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系股份被动稀释、股份减持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苏芳(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减持等原因,使其持股比例(剔除回购股份)由原来的 7.19%降低至 5.0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变动时间
变动类型
变动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变动后所持股份(股)
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剔除回购股份)
变动比例
1
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24日
减持
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减少
13,022,880
5.97%
1.22%
2
2026年3月20日
被动稀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13,022,880
5.39%
0.58%
3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
减持
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减少
12,070,180
5.00%
0.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3年5月9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6年8月6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剔除回购)(%)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苏芳
合计持有股份
15,465,080
7.19
12,070,180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2,420
1.27
12,070,18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32,660
5.92
0
0.00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苏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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