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中原高速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刘静女士因工作调整于2026年8月6日辞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本次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刘静女士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静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刘静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静
董事、董事长、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2026年8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工作调整
否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刘静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静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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