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ST帕瓦2026-08-07 00:00

摘要

1ST帕瓦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2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认半年报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改变用途。
4相关报告已同日披露。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通过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宇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反映了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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