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方盛股份:关于拟投资新建厂房的公告

方盛股份2026-08-06 18:34

摘要

1方盛股份拟投资约1.48亿元在无锡市滨湖区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周期不超过18个月,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2该项目旨在完善产品线布局、夯实中长期发展战略,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项目预计增加公司资产规模,但短期内对2026年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若业绩增长不及预期,新增折旧摊销或对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压力。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新建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公司产品线布局,夯实中长期发展战略基础,公司计划利用本次竞得土地投建新厂房。公司竞得的无锡市 XDG(BH)-2026-1号地块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详情见公司《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标准并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即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建造厂房,属于投资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新建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新建工业厂房及厂房配套建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投资新建厂房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方盛股份投资新建厂房项目

2、项目法人全称: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滨湖区常青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北侧

4、项目投资:投资约14,830.95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不包含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5、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6、项目用地:公司自有土地

7、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自项目开工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投资的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常青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北侧

2、项目名称:方盛股份投资新建厂房项目

3、项目投资:投资约14830.95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4、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亮化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市政工程等。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等均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未来规划产线投资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项目的投资金额等数据为预估数,最终金额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该项目建设将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并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但如果未来业绩增加不及预期,无法弥补折旧及摊销增加额,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五、备查文件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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