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特锐德2026-08-07 16:36

摘要

1特锐德公告取得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5.4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2此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3亿至6亿元的股份回购方案,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
3本次贷款落实了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政策要求,但具体回购金额仍以实际实施为准。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8)。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0亿元;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关于回购专项贷款具体权利与义务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

购股份金额以实际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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