

19.5

20.0

20.0~30.0,年均复合增长2.6%

γ辐照收入(万元)

823

2286

2798

3277

3636~8662,年均复合增长5.6%

2

加速器年运行时间(小时)

2800

5800

7000

7000

7000

加速器每小时收入(元/小时)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2800,年均复合增长4.4%

序号

项目/年份

生产经营期

2

3

4

5

剩余运营期各年

加速器年收入(万元)

392

812

980

980

980~1960,年均复合增长4.4%

3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

1,215

3,098

3,778

4,257

4,616~10,622

A、每居里活度收入

长沙本次新建 $ \gamma $辐照装置,公司距离长沙较近的子公司为武汉辐照。

报告期内,武汉辐照的每居里活度产生的收入金额为18.40元/居里。考虑到长沙前期客户导入进度,本项目运营期首年计划17.5元/居里,具有合理性。

公司运营期前期,预计开发业务重点在于提升业务规模,不同客户的单价或毛利率会有高低不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增长,公司会逐渐筛选单价或毛利率高的客户,从而提升单位时间产出,因此每居里活度收入在运营期会考虑呈现逐步增长态势。

B、电子加速器每小时收入

长沙项目,拟新建电子加速器,装置投资金额为1,400万元,设计年运行时间为7,000小时,根据装置运行时间及单位时间产生收入,运行期前期按1,400元/小时计算收入。

参考公司实际投入运行的青岛分公司的电子加速器,其年开机时间在7,000小时左右,2023-2025年度平均每小时可实现收入为1,414.02元/小时,与长沙项目测算所用的加速器每小时收入较为接近。

公司运营期前期,预计开发业务重点在于提升业务规模,不同客户的单价或毛利率会有高低不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增长,公司会逐渐筛选单价或毛利率高的客户,从而提升单位时间产出,因此电子加速器每小时收入在运营期会考虑呈现逐步增长态势。

$ \textcircled{2} $成本费用税金测算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依据如下:

人工成本:分别根据钴源、电子加速器的预计岗位人员及工资并考虑工资增长情况进行预计;

营业成本、销售管理及办公费用、运费等费用,根据可参考年度公司各项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实际比例进行测算。

财务费用:综合考虑新增借款利息费用等。

折旧及摊销:建筑物按30年、伽玛和加速器主要设备按20年、其它设备按 10年,都使用直线法折旧,残值率均为 5%。土地按照50年直线摊销,无残值。

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前述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主要参考武汉辐照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3} $毛利率、净利率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在运营期间的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各年情况

营业收入

6,935.64(年均)

销售毛利率

毛利率各年有所区别,区间为40%-60%

净利润

运营期首年净利率为负数,第二年开始盈利。各年年均实现净利润为2,685.22万元。

销售净利率

第二年开始,各年份净利率区间为22%至45%

关于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的对比情况,详见本题(2)中的相关分析内容。

2)合肥项目

$ \textcircled{1} $收入预测及销量

合肥项目的辐照收入测算表如下:

项目/年份

生产经营期(单位:万元)

3

4

5

6

剩余运营期各年

电子加速器设计加工能力收入

910

919

928

938

947~1,078

X射线装置设计加工能力收入

7,600

7,676

7,753

7,830

7,909~9,001

设计年加工能力合计

8,510

8,595

8,681

8,768

8,856~10,078

辐照装置开机率

10%

19%

28%

35%

42%~73%

辐照收入合计

851

1,633

2,430

3,069

3,720~6,896,复合增长3.74%

本项目计划建设电子加速器1套和X射线辐照装置1套。

根据处理能力换算,X射线辐照装置的处理能力相当于475万居里的 $ \gamma $辐照,运营期首年单价按16元/居里,预测期辐照价格按每年上浮 1%测算,可以计算出X射线辐照装置的年加工能力。

电子加速器预计全年可工作时间达7,000小时,加工单价按1,300元/小时计算(参考兄弟公司服务价格水平及合肥市同行服务价格水平),辐照价格按每年上浮 1%测算。

上述两项之和即为本项目合计年加工能力。项目建成后,产能利用率随着市场开拓等因素呈现上升的趋势,公司首年开机率预计为 10% ,后续逐渐增长至 70%。近两年,青岛分公司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平均开机率达 78% ,总体来说,项目收入预测较为谨慎。

综合考虑满足客户仓储需求等因素,公司也规划一部分配套仓库厂房,因此除上述辐照收入外,项目预期还有少量仓储租赁收入。

$ \textcircled{2} $成本费用税金测算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依据如下:

人工成本:根据预计岗位人员及工资并考虑工资增长情况进行预计;

营业成本、销售管理及办公费用、运费等费用,根据可参考年度公司各项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实际比例进行测算。

财务费用:综合考虑新增借款利息费用等。

折旧及摊销:建筑物按30年、X射线和电子加速器主要设备按20年、其它设备按10年,都使用直线法,残值率均为 5%。土地按照50年直线摊销,无残值。

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前述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主要参考公司现有项目如上海金鹏源的相关情况,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3} $毛利率、净利率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在运营期间的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各年情况

营业收入

5,670.90(年均)

销售毛利率

毛利率各年有所区别,区间为27%至65%

净利润

运营期前两年净利率为负数,第三年开始盈利。各年年均实现净利润为1,800.64万元。

销售净利率

第三年开始,各年净利率区间为3%至40%

关于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的对比情况,详见本题(2)中的相关分析内容。

3)嘉兴项目二期

$ \textcircled{1} $收入预测及销量

嘉兴项目二期的辐照收入测算表如下:

项目/年份

生产经营期(单位:万元)

2

3

4

5

剩余运营期各年

设计最大加工数量(万立方米)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开机率

40%

49%

53%

63%

73%

预计加工数量(万立方米)

6.00

7.40

8.00

9.50

11.00

单价(元/立方米)

450

450

450

450

450~547,复合增长1.64%

收入(万元)

2700

3330

3600

4275

4950~6016,复合增长1.64%

A、业务量

综合考虑未来市场竞争状况、公司业务拓展预期进度等,公司首年预计加工数量为6.00万立方米,5年后能达到11.00万立方米,开机率达到 73%。近两年,青岛分公司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的平均开机率达 78%,总体来说,项目收入预测较为谨慎。

B、单价

考虑到市场供需关系,运营期前5年X射线收入产品按照每立方米450元;此后期间,价格按照每三年 5%上涨。

$ \textcircled{2} $成本费用税金测算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依据如下:

人工成本:人工成本薪酬标准的测算参照嘉兴健康现有相关岗位的水平,并考虑工资增长情况进行预计;

各年营业成本、销售管理及办公费用、运费等费用,根据首年(2025年)预计成本,并考虑各年增长比例进行估计。

财务费用:建设期内的借款按年利率 3.1%计算,借款将根据年净现金流量的预测逐年偿还。

折旧及摊销: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X射线辐照设备为20年,其他设备为10年,均采用直线法折旧,残值率均为 5%。土地按照50年直线摊销,无残值。

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前述成本费用税金测算,主要参考嘉兴项目一期的相关情况,具有合理性。

$ \textcircled{3} $毛利率、净利率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在运营期间的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各年情况

营业收入

5,062.13(年均)

销售毛利率

毛利率各年有所区别,区间为40%至66%

净利润

运营期前三年净利率为负数,第四年开始盈利。各年年均实现净利润为1,162.81万元。

销售净利率

第四年开始,各年净利率区间为18%至37%

关于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的对比情况,详见本题(2)中的相关分析内容。

(2) 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

1)与公司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的对比情况

以2025年度为例,公司辐照技术服务中,收入占比较大的部分主体的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表:

公司

辐照技术服务收入占比

毛利率

净利率

上海金鹏源

29.38%

69.00%

49.83%

天津金鹏源

17.61%

69.10%

42.89%

深圳金鹏源

17.32%

54.25%

-

青岛分公司

13.44%

63.48%

45.13%

武汉辐照

8.68%

58.38%

28.85%

注:上表各下属主体未考虑内部交易合并抵消情况。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深圳金鹏源净利润有子公司分红收益,因此不考虑。

上表中,青岛分公司包括 $ \gamma $辐照灭菌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2025年,青岛分公司的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的毛利率分别为 58.64%、60.70%、57.89%。

本次募投项目中,长沙项目测算的运营期各年毛利率有所区别,区间为 40%-60%;合肥项目测算的运营期各年毛利率有所区别,区间为 27%至 65%;嘉兴项目二期测算的运营期各年毛利率有所区别,区间为 40%至 66%。与公司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相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区间处于合理水平。

2)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广核技未单独披露辐照加工板块的营业收入;中国同辐的辐照板块主要包括辐照设备销售、EPC项目(即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核技术应用解决方案及设施建设的总承包服务),因此无法直接对比辐照服务的毛利率。蓝孚高能、鸿仪四方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选取业务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鸿仪四方

主营业务

67.21%

64.15%

62.22%

蓝孚高能

辐照加工业务

35.03%

41.88%

53.1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上述企业未披露一季报。蓝孚高能的毛利率仅选取其辐照加工业务的毛利率。

A、鸿仪四方(股票代码:430119.NQ)

注册地为北京市,主营业务包括辐照灭菌、辐照消毒和辐照改性等业务。根据该公司《2024年度年度报告》,其拥有钴源辐照装置2座,总设计装源量为 700万居里。目前鸿仪四方的辐照业务也是以钴源为主,与公司相似,报告期的毛利率与发行人也较为接近。

B、蓝孚高能(股票代码:834428.NQ)

注册地为山东省,主营业务为电子加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辐照加工技术服务。2023年-2025年,蓝孚高能的辐照加工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6.68%、79.28%、 75.48%。蓝孚高能侧重于电子束辐照技术路线,2023年-2025年,蓝孚高能的辐照加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3.10%、41.88%、35.03%。根据蓝孚高能《2024年度年度报告》,“辐照加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1.58%,但毛利率下降了 11.22%,主要是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下行压缩了毛利空间;同时因报告期内公司对辐照加工设备维修费由管理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列报,导致成本增加”。根据蓝孚高能《2025年度年度报告》,“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68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下行压缩了毛利空间”。

(3)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情况

1)2025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402.74万元,同比增长 1.54%,实现净利润12,186.75万元,同比增长 7.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56.34万元,同比增长 8.9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91.47万元,同比下降 20.4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6,402.74

35,851.25

551.49

1.54%

营业成本

14,630.29

13,411.79

1,218.50

9.09%

营业利润

14,776.36

13,013.31

1,763.05

13.55%

利润总额

15,775.71

12,974.27

2,801.44

21.59%

净利润

12,186.75

11,316.64

870.11

7.69%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856.34

10,887.23

969.11

8.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91.47

10,419.50

-2,128.03

-20.42%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0.42%,主要原因如下:

$ \textcircled{1} $ 2025年度的毛利率较2024年度下降2.78个百分点,使得毛利下降667.01万元。2025年度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有:新增业务主体例如嘉兴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下属公司的收入占比增加;钴源采购增加等原因使得固定成本增加;个别大客户的订单或单价有所降低。

$ \textcircled{2} $2025年度的管理费用6,398.84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972.29万元。2025年度管理费用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有所增长,薪酬水平也有所上涨,从而管理人员薪酬增加。

$ \textcircled{3} $ 2025年度所得税费用增加1,931.33万元:一方面是因为2025年度利润总额增长2,801.44万元,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主体例如深圳金鹏源,由于2025年度搬迁收款占比较高等原因从而使得深圳金鹏源不能适用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率而是适用 25%所得税率,从而使得当期所得税费用较高。

2)最近一期业绩变化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8,634.22万元,同比增长 0.83%,实现净利润2,440.86万元,同比增长-7.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3.12万元,同比增长-8.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30.18万元,同比增长-9.1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8,634.22

8,563.19

71.03

0.83%

营业成本

3,520.76

3,207.20

313.56

9.78%

营业利润

2,907.86

3,080.14

-172.28

-5.59%

利润总额

2,903.24

3,086.41

-183.17

-5.93%

净利润

2,440.86

2,641.37

-200.51

-7.59%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63.12

2,580.20

-217.08

-8.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30.18

2,566.10

-235.92

-9.19%

2026年1-3月的营业收入同比上涨,但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9.78%即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从2025年1-3月的 62.55%下降至2026年1-3月的 59.22%。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与2025年度毛利率较2024年度毛利率下降的原因类似。

(4)钴源采购价格变化情况

公司近三年主要向诺迪安、中核同兴两家供应商采购钴源,具体采购量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居里、元/居里

供应商

项目

2025年度

2025相对2024变动幅度

2024年度

2024相对2023变动幅度

2023年度

中核同兴

居里数

175.06

-33.25%

262.28

131.92%

113.09

均价

32.70

2.83%

31.80

19.13%

26.69

诺迪安

居里数

260.00

-

-

-

-

均价

33.91

-

-

-

-

合计

居里数

435.06

65.87%

262.28

131.92%

113.09

如上表所示,近三年,公司钴源采购价格总体呈现上涨趋势。

(5)政府补助情况

2023年至2025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565.47万元、467.73万元和3,564.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8

-8.74

-6.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886.22

615.12

629.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00.74

-30.30

70.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09.13

86.51

105.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1.57

21.85

22.09

合计

3,564.87

467.73

565.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为:2025年含深圳金鹏源土地整备征收补偿相关的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3,744.45万元(按期签约奖励)及各地子公司稳岗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经常性定额补助约141.77万元;2024年、2023年各地稳岗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的定额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25年含深圳金鹏源收到光明街道办逾期支付拆迁补偿款违约金1,021.42万元;2024年、2023年为小额营业外收支净额。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相关且不具备持续性。

(6)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及谨慎性,相关负面因素是否持续并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辐照技术服务的毛利率略有下降,2025年度的净利润也有所下降,但相关负面因素不会持续且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来说:

1) 深圳金鹏源由于2025年度搬迁收款占比较高等原因从而使得深圳金鹏源不能适用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率而是适用 25%所得税率,从而使得当期所得税费用较高,该等因素仅影响个别年份,不会持续影响深圳金鹏源的所得税率;

2) 2025年管理费用6,398.84万元,同比增加972.29万元,增幅 17.92%,主要是:新增长沙、合肥等新建基地管理人员薪酬及开办费;“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同步推进战略转型,总部及有关所属公司扩充核心管理、技术骨干队伍,相应带来薪酬费用增长;

3) 由于新增业务主体例如嘉兴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下属公司的收入占比增加、钴源采购增加等原因使得固定成本增加等因素,使得报告期内毛利率略有下降。但一方面,公司目前的毛利率仍然较高约有 60%,另一方面,嘉兴等新增业务主体随着运营规模的增加,规模效应逐渐体现,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也会逐渐改善;

4) 报告期内钴源价格有所上涨,但一方面,公司已经与诺迪安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并约定公司采购钴源价格不高于同业竞争对手采购钴源价格,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中,除 $ \gamma $辐照装置外,公司还会采用电子加速器装置、X射线辐照装置,因此钴源价格波动风险相对可控;

5) 公司本次效益测算的募投项目,测算的毛利率、净利率与公司现有业务

相比,相对较为谨慎合理。

6)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受益于医疗器械灭菌、食品保鲜、材料改性等领域需求的持续增长,行业长期向好。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针对2025年的业绩波动,公司已采取并计划实施以下措施:

$ \textcircled{1} $巩固辐照传统优势领域盈利能力,优化产业布局,按期推进新项目建设,加快达产达标进度,提升产能供给。通过增加钴源,推进电子加速器全国布局,进一步巩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 \textcircled{2} $依托科技创新提升上下游议价能力,持续投入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产业,开展晶圆电子束辐照等新技术应用,培育新能源电池等应用新领域,培育主营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

$ \textcircled{3} $实施业务协同发展战略,加大秦皇岛等消毒供应网点布局,积极打造新的盈利增长业务单元。

$ \textcircled{4} $全力推进降本增效,公司持续优化生产调度,平抑钴源折旧成本上升的影响。

综上,2025年扣非净利润的下滑主要受短期、阶段性因素影响,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长期向好的基本面。随着新设基地效益释放、产业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及管理效能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具备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相关负面因素不会持续,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105.79

7,882.19

6,703.33

6,444.46

使用权资产折旧

56.49

247.03

227.77

218.51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无形资产摊销

81.28

253.76

113.99

106.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98

213.59

229.73

225.57

折旧摊销合计

2,248.54

8,596.57

7,274.82

6,995.03

各期营业收入

8,634.22

36,402.74

35,851.25

34,475.4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363.12

11,856.34

10,887.23

10,807.79

本次募投项目中,三个建设项目的新增折旧摊销情况、新增收入、新增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年均新增折旧摊销

年均新增收入

年均新增净利润

长沙项目

1,337.11

6,935.64

2,685.22

合肥项目

822.31

5,670.90

1,800.64

嘉兴项目二期

631.69

5,062.13

1,162.81

合计

2,791.11

17,668.67

5,648.67

新增折旧占新增收入或净利润的占比

-

15.80%

49.41%

如上表,三个建设项目年均合计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2,791.11万元,但同时也会产生新增收入和新增净利润,年均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占年均新增收入、年均新增净利润的占比分别为 15.80%、49.41%。

钴源采购项目为公司现有辐照装置站点在2026-2027年期间的钴源购买,合计3.4亿元,合计采购钴源居里约为850万居里。按每年衰减 12.32%估算,2027年新增折旧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此后年份的年折旧金额逐年递减。按20年计算,若不考虑弃置费用,年均折旧金额约为1,700万元。不考虑本次钴源采购导致公司钴源保有量规模增长从而导致收入增长,仅以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规模测算,本次钴源采购项目年均新增折旧按1,700万元计算,占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4.67%、14.34%。

综上,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是否已全部完成,认定募投项目无需履行能评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结论是否得到对应主管部门的确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还需提前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如需,请补充说明相关许可、资质或认证获取的具体进展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是否已全部完成,认定募投项目无需履行能评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结论是否得到对应主管部门的确认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项目

项目备案

不动产权证

环评批复

能评批复

长沙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项目代码:2404-430100-04-01-297560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湘(2024)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15626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编号:湘环许决[2025]255号

/

合肥项目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10-340161-04-01-919317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皖(2025)合肥市不动产权第8065246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肥市综合灭菌技术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编号:皖环函[2025]489号

《关于中金健康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合肥市综合灭菌技术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编号:合高经发[2025]186号

嘉兴项目二期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9-330402-89-02-961964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03898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灭菌医疗器械30万立方米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编号:嘉(南)环建[2026]23号

《关于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灭菌医疗器械30万立方米项目二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编号:南行审投能[2026]6号

钴源购买项目

本项目为固定资产采购,不属于建设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核准或备案的范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建设项目,不属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核准或备案的范围,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

(1)长沙项目无需履行能评

依据编号为“宁开管立备[2026]230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长沙项目拟建设一台400万居里的 $ \gamma $辐照装置和一台(10Mev、24KW)电子加速器,其能耗基本信息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第八条第二款、《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5〕652号)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相关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此外,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于2026年7月23日出具了《关于“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报告的情况说明》,明确长沙项目全部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可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无需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钴源采购项目无需履行能评

本项目性质为单纯的固定资产采购,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等工程建设内容,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所界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故无需履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程序。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履行能评

本项目性质为单纯的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等工程建设内容,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所界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故无需履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程序。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已全部完成;长沙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 1000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已出具专项说明确认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据此,该项目无需履行单独节能审查程序;钴源购买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亦无需履行单独节能审查,相关认定依据合法、充分。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还需提前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如需,请补充说明相关许可、资质或认证获取的具体进展情况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七条规定:“申请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进口单位已经取得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二)进口单位具有进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其中,进口I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三)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I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IV类、V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四)将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还应当具有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使用单位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第十九条:“申请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转出、转入单位持有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二)转入单位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三)转让双方已经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采购、使用钴源等放射性同位素需根据项目实施分阶段办理相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审批/备案部门

需取得文件

说明

取得时点

1

生态环境部

辐射安全许可证

钴源及射线装置均需在已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内

项目配套辐照设施完工、正式采购钴源/启用电子加速器投产前取得

2.1

生态环境部

放射源进口审批表

进口钴源,由生态环境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进口钴源采购合同签订后、办理进出口许可及货物到港前取得

2.2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放射源转让审批表

国内采购钴源,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国内钴源交割、起运前取得审批文件

序号

审批/备案部门

需取得文件

说明

取得时点

3

商务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进口钴源,在生态环境部核批的基础上,由商务部对公司申报的钴源活度等信息进行例行审批

取得放射源进口审批表后、放射源报关进口前取得

4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完成钴源安装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1)长沙项目相关许可、资质及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长沙项目配套辐照设施尚未完工,亦未开展钴源采购、装源及辐照运营活动,现阶段暂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相关许可、资质及备案审批手续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后续钴源采购、投运前依法依规逐项办理。

(2)合肥项目相关许可、资质及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合肥项目规划建设的电子束加速器装置尚未完工,暂未开展X射线装置运行活动,现阶段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司将在装置建成,正式投产运营前依法依规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项目无采购、使用钴源计划,无需办理与放射性同位素相关的各项审批、备案手续。

(3)嘉兴项目二期相关许可、资质及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嘉兴项目二期规划建设的X射线装置尚未完工,暂未开展X射线装置运行活动,现阶段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司将在装置建成,正式投产运营前依法依规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项目无采购、使用钴源计划,无需办理与放射性同位素相关的各项审批、备案手续。

(4)钴源采购项目相关许可、资质及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1)钴源采购项目各实施主体均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钴源采购项目实施主体为青岛分公司(中金辐照分公司)、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武汉辐照和重庆辐照,上述各主体均持有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具体如下:

序号

实施主体

编号

核发单位

经营/许可范围

有效期

1

中金辐照

国环辐证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

2025/02/18至2027/03/31

序号

实施主体

编号

核发单位

经营/许可范围

有效期

[00375]

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

深圳金鹏源

国环辐证[00030]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放射源

2026/06/26至2031/06/26

3

上海金鹏源

国环辐证[00027]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放射源

2025/09/01至2030/08/31

4

天津金鹏源

国环辐证[00036]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放射源

2026/06/12至2031/06/11

5

成都辐照

国环辐证[00395]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2024/05/08至2028/09/30

6

武汉辐照

国环辐证[00396]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放射源

2024/10/31至2028/09/30

7

重庆辐照

国环辐证[00457]

生态环境部

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放射源

2025/07/04至2027/03/31

2)钴源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审批备案手续履行情况

$ \textcircled{1} $除武汉辐照外,各实施主体2026年度均已成功履行过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026年度,就钴源采购项目,发行人已以自有资金先行采购了青岛分公司、上海金鹏源、深圳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成都辐照、重庆辐照钴源,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前述主体本次钴源采购对应的各项审批及备案手续均已顺利履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实施主体

供应商

标的物

加源时间

是否取得放射源转让审批表/进口审批表

是否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是否完成备案

1

青岛分公司

诺迪安

钴-60

2026

是

是

是

2

上海金鹏源

诺迪安

2026

是

是

是

3

深圳金鹏源

诺迪安

2026

是

是

是

4

天津金鹏源

诺迪安

2026

是

是

是

5

成都辐照

诺迪安

2026

是

是

是

6

重庆辐照

诺迪安

2026

是

是

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法定审批要件均为程序性、材料性要求,不存在前置性、实质性的准入壁垒或限制性门槛,在上述各实施主体继续依据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后续钴源采购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 \textcircled{2} $武汉辐照审批备案手续履行情况

2026年度,武汉辐照尚未实际与供应商签署具体采购订单,未涉及钴源的进出口及交割,暂无需办理放射源进口审批表/放射源转让审批表及后续的备案手续。

就《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武汉辐照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I类放射源使用,报告期内武汉辐照已多次完成钴源采购全流程审批备案,在武汉辐照依据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后续武汉辐照钴源采购相关手续办理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许可、资质或认证获取的具体进展情况

本项目性质为单纯的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

综上,长沙项目、合肥项目、嘉兴项目二期目前尚在建设阶段,暂未涉及钴源采购及使用,现阶段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放射性相关许可、审批及备案手续,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法定审批要件均为程序性、材料性要求,不存在前置性、实质性的准入壁垒或限制性门槛,钴源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多次顺利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备案文件,后续钴源采购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

(六)通过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子公司是否新设立,发行人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说明增资价格或借款的主要条款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仅长沙项目、钴源采购项目涉及控股非全资子公司。

1、长沙项目

长沙健康设立于2024年3月25日,是发行人为了开发湖南区域市场与上市公司楚天科技(300358)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并非新设立公司。发行人与楚天科

技不存在关联关系,分别持有长沙健康 91%和 9%股权。

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长沙健康实施募投项目,主要原因系:湖南地区的辐照消毒灭菌产能供不应求,公司通过长沙健康新建 $ \gamma $辐照装置及电子加速器,能够填补产能敞口,有利于公司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楚天科技是中国医药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制药用水、生物工程、无菌制剂等,在医药等行业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有利于长沙健康的募投项目高效顺利实施。

经楚天科技出具承诺确认,为实施募投项目,在长沙健康注册资本不超过 8,000万元的前提下,楚天科技将与中金辐照在同等增资对价条件下同时对长沙健康进行增资;对于长沙健康注册资本超过8,000万元后的资金投入,中金辐照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长沙健康提供借款。

2、钴源采购项目

公司主要使用钴源提供辐照技术服务,其服务能力很大程度上由钴源活度决定,持续的自然衰减将导致钴源活度的下降,从而降低公司的服务能力,因此,辐照技术服务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钴源的“消耗”过程,为保持公司的现有产能和经营规模,公司需要持续补充钴源。

钴源采购项目由深圳金鹏源、上海金鹏源、天津金鹏源、武汉辐照、重庆辐照、成都辐照、青岛分公司等主体采购钴源,其中成都辐照、深圳金鹏源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鹏源和天津金鹏源为发行人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上述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均为发行人经营多年的辐照技术服务网点,持续补充钴源是其维持产能的正常需要。

成都辐照成立于2011年12月23日,并非新设立公司。发行人、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成都辐照 51%、29%、 20%股权。发行人与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均为中国黄金集团成员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四川有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金鹏源成立于1988年2月24日,并非新设立公司。深圳金鹏源的少数股东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少数股东分别持有深圳金鹏源 97.28% 2.72%股权。

经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确认,成都辐照、深圳金鹏源的少数股东均不会同比例

提供借款。

(七)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长短期负债、资产负债率、未来大额资本开支等情况,以及资金集中存放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限,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在当前资产负债率较低情况下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合计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1、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长短期负债、资产负债率、未来大额资本开支等情况,以及资金集中存放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限,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及集中存放情况

报告期各期,货币资金余额及资金集中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货币资金余额

41,334.54

26,667.39

31,383.53

35,315.96

其中:受限资金

0.00

0.00

0.00

0.00

财务公司存放余额

41,166.39

26,565.32

25,696.53

27,477.55

资金集中存放比例

99.59%

99.62%

81.88%

77.80%

(2)资金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余额为41,166.39万元,其中通知存款31,402.00万元、定期存款6,040.00万元、活期存款3,475.39万元、保证金249.00万元,所有货币资金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存放及使用有限制、无存放在境外、不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情况。所有存款均为公司自由支配资金,权属清晰,未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

(3)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公司

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48号文有关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48号文要求

公司情况

一、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不代表财务公司是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唯一机构,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存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贷款金额及提取存款的时间。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原则,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协助成员单位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得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上市公司董事应当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关注财务公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为独立账户,与集团其他成员单位账户严格隔离,不存在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可保持账户独立性。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依法对客户信息保密。公司财务数据独立核算,集团虽作为控股股东可通过合并报表了解整体经营情况,但无权实时查询或控制公司的日常交易明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和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经核查公司资金流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套取资金,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已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公司董事已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

公司已制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的相关经营资料,关注其业务及风险状况。

三、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金融服务协议应规定财务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并对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应当严格遵循金融服务协议,不得超过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交易预计额度归集资金。

经核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约定了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经核查协议和资金流水,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未超过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的额度。

四、上市公司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从财务公司贷款给子公司使用,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内部资金调剂,不属于向外部关联方输送资金,不在本条禁令覆盖范围内。公司不存在将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首次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财

48号文要求

公司情况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于2022年4月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于2022年8月、2023年4月、2023年8月、2024年4月、2024年8月、2025年4月、2025年8月、2026年4月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该预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面负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财务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与相关部门互相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规定了出现相关风险情形时立即启动相应的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财务公司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上市公司不得继续向财务公司新增存款:1、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财务公司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2、财务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3、财务公司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4、风险处置预案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相关情形已在《风险处置预案》中规定,且财务公司已将其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告知公司,未出现公司不得继续向财务公司新增存款的情形。

八、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度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并与年报同步披露。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每年度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公司于每年度随年度审计报告的公告披露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具了核查意见,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九、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建立规范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对高风险财务公司进行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将遵守上述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与财务公司的相关业务往来及信息披露符合48号文的要求。

(4)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具备真实业务背景,属于正常经营性往来,已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拆借、代垫费用、代为清偿债务等情形,不存在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委托贷款、资金归集等方式变相向关联方输送资金行为。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综上,资金存放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在当前资产负债率较低情况下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合计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1)长短期借款、资产负债率

短期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及其他应付款构成;长期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应付款,以及钴源未来退役相关预计负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负债率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增长短期借款8,268.54万元和深圳金鹏源收到搬迁款16,274.69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货币资金余额

41,334.54

26,667.39

31,383.53

35,315.96

短期负债

15,552.08

10,993.68

5,884.81

5,087.18

长期负债

32,594.58

13,227.78

9,661.32

10,090.93

资产负债率

30.34%

18.39%

13.58%

13.77%

(2)在当前资产负债率较低情况下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公司未来资金缺口较大,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2025年末货币资金

A

26,667.39

2025年末应收票据

B

329.56

可自由支配资金合计

C=A+B

26,996.95

未来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积累

D

67,887.99

资金需求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E

440.53

资本性支出需求

F

91,853.74

现金分红需求

G

14,035.93

偿还银行债务资金需求

H

3,001.76

资金需求合计

I=H+G+F+E

109,331.96

总体资金缺口

J=C+D-I

-14,447.02

上述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1)2025年末的货币资金及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31,702.52万元,总负债为24,221.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8.39% ,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26,667.39万元,均为非受限货币资金。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为3,001.76万元,应收票据为329.56万元。

2)未来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测算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2026年一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货币资金余额

41,334.54

26,667.39

31,383.53

35,31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335.59

21,747.76

19,401.08

18,838.08

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至2025年各年收入同比上年增速的平均值为 2.60%。考虑2026年-2028年的加源计划,公司在2026-2028年度钴源将持续增长,预计在2026-2028年期间的钴源活度年均复合增长将达到 8%以上。考虑到公司收入增长受公司市场竞争策略、各分子公司区域差异、加源时间进度、各业务类型增速不同等多方面综合影响,为谨慎起见,假设公司在2026-2028年期间,公司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2.00%。

2025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747.76万元,按 2.00%的年增长计算,则2026年、2027年、2028年每年可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22,182.72万元、22,626.37万元、23,078.90万元,合计为67,887.99万元。

3)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即上表中的)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最低现金保有量(万元)

A=B/C

440.53

2025年度付现成本总额(万元)

B=D+E-F

16,235.75

2025年度营业成本(万元)

D

14,630.29

2025年度期间费用总额(万元)

E

10,202.03

2025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万元)

F

8,596.57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

C=365/G

36.86

现金周转天数(天)

G=H+I-J

9.90

存货周转天数(天)

H

2.00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天数(天)

I

35.03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周转天数(天)

J

27.13

4)资本性支出需求

按照当前投资规划测算,公司资本性支出需求共计91,853.74万元。2026年度至2028年度公司拟持续推进新项目投资建设,预计整体资本开支规模存在进一步增加的可能。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深圳金鹏源光明灭菌产业基地项目

39,064.71

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河北三河)

20,000.00

2028年钴源采购

13,000.00

中金辐照秦皇岛综合灭菌中心项目

10,300.00

新建X射线辐照装置项目(东莞)

5,700.00

中金辐照武汉新建加速器项目

3,250.00

浙江嘉兴电离辐射技术服务项目(一期)

539.03

合计

91,853.74

5)现金分红需求

2023年至2025年各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807.79万元、 10,887.23万元、11,856.34万元,各年利润分配金额分别为7,656.06万元、3,854.43

万元、2,376.02万元,报告期平均利润分配率为 41.39%。按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础,按 2.00%的增速,按 30.00%的利润分配比例,则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需求金额为11,103.25万元,另外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付浙江世元的股利为 2,932.68万元,因此合计分红资金需求为14,035.93万元。

综上所述,考虑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未来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最低现金保有量、未来重大资本支出、未来现金分红等情况,公司目前尚存在14,447.02万元的资金缺口,现有资金无法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6,400万元(其中合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能够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为募投项目建设和业务稳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具有必要性。本次融资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合计6,400万元,与未来资金需求相匹配,未超过资金缺口金额,本次融资规模具备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合计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规划投资

是否资本性支出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长沙项目

一

建设期投资

14,835.00

-

10,000.00

-

1

土建及安装

7,983.00

是

10,000.00

-

2

设备及安装

6,400.00

3

开办费及铺底流动资金

452.00

否

-

-

二

运营期投资

25,165.00

-

-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

10,000.00

-

合肥项目

一

建设期投资

21,979.18

-

20,000.00

-

1

土建及安装

10,325.57

是

19,600.00

-

2

设备及安装

10,803.61

3

流动资金

850.00

否

400.00

400.00

二

经营期投资

18,020.82

-

项目总投资

40,000.00

-

20,000.00

-

项目名称

项目规划投资

是否资本性支出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其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嘉兴项目二期

一

土建及安装

802.50

是

10,000.00

-

二

设备及安装

9,741.75

三

流动资金

299.75

否

-

-

项目总投资

10,844.00

-

10,000.00

-

钴源采购项目

钴源购买

34,000.00

是

34,000.00

-

项目总投资

34,000.00

-

34,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否

6,000.00

6,000.00

项目总投资

6,000.00

-

6,000.00

6,000.00

合计

130,844.00

-

80,000.00

6,400.00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及“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00万元,用于合肥项目中的非资本性支出400.00万元(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6,4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中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30%。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证监会公告(2023)15号,根据2026年4月17日证监会公告(2026)6号修正)的相关规定。

(八)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并结合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持股占比上升,是否涉及要约收购义务、是否涉及现有股份的锁定安排

1、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其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六个月,中国黄金集团不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国黄金集团已出具《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以下简称“《认购说明》”),确认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会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2、结合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测算情况,说明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持股占比上升,是否涉及要约收购义务、是否涉及现有股份的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黄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10,000万元。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中国黄金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

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1.1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第2.2.3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时仍应当符合相应的发行条件。”第 13.1条第(二十六)项规定:“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按照上述股份认购安排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发行预案规定的发行定价规则,针对以下三类情形进行测算:(1)假设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为80,000万元,中国黄金集团认购10,000万元;(2)假设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为10,000万元,全部由中国黄金集团认购;(3)假设实际募集金额为 80,000万元,中国黄金集团认购10,000万元,其余70,000万元均由单一主体认购。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比例高于《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 25%或 10%,不会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满足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发行预案,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黄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30\% ,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四)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30\% 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2\% 的股份;(五)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50\% 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国黄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4.20%,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中国黄金集团拟认购金额为1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黄金集团拥有的权益增加,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增持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涉及的关于股份锁定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国黄金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行为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九)说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的股票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上下限;说明已确定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明细,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如来源于对外借款,说明后续偿还安排及可行性,是否涉及质押,是否可能通过减持方式偿还借款

1、控股股东参与认购的股票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上下限

公司(乙方)与中国黄金集团(甲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对中国黄金集团的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做出如下约定:

“(1)乙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9,200,56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其中,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10,000万元。甲方以现金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甲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认购总金额 $ \div $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2) 若乙方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本次所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同比例的调整。”

因此,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控股股东认购金额上下限为10,000万元,认购股票数量由认购股票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2、说明已确定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明细,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董事会已确定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中国黄金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

根据《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国黄金集团2025年期末资产总额为118,807,569,931.19元,其中净资产为55,880,039,802.84元,货币资金为24,570,769,370.32元,自有资金充足。

另外,中国黄金集团已出具《认购说明》,确认其认购资金来源于本企业的自有资金,不包含对外借款;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中金辐照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中金辐照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人补充披露

1、针对问题(一),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技术方向的风险

公司现有技术以 $ \gamma $辐照、电子束辐照为主,本次募投涉及新建X射线辐照装置,属于公司新涉足的技术方向。由于该类装置在工艺控制、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等方面与现有体系存在差异,公司相关实操经验不足,可能面临工艺调试周期长、设备运行稳定性不足、运营成本上升等问题,不利于募投项目顺利投产及效益达成。”

2、针对问题(二),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2、项目实施及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存在不可预见性,若下游灭菌需求扩张放缓、同行持续扩产加剧区域竞争,X射线新型辐照工艺商业化落地效果不及预期,叠加项目建设延期、新客户拓展进度滞后等情形,募投新增产能存在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

3、针对问题(三),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3、进口设备采购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建辐照装置,其中部分核心设备需自境外采购,如中金健

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年灭菌医疗器械30万立方米项目二期规划建设的X射线装置计划进口购置。若国际贸易环境、跨境供应链、设备交付周期、进出口监管政策等外部条件出现不利变动,或将造成进口设备采购、到货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落地实施的风险。”

4、针对问题(四),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4、效益测算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辐照技术服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托市场需求、服务单价、产能利用率、成本变动、折旧摊销等多项假设,参照公司现有业务、前期同类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测算。若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核心运营成本持续上行,将对募投项目盈利形成不利冲击。同时,募投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折旧摊销占项目营收、净利润存在一定占比;如项目产能利用率、盈利水平未能达到测算假设,新增折旧摊销将显著摊薄收益,募投项目存在实际效益低于测算水平的风险。”

5、针对问题(五),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5、募投项目实施审批备案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三个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用地、环评手续。长沙项目依据能耗数据及主管部门说明免于节能审查,钴源采购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建设项目,无需履行备案、环评手续,如后续监管口径、政策发生变化,或项目建设方案调整,主管部门可能要求补充履行相关程序。

由于钴源属于放射性同位素,在后续钴源采购、投运前需要依法依规办理放射源采购审批等多项放射性相关资质与备案手续。尽管钴源采购相关实施主体已取得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具备相关手续办理经验,但各类许可审批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若相关审批、资质未能按期获取,募投项目将无法按时投产,存在建设周期延长、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现有收入情况、前次募集资金相关公告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联系及协同性,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市场公开信息,分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查阅中金辐照2025年度报告;查阅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访谈中金辐照总会计师;取得中金辐照升源率统计表;取得募投项目潜在客户的采购意向说明;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募投项目测算情况,分析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合理性;了解供应商情况。

4、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本公司前期其他项目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项目的毛利率,并分析效益测算是否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核查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降原因,分析公司钴源采购价格变动、政府补助情况,分析业绩下降的相关负面因素对募投项目持续的影响;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情况,并分析其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是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获取募投项目历次立项备案表、环评报告、环评批复、能评报告、能评批复、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支付凭证、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是否已全部完成;查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获取主管部门出具的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报告的情况说明,了解发行人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钴源购买项目无需办理能评的法律依据;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钴源采购合同、钴源转让审批表、钴源进口审批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及备案证明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分)公司完工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文件、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需提前取得的相关许可、审批、备案是否已完成。

6、查阅长沙健康、成都辐照、深圳金鹏源等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查阅楚天科技2025年度报告;查阅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查阅少数股东关于是否同比例借款的承诺文件;访谈中金辐照总会计师。

7、查阅公司最近三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查阅公司最新征信报告,核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司法冻结、担保锁定等资金受限情况;查阅公司各财务公司账户对账单,确认财务公司余额的准确性;查阅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查阅《风险处置预案》、《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查阅公司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批复,核查未来资本支出需求的规模。

8、获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并查阅公司近期公告文件,了解中国黄金集团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六个月是否发生减持行为;查阅中国黄金集团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查阅《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股份锁定相关要求,对照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发行预案、《募集说明书》以及

中国黄金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黄金集团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等文件中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并对本次发行前后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进行测算,了解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1)查阅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发行预案,以及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了解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控股股东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上下限约定情况;(2)查阅《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了解其资产情况是否存在以自有资金无法足额认购的风险;(3)查阅中国黄金集团出具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了解中国黄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

(二)核查结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公司具备募投项目实施能力,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发行人巩固市场地位。公司经营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公司现有及拟建在建产能地域分布和技术路线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部分潜在客户的采购意向明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具有有效性,不存在重复性投资。

3、各项投资支出具备必要性,各明细项目所需资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具备合理性,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上述董事会前投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诺迪安和中核同兴,X射线辐照装置采购不存在依赖海外进口,也不存在因进口设备采购问题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相关负面因素不会对募投项目持续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本次募投项目的立项、环评、能评和用地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已完成,长沙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备案能耗数据、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出具的专项情况说明,无需履行单独节能审查,钴源购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亦无需履行单独节能审查,相关认定依据合法、充分;长沙项目、合肥项目、嘉兴项目二期目前尚在建设阶段,暂未涉及钴源、射线装置的采购及使用,现阶段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放射性相关许可、审批及备案手续,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法定审批要件均为程序性、材料性要求,不存在前置性、实质性的准入壁垒或限制性门槛,钴源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多次顺利取得相关许可、审批、备案文件,后续钴源采购相关手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的其他许可、资质或认证。

6、发行人通过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相关子公司并非新设立。除钴源采购项目实施主体之一成都辐照的少数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与其他少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长沙项目的少数股东已明确同比例增资条件,其他项目涉及的少数股东不会同比例借款或增资。

7、公司账面全部货币资金均无冻结、质押、担保及其他任何使用受限情形;公司资金存放管理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往来款项均具备真实经营业务背景,全部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未来期间公司资本性开支规模较大,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内源现金流无法足额覆盖整体资金支出,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基于未来三年资金缺口审慎测算,与公司业务发展、资本开支计划相匹配,规模具备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所涉非资本性支出总额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未超过 30%30\% ,相关划分口径及占比要求均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8、本次发行董事会确定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其无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前六个月,中国黄金集团不存在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且中国黄金集团已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

个月内不会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中国黄金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行为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披露、承诺、股份锁定安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中国黄金集团认购股票金额上下限为10,000万元,认购股票数量由认购股票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中国黄金集团本次认购资金将全额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包含对外借款;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中金辐照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中金辐照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中国黄金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

问题二

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110.9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5608.29万元。

请发行人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含类金融业务)的会计科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货币资金

41,334.54

26,667.39

应收票据

488.62

329.56

其他应收款

258.90

179.68

其他流动资产

1,842.06

2,110.97

投资性房地产

2,577.05

2,609.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236.91

5,608.29

财务性投资合计

0.00

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26,667.39万元、41,334.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

2026/3/31

2025/12/31

库存现金

0.89

0.91

银行存款

41,333.65

26,666.48

合计

41,334.54

26,667.39

由上表可见,公司货币资金中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存放财务公司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

2、应收票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票据

2026/3/31

2025/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88.62

329.56

合计

488.62

329.56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

2026/3/31

2025/12/31

保证金、备用金及押金

120.30

78.80

代垫款项

121.93

101.28

其他

16.67

0.00

合计

258.90

180.08

由上表可见,公司其他应收款为保证金押金、代垫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

2026/3/31

2025/12/31

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金

22.45

457.81

待抵扣进项税

1,161.51

1,284.58

预付搬迁项目款

642.75

368.58

其他流动资产

2026/3/31

2025/12/31

其他

15.36

0.00

合计

1,842.06

2,110.97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

5、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均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用于出租的厂房及办公楼等物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设备及工程的预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6/3/31

2025/12/31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14,329.59

3,053.89

预付设备款

1,907.32

2,554.41

合计

16,236.91

5,608.29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金额为零、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 ,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募集资金扣减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日(2025年12月1日)。自前述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明细

表,查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对外股权投资主体工商信息资料;

2、查阅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报告期末财务序时账、以及报告期末至今对外公告文件,确认公司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2、自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涉及募集资金扣减情形。

问题三

发行人主要利用放射性同位素钴-60产生的 $ \gamma $射线、电子加速器装置产生的电子束以及高温蒸汽等技术,服务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及包装材料等行业客户。

2024年4月9日,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就上海金鹏源厂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35万元罚款。2026年4月1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深圳金鹏源在未取得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的情况下在东明大道开设临时路口的违法行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报告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2609.29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保荐人和律师核查以下问题,并通过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向本所报送专项核查报告:(1)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生态环境或其他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否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放射源管理和应用是否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分编相关要求;相关违法违规事项的整改情况,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内容和产生原因,发行人是否开展房地产业务,是否涉及将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对外出租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业务金额及占比,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业务开展的合规性;是否同时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土地或新建房屋,如是,说明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房产、土地或新建房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或大额资产减值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相关的风险。

【回复】

本次问询问题三的相关回复,详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专项核查报告》。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对公司的相关风险重新进行了梳理,已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风险披露中未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同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梳理排序。

(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发行人及保荐人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以来,持续关注媒体报道情况,已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对重大舆情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舆情情况。存在的媒体报道情况已出具专

项核查报告。

发行人及保荐人将持续关注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发行人及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关注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新闻媒体报道情况;

2、网络检索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了解具体的报道情况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实,与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进行比对分析。

(二)核查结论

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舆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盖章页)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方中华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签盖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春雷陈嘉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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