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世纪鼎利2026-08-07 15:44

摘要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与南通智翔等股权转让纠纷案进入执行阶段。
2法院已扣划被执行人胡美珍存款58.86万元发还上海智翔,但因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公司提示案涉债权存在无法全额受偿甚至部分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
4此外,相关刑事案件仍在调查中,公司近12个月累计未达披露标准诉讼金额约970.46万元。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翔与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案号:(2023)沪02民初125号、(2025)沪民终69号】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上海智翔”)作为原告,就与被告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南通智翔”)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第二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第二中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高院”)已分别出具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上海智翔均胜诉。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2024年4月19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3月4日、2026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7、2025-001、2025-007、 2026-017)。

(二)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的刑事案件

上海智翔向上海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南通智翔原实控人朱进波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市公安局已立案,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上海智翔与南通资规局的行政诉讼

上海智翔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文简称“南通资规局”)为被告向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法院”)提起了8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南通资规局撤销9幢房产的抵押登记,后续南通经开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上海智翔不服一审裁定,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认为一审对上海智翔的起诉裁定不予立案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高院对本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民终69号】,该判决已于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6年5月,公司向上海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上海智翔收到上海第二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沪02执949号】,主要内容如下: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扣划了被执行人胡美珍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89,516.72元,将人民币873.86元转为本案执行费,将人民币588,642.86元发还申请执行人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前述银行存款外,目前未能发现有其他立即可供执行的财产。待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认为,鉴于本案暂无立即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本案依法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亦可以依据本裁定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裁定如下:

终结(2026)沪02执9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约为970.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除本次已处置执行的财产外,经公司核查,南通智翔、胡美珍名下其余可查询财产涉及查封、冻结或抵押的情形。基于前述情形,案涉债权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受偿,甚至部分债权无法收回的重大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通智翔、胡美珍是否存在其他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如有,将依法向上海中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重大诉讼事项及诉讼涉及的刑事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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