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震裕科技于2026年8月7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此次获批标志着公司可转债融资进入实质发行阶段,有助于补充资金需求,但具体发行规模、利率及转股价格尚未披露,投资者需关注后续发行进展及潜在稀释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3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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