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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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风神股份发布定增限售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6,788,321股,占总股本13.12%,涉及诺德基金、易方达、华泰资管等14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锁定期均为6个月。
3上述股份将于2026年8月12日上市流通。
4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持有的4379万股仍处18个月锁定期内。
5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确认股东已履行承诺,无异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风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3号)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计160,583,941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0,034,812股。

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份数(股)

限售期

1

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43,795,620

18个月

2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39,416

6个月

3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79,562

6个月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54,744

6个月

5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理解同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29,197

6个月

6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6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份数(股)

限售期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18,248

6个月

8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33,576

6个月

9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6个月

1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49,635

6个月

11

王梓旭

11,678,832

6个月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109,489

6个月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0,802

6个月

1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6个月

15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75,915

6个月

合计

160,583,941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理解同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梓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以上14名股东在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认购的股份。

以上14名股东在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均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8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6,788,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2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4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新绿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39,416

0.6561

5,839,416

2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79,562

0.4921

4,379,562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54,744

1.4106

12,554,744

4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理解同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29,197

0.9021

8,029,197

5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0.4101

3,649,635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18,248

1.9683

17,518,248

7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33,576

0.4757

4,233,576

8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0.4101

3,649,635

9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49,635

0.4101

3,649,635

10

王梓旭

11,678,832

1.3122

11,678,832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109489

2.8212

25109489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0802

1.3450

11970802

1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49635

0.4101

3649635

14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75915

0.0984

875915

合计

116788321

13.1221

11678832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583,941

18.04%

-116,788,321

43,795,620

4.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29,450,871

81.96%

116,788,321

846,239,192

95.08%

合计

890,034,812

100%

0

890,034,812

100%

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杜锡铭


张培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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