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摘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V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surd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伟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谭梅
章佳佳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电话
0576-85225086
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
wxxc@vasen.com
wxxc@vase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surd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6,696,234.30
2,077,733,370.22
-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0,008,387.82
271,020,926.82
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5,416,026.14
268,087,537.44
-1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7,325,773.31
580,938,271.09
-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7
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0.17
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2%
5.32%
2.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76,012,429.21
6,392,574,863.06
-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17,751,525.88
4,885,254,164.47
-3.43%
注:
$ \textcircled{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3.90%、47.06%、47.06%,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12,496.61万元,以及收购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利得2,688.06万元等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 \textcircled{2} $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164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90%
603,359,564
0
质押
202,000,00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8%
233,660,000
0
质押
80,000,000
章卡鹏
境内自然人
5.18%
82,538,434
61,903,825
不适用
0

张三云
境内自然人
1.96%
31,269,218
23,451,913
不适用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工银瑞信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6%
28,007,074
0
不适用
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传统保险高分红股票管理组合
其他
1.53%
24,304,761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7%
18,691,496
0
不适用
0
金红阳
境内自然人
1.17%
18,563,013
13,922,260
不适用
0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99%
15,790,097
0
不适用
0
谢瑾琨
境内自然人
0.82%
13,004,609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根据两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慧星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 \surd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V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surd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V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surd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surd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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