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并行科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并行科技2026-08-06 18:45

摘要

1并行科技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拟募资不超过4.8亿元,全部用于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2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908.73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15%),定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募集资金旨在扩大自有智算算力资源池,满足AI大模型训练推理需求。
4公司提示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且当前资产负债率达77.95%,毛利率下滑至20.03%,存在新增折旧摊薄业绩及产能消化风险。

股票简称:并行科技

股票代码:92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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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草案)

二零二六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草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9,087,293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 15.00% ,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52,254.69

48,000.00

合计

52,254.69

48,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2

目录 ...4

释义 ...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10

一、公司基本信息 ...10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 ...10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2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3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3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30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31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32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4

六、投资者保护条款 ...35

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9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44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5

十、本次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的情况 ...4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4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46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51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52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5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53

一、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53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5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59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5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5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5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6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60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负债的影响...60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60

八、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61

九、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6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62

一、经营风险...62

二、财务风险...62

三、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64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6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6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并行科技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草案)、募集说明书(草案)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董事会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股东会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鼎健投资

指

北京鼎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弘健投资

指

北京弘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持股平台

嘉健投资

指

北京嘉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信健投资

指

北京信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汇健科技

指

北京汇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智谱华章

指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闻歌

指

北京中科闻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数科技

指

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

赛力斯

指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小鹏汇天

指

广东汇天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三一重工

指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龙超云

指

北京北龙超级云计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Rescale

指

Rescale, Inc.,一家提供智能计算全栈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

优刻得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都在线

指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贝通信

指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报告期

指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3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算力服务

指

基于并行计算、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通过互联网络将各类计算、存储等IT资源进行整合,进行科学计算、模拟仿真、数据处理、模型训练及推理。

超级计算、超算

指

利用并行工作的数百甚至数千个计算节点,进行大规模复杂数据处理的过程。

云计算、云服务

指

通过网络统一组织和灵活调用各种ICT信息资源,实现大规模计算的信息处理方式。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AIGC

指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工智能系统的创造与重构核心,是利用深度学习模型(如大语言模型、扩散模型等)学习大规模数据集的概率分布特征,并根据用户指令产生新数据的算法范式。

算力、算力资源

指

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所需的CPU资源、GPU资源、内存资源、硬盘资源和网络资源等。

国家超算中心

指

由科技部批准成立的部署有极高性能计算机的超级计算中心,是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

IaaS

指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指把IT基础设施作为一种服务通过网络对外提供,并根据用户对资源的实际使用量或占用量进行计费的一种服务模式。

PaaS

指

Platform as a Service,平台即服务。PaaS是云计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运算平台与解决方案服务,在云计算的典型层级中,PaaS层介于软件即服务与基础设施即服务之间,PaaS提供用户将云端基础设施部署与创建至客户端,或者借此获得使用编程语言、程序库与服务。

MaaS

指

Model as a Service,模型即服务,是一种基于云计算的新型算力与算法分发架构。它将预训练好的基础大模型作为核心资源,通过标准化的接口(API)或平台化工具,向开发者和企业提供按需调用的模型能力、微调环境及部署服务的商业模式。

SaaS

指

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即客户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厂商订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

GPU

指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最初是为了处理计算机图形和视频游戏而设计。当前作为计算机系统的并行计算和渲染核心,是处理高密度数据指令、执行大规模并行任务的高效执行单元。

CPU

指

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作为计算机系统的运算和控制核心,是信息处理、程序运行的最终执行单元。

NPU

指

Neural Processing Unit即神经网络处理器,作为计算机系统的人工智能专用加速核心,是模拟人类神经元计算模式、专门执行机器学习算法中张量运算的底层硬件单元。

Flops

指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每秒所执行的浮点运算次数。

PFLOPS

指

Peta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即每秒千万亿次浮点运算,为衡量计算机系统浮点运算处理能力的性能指标单位。1 PFLOPS等于每秒1015次浮点运算。该量级常见于顶级超级计算机节点或大规模算力集群的峰值算力评估场景。

EFLOPS

指

Exa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即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1 EFLOPS等于每秒1018次浮点运算。EFLOPS量级为当前全球最前沿超级计算机的算力基准,是衡量国家级超算中心及大型智算中心算力水平的关键指标。

ZFLOPS

指

Zetta 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1 ZFLOPS等于每秒1021次浮点运算。ZFLOPS量级目前属于理论算力范畴,代表了下一代超级计算机的远景算力目标,尚未有实际系统达到该性能水平。

资源调度

指

在拥有算力资源池的前提下,对算力资源按下游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快速分配的过程。

HPC China

指

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

PAC

指

全国并行应用挑战赛

IDC

指

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是一种拥有完善的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局域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服务平台。

节点

指

通过内部高速网络连接的各种专用服务器设备,根据服务器的具体用途可细分为登陆节点、计算节点、管理节点和存储节点等。

API

指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接口,又称为应用编程接口,是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

CAE

指

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辅助工程,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杂工程和产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构性能等,把工程(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组织起来,其关键就是将有关的信息集成,使其产生并存在于工程(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CAD

指

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利用计算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可以对不同方案进行大量的计算、分析和比较、决策以及快速检索存放在计算机内存和外存里的各种设计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图形等。

EDA

指

Electronic Design Automation,电子设计自动化,是指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来完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芯片的功能设计、综合、验证、物理设计(包括布局、布线、版图、设计规则检查等)等流程的设计方式。

License

指

软件许可证,它是一种格式合同,由软件作者与用户签订,用以规定和限制软件用户使用软件(或其源代码)的权利以及作者应尽的义务。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指利用相应的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协调企业与顾客间在销售、营销和服务上的交互,从而提升其管理方式,向客户提供创新式的个性化的客户交互和服务的过程。

NLP

指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自然语言处理,是研究人与计算机交互的语言问题的一门学科。

ISP

指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数字孪生

指

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ICT

指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覆盖了所有通信设备或应用软件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和应用软件。

AWS

指

Amazon Web Services,是亚马逊(Amazon)公司的云计算IaaS和PaaS平台服务,AWS面向用户提供包括弹性计算、存储、数据库、应用程序在内的一整套云计算服务,能够帮助企业降低IT投入成本和维护成本。

Azure

指

Microsoft Azure,微软基于云计算的操作系统。Azure服务平台包括了以下主要组件:Microsoft Azure,Microsoft SQL数据库服务,Microsoft.Net服务,用于分享、储存和同步文件的Live服务,针对商业的Microsoft SharePoint和Microsoft Dynamics CRM服务。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三方数据不存在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Paratera Tech Corp., Ltd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并行科技

证券代码

920493

注册资本(元)

59,709,40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2月1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

陈健

董事会秘书

师健伟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

联系电话

010-82780511

公司网址

www.paratera.com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9,709,405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无限售条件股

43,796,448

73.35%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

15,912,957

26.65%

合计

59,709,405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股)

股东性质

陈健

7,641,500

12.80%

5,731,125

境内自然人

鼎健投资

5,000,000

8.37%

5,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吕大龙

4,094,200

6.86%

-

境内自然人

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

4.6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贺玲

2,399,000

4.02%

1,799,250

境内自然人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3,751

2.8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嘉健投资

1,214,091

2.03%

1,214,091

境内非国有法人

弘健投资

1,127,898

1.89%

1,127,898

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马力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5,264

1.68%

-

境内非国有法人

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66,336

0.95%

-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

27,572,040

46.18%

15,174,707

——

其中,陈健、贺玲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鼎健投资、嘉健投资、弘健投资系陈健实际控制的企业。吕大龙系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陈健,实际控制人为陈健、贺玲夫妇。陈健、贺玲夫妇直接持有公司10,058,500股股份(陈健、贺玲于2026年5月 22日分别股票期权行权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6.60% ,并通过鼎健投资、弘健投资、嘉健投资、信健投资、汇健科技间接控制并行科技7,714,332股,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17,772,832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29.34%。陈健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贺玲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合计

控制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算力服务和算力运营提供商,聚焦应用真实运行性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面、安全、易用、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主营业务属于“1.4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工信部。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本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本行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本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信部下属信息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本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协调解决本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本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所在行业的学会组织主要是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计算机学会是具有全国一级学会资格的中国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宗旨是为本领域专业人士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推动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进行学术评价,引领学术方向;促进技术和产业应用一线的交流和互动;对在学术和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个人、企业和单位给予认可和表彰。中国计算机学会下设高性能计算专业委员会,本着“学术搭台、产业唱戏、应用为先、软硬平衡、服务委员、沟通产学研用”的原则,积极致力于高性能计算领域的研究与发展。

公司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是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是我国信息产业具有权威性的社会社团之一,是从事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制造、科研、开发、应用等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协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行业内企业合法权益;在政府和计算机企事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计算机行业的繁荣发展。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软件产业界并具有全国性一级社团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其主要职能为:开展行业情况调查,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对本行业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提出建议;订立本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情况

目前本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实施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

2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25年1月

3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

2022年2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

6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21年9月

7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

2019年9月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情况

国家“十五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一 2035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文件均提出信息基础设施、智能计算中心的有关发展要求。《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202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支持公共云发展。”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主要涉及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6年3月

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加强算力设施支撑。促进模型算法迭代创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1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顶层设计,面向国家枢纽节点、重大战略区域、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互联互通节点,构建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提高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算力高质量发展。

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中央

2025年10月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

4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国务院

2025年8月

强化智能算力统筹,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5

《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

国家数据局

2025年5月

逐步实现各地区算力需求与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推动智算中心高质量发展,从"鼓励建设"转向"深化布局"

6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发改委

2024年12月

在算力底座方面,构建多元异构、高效调度、智能随需、绿色安全的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面向"东数西算"等场景中对异属异构异地算力的调度需求,需要建立多元异构算力统筹调度的能力,促进算力和运力的高度融合,推进算力资源之间的无缝对接与协同计算,提高整体计算效率与资源利用率,实现算力最优配置与动态调整。

7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等11部门

2024年9月

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各地要实施差异化能耗、用地等政策,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探索建设全国或区域服务平台

8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等5部门

2024年1月

加强新型算力基础设施系统设计,建设涵盖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的融合算力中心,促进不同计算精度算力资源服务有机协同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

实施时间

主要涉及内容

9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

科技部

2023年7月

正式批复9个平台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16个平台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筹)

10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国务院

2023年2月

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

11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国务院

2022年12月

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人工智能广泛、深度应用,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等

12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发改委等4部门

2021年5月

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统筹省内数据中心规划布局,与国家枢纽节点加强衔接

13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

2021年1月

强调要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三)行业发展情况

1、算力服务行业概述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正经历深刻变革与加速演进,已跃升为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在此背景下,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要素,其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日益凸显,正加速成为赋能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跃迁的核心驱动力。随着智能化应用的广泛渗透与深度融合,算力将类比于电力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承载设施,其供给质量与基础设施体系的完备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标尺。为此,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战略规划与配套政策,着力优化算力供给结构、提升算力利用效能,推动算力产业向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方向演进。

根据计算能力及应用场景,算力可以分为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算算力:

$ \textcircled{1} $通用算力:主要基于中央处理器(CPU)服务器集群提供,主要支撑操作系统、

数据库及企业级应用等基础信息系统运行。

$ \textcircled{2} $智能算力:主要基于图形处理器(GPU)、神经网络处理器(NPU)等计算芯片提供,专注于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与推理任务,是目前市场增量需求的主要载体。

$ \textcircled{3} $超算算力:由超级计算机提供,具备高精度浮点运算能力,服务于需要复杂科学计算与工程模拟的高性能计算场景。

其中,智能算力和超算算力可合称为高性能计算。高性能计算以每秒浮点运算次数(Flops)为主要衡量单位,运算速度可达到每秒千万亿次以上。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制高点之一,高性能计算不仅是国家综合科技实力的体现,更是国家高精尖技术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AI产业的发展,算力超算与智能算力一体化设计、统一调度,同时满足高精度科学计算与大模型训推需求,成为新一代算力中心标配。

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全面推进,算力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石油”与核心生产力。作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底层基座,高性能计算通过提供极致的并行处理能力与数据吞吐速率,为大规模深度学习模型的训练与实时推理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它不仅在传统的航空航天、气象预测及核物理模拟等“国之重器”领域发挥着基础科研工具的作用,更在生物制药、新材料研发等领域通过“计算驱动实验”极大缩短了科研周期。

2、算力服务市场概述

算力服务结合了高性能计算和云服务的双重优势,将传统算力资源云服务化,实现算力资源使用的门槛优化与进一步商业化。算力服务能够将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等深度融合,提供全栈式、一体化的算力服务能力。

算力服务根据云服务模式,可分为IaaS、PaaS、SaaS及MaaS三类:

$ \textcircled{1} $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将高性能计算的基础设施,包括存储、服务器、网络等其他基本算力资源提供给用户。用户无需自购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宽带等设备设施,也不用对底层的云基础架构进行控制和管理,可通过购买租用算力IaaS服务商提供的基础算力资源来部署和运行其自行搭建的服务。

$ \textcircled{2} $ PaaS(平台即服务):将运行在算力基础设施之上的软件开发和运行平台提供给用户,PaaS向下通过IaaS层调用硬件基础资源,构建应用部署基础和集成平台,向上为SaaS层提供开发语言和工具,为用户创造更加容易运营和部署的软件开发环境,同

时节省基础设施支出。

$ \textcircled{3} $ SaaS(软件即服务):向用户交付完整且可以直接使用的软件应用,这些应用程序运行在算力基础设施之上,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客户端设备访问。用户无需自行开发和搭建基础设施,直接享受到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SaaS软件可以在PaaS层部署的平台环境中进一步开发,也可以在IaaS层使用基础资源独立研发。

$ \textcircled{4} $MaaS(模型即服务):伴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兴起的新型服务模式,将预先训练好的机器学习或深度学习模型封装为可直接调用的服务,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或专用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形式交付给用户。其本质是将AI模型从需要本地部署、自行运维的技术资产,转变为开箱即用的云服务产品。MaaS可以依托于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层提供的算力资源进行模型推理,也可以基于PaaS层的机器学习平台进行模型的微调和蒸馏,最终以功能服务的形式支撑上层SaaS应用的智能化需求。

3、国内、国际算力服务市场发展情况

(1)国内算力规模及预测

数字化、智能化趋势下,算力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根据IDC,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到1,037.3EFLOPS,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 2,781.9EFLOPS。2025年中国通用算力规模将达到85.8EFLOPS,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140.1EFLOPS。预测显示,2023-2028年期间,中国智能算力和通用算力规模的五年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分别达到 46.2%和 18.8%。

图5 中国智能算力和通用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

![](page=17,bbox=[300, 1823, 962, 2482])

![](page=17,bbox=[1027, 1889, 1675, 2483])

来源:IDC,2025

目前中国算力服务市场已进入成熟发展阶段,随着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云服务、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应用,算力服务将融合更多新兴技术和产业,实现服务的进一步升级。在与新兴技术融合下的算力服务,能够以更加灵活、强大、便捷的模式服务更多潜在客户。

(2)全球算力规模及预测 $ ^{1} $

全球算力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与产业数智化转型的核心基石,全球算力规模近年来长期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数据总量同步快速攀升。2024年全球数据总产量为173.4ZB,同比增长 34%,预计2025年全球将生成数据213.56ZB, 2029年将达到527.47ZB,较2025年翻一番。算力规模方面,经中国信通院测算,截至2025年6月,全球计算设备算力总规模为4,495EFlops,较2024年6月大幅增长 117%,其中基础算力规模(FP32 $ ^{2} $ )为597EFlops;智能算力规模(换算为FP32)为3,846 EFlops,占总算力比例达到 85%,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超算算力规模(换算为FP32)为52 EFlops,同比增长 63%。随着智能算力成为绝对主导,预计未来五年全球算力规模将以超过 60%的速度增长,至2030年全球算力将超过50ZFlops,其中智能算力占比将超过 95%。

未来随着算力服务需求在超算智算和场景下的不断渗透,算力服务行业将收获稳健的市场发展机会。

(四)行业基本特点

1、人工智能算力成为行业增长核心引擎

人工智能的规模化应用,正推动高性能计算行业从传统科学计算向与AI深度融合发展转型,AI算力已成为算力服务市场需求的主要增量来源。一方面,千亿级、万亿级参数大模型的训练、推理及微调,对算力规模、内存带宽、数据吞吐能力提出极高要求,推动算力规模从PFLOPS级向EFLOPS级跨越,带动万卡级智算集群的规模化部署。另一方面,AI技术反向赋能系统优化,通过智能任务调度、负载均衡、故障预测等算法,提升算力资源利用率与运维效率,推动算力从“硬堆算力”向“软硬协同”升级。

2、AI驱动下算力行业上云趋势凸显,算力服务向普惠化、标准化升级

在人工智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的产业背景下,AI大模型训练、推理等场景对算力的碎片化、弹性化、低成本需求日益迫切,推动算力行业加速向云化转型,上云已成为算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深化,为算力上云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与硬件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8年,基本实现全国公共算力标准化互联,逐步形成具备智能感知、实时发现、随需获取的算力互联网。

算力服务有效适配AI场景下算力需求的动态波动特征,既能满足千亿级、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所需的大规模算力支撑,也能适配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的轻量化AI计算需求,大幅降低算力使用门槛,推动算力服务向普惠化延伸。

3、自主可控加速推进,国产化全产业链生态逐步完善

算力作为战略性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已成为国家战略导向,AI算力需求的爆发进一步推动算力产业链国产化升级。上游核心器件领域,国产CPU、GPU、AI加速芯片、高速互联模块、存算一体芯片等性能快速提升,打破海外技术垄断;中游系统集成与软件领域,国产高性能计算服务器、操作系统、并行编程框架、AI框架逐步成熟,形成完整技术栈,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超算需求;下游应用领域,国内算力企业与国家超算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客户深度合作,推动“国产算力+国产大模型+国产软件”的闭环生态逐步形成,国产化能力成为算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4、绿色节能成为未来的市场发展主题

算力服务的巨大能耗不仅造成了较大的成本负担,也对高性能计算设备的计算可靠性和平稳性带来较大的挑战。我国将坚持绿色低碳的高性能计算发展主题,从政策引导、产业协同和标准优化等各个角度,实现算力服务行业的绿色节能发展。未来更先进的冷却技术、系统设计、计算策略等,都将为算力服务市场降低碳排放、实现更好的系统能效带来新的市场指导。

(五)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当前中国算力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呈现“三级协同”的结构化特征,市场参与主体依据其资源禀赋、技术能力与商业模式形成差异化定位,共同构成多层次供给体系。从市场参与主体视角划分,中国算力服务提供商主要包括电信运营商、第三方专业服务商、

云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在网络带宽资源、数据中心布局及广泛的政企客户基础等方面占据优势;第三方专业服务商具备专业的运营管理能力、灵活的定制化服务及市场化的响应效率;云服务商则通过算力资源与自身云服务生态的深度协同,实现“算力+应用”一体化交付。三类主体形成互补竞争的格局,推动市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2、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长期深耕高性能计算领域,为中国算力服务市场中第三方专业服务商的代表性企业,拥有业内领先的高性能计算应用性能优化方法、工具和专业的优化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算力资源建设和运维经验。公司通过建设自有算力并整合外部算力中心的优质算力资源,同时聚焦于应用运行特征分析与优化;具备专业化用户服务能力,公司长期面向一线科研、研发技术人员提供算力服务,深入了解终端用户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需求痛点,并针对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客户重点切入其细分领域,提供专业化的行业算力服务解决方案。公司在生成式大模型的训练和推理、科学计算、工程仿真等算力服务各细分市场具备先发优势。公司已经服务智谱华章、中科闻歌、生数科技等头部大模型厂商;赛力斯、奇瑞汽车、比亚迪、小鹏汇天、三一重工等汽车和高端制造行业客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气象预报中心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客户。

3、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华为云(云服务商)

华为云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华为公司。华为创立于1987年,是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产品和解决方案涉及通信网络、IT、智能终端和云服务等领域。华为云于2018年发布GPUP1型云主机,借此进入算力服务市场,目前华为云可提供私有云、公有云、混合云等解决方案在内的端到端全栈解决方案,并通过完善的渠道体系,实现全行业的客户服务与覆盖。主要竞争领域为工业设计、生物医药、能源勘探、图形渲染与异构计算等;主要竞争产品及服务为高性能计算解决方案。

(2)阿里云(云服务商)

阿里云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公司。创立于2009年,在杭州、北京、硅谷等地设有研发中心和运营机构。阿里云提供弹性高

性能计算(E-HPC)产品,基于阿里云基础设施,拥有公有云、专有云等多种产品形态,为用户提供一站式HPC/HPDA平台服务,面向科研、生产、教育和行业大计算,提供快捷、弹性、安全的服务和拥有与阿里云产品互通的高性能计算服务平台。

(3)Rescale(第三方专业服务商)

Rescale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是全球领先的超算云服务商,专注于云端的HPC智能化解决方案,协助各类规模的企业和组织完成工程、科学上的突破,服务场景以工业仿真类为主,还包括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石油勘探等领域。Rescale选择AWS、Google Cloud和Azure等作为生态合作伙伴包括,以更好地实现算力资源的合理调配。2020年11月,Rescale联合神州数码作为云服务托管商,进入中国市场。

(4)优刻得(云服务商)

优刻得成立于2012年,2020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公司自主研发IaaS、PaaS等平台,提供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专有云全场景解决方案。公司坚持中立、安全、自主可控定位,服务政府、金融、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多领域客户,依托全球化算力节点与技术研发能力,为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算力支撑。

(5)首都在线(云服务商)

首都在线成立于2005年,2020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内领先的全球云网一体化云计算服务商。公司主营智算云、计算云、IDC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面向AI大模型、政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客户,提供全球化、低时延、弹性可扩展的算力与网络支撑。

(6)中贝通信(第三方专业服务商)

中贝通信成立于1999年,2018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国内领先的通信网络技术与智算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聚焦5G新基建、智算、智慧城市及其他创新业务三大板块,实现5G新基建与算力、人工智能、新能源协同发展。

4、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与研发实力,技术实力优势来自于公司对技术研发工作

一直以来的重视与资源投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33项专利及181项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形成了集算力资源、应用资源、用户资源、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算力网络服务平台。

公司自主研发大规模分布式超算集群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拥有提供公共服务的算力服务业务化计算支撑平台及其相关技术,并且建立了国内领先的算力应用软件 SaaS服务平台。算力资源调度及用户真实应用体验提升方面,并行科技拥有包括多地域跨网络跨集群的算力资源智能调度技术、集群内算力资源智能调度技术、超算业务化计算支撑平台及其相关技术、应用全生命周期监控与分析技术等在内的全部核心技术。上述技术优势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2)算力资源整合与调度优势

公司将云计算和互联网领域的最新技术引入算力服务领域,建立其在公有云领域的算力服务平台。公司将包括多家国家和地方超算/智算中心、运营商以及独立算力服务提供商的算力集群接入并行算力网络调度平台,通过多地域跨网络跨集群的算力资源智能调度技术,将传统的用户应用计算搬迁到云环境中,然后将任务结果数据返回给用户。公司独创跨地域、跨分区的统一算力网络平台,整合不同类型、不同架构的算力资源,面向用户提供统一的使用界面,提供安全协议和工具完成用户端与算力集群、集群与集群之间的高效数据传输,实现多算力中心应用级统一智能调度。公司独创的在大规模异构集群系统内实现消息传递型作业的容器化封装和智能调度技术,支持经典超算作业调度和容器化作业调度,同时支持同步多线程、裸金属核心以及GPU资源调度模式。

同时,公司通过大规模分布式计算集群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对集群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根据算力资源的占用情况,对空闲资源进行实时优化调度,有效提高资源使用率,充分满足科研及企业用户需求。

(3)品牌和客户资源优势

品牌价值提升与信誉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司使用具有明显行业特征的词语 “并行”成功注册了商标,通过多年努力在算力服务业务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通过多年来在运维服务与运维软件方面的拓展,积累了大量算力中心合作伙伴、应用软件开发商和用户资源。公司打通算力业务链的上下游,客户包括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闻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等,具有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算力服务和算力运营提供商,聚焦应用真实运行性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面、安全、易用、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公司主要服务包括并行智算云、并行通用超算云、并行行业云等,为众多来自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教育科研、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等各应用领域的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同时,公司为用户提供高计算性能计算软件及技术服务、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行业会议及其他服务,打造算力服务生态闭环,全方位服务用户。

公司以“助力科技强国,让计算更简单”为使命,聚合中国各大算力中心的算力资源,并通过建设集群模式扩充自有算力资源池。公司以PaaS层为基础构建SaaS和MaaS平台,对算力应用进行服务化封装,用户可以以交互式命令行、图形界面、开放应用接口等多种渠道访问应用,并能在标准应用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实现超过200款超算应用软件SaaS化,形成了集算力资源、应用资源、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算力服务平台,方便用户弹性按需使用超算及智能算力资源。

公司重要子公司北龙超云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政府等共同出资设立。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高性能计算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2025中国高性能计算机性能TOP100排行榜,北龙超云旗下多个分区上榜;北龙超云自2020年起连续六年蝉联榜单“通用CPU算力性能第一名”,上榜系统数量位居国内厂商前列。在 2024世界人工智能算力性能AIPerf500排行榜中,公司智算分区位居AIPerf-LLM大模型训练算力性能榜第一名和AIPerf-InferenceAI推理延迟性能榜第一名。

公司系中国计算机学会金质会员、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超级计算创新联盟理事单位,自2016年起连续协办多届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HPC China)等行业权威会议,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与技术水平。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33项专利及181项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形成了集算力资源、应用资源、用户资源、服务资

源和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算力网络服务平台。

(二)主要产品情况

随着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内算力需求激增,大规模、高性能、高效能的算力基础设施及服务成为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工智能技术的加速发展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持续创新密切相关,生成式人工智能成为企业重要新型工作负载。同时,大模型的开源趋势正在显著增强,成为推动人工智能普惠、降本增效的重要力量。

公司以算力服务为核心业务,持续深化与包括多家国家级超算中心在内的各类超算中心以及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建设自有算力集群等方式扩大自有算力资源池,为科研和企业用户提供安全、易用、高性价比的超算云服务,助力我国科研事业发展。在智算云业务方面,针对大规模训练场景,提升基础架构设计和实现能力,优化基础支撑库组件,为用户交付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大规模训练算力;针对推理场景,加强容器等云原生基础支撑,以应用运行特征分析等核心技术推动算力选型和优化,灵活满足高并发高性价比推理需求。随着人工智能及大语言模型的高速发展,传统超算正加速迈向与AI、大数据紧密融合。公司深耕高性能计算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高性能算力建设、运营和服务经验,拥有在行业内领先的高性能计算应用性能优化方法、工具和专业的优化团队。同时,公司通过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高性能计算软件及技术服务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客户满意度。另外,公司亦通过协办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HPC China)并承办全国并行应用挑战赛(PAC)及各类国内超算领域竞赛、培训,进行广泛的用户培育,提升自身行业影响力。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如下:

1、算力服务

公司算力服务面向各应用领域的科研、工程和人工智能计算用户,以云计算的方式向其提供高性能CPU、GPU算力资源和相关IT服务。

算力服务用户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智算算力服务用户,公司提供云主机、高性能集群、裸金属服务器及容器云等多种产品形态,支持大规模预训练、模型微调、高并发推理等多样化场景;第二类为工程模拟仿真类用户,主要服务内容以前处理、大型计算、后处理、可视化、应用运行特征分析和优化为主;第三类是科研和开发类的用户,以科研、教育为主,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开发、调试、测试、调优、小规模计算和对应的

数据存储。

(1)并行智算云

并行智算云面向行业用户、高校、科研院所等在生成式模型、AI深度学习等方向的GPU算力资源需求,提供高性能GPU算力资源及相关PaaS、MaaS服务。并行智算云可提供云主机、高性能集群、裸金属服务器及容器云等多种产品形态,支持大规模预训练、模型微调、高并发推理等多样化场景;同时公司MaaS平台将预先训练好的大模型封装为可通过API调用的服务,用户无需自建算力设施,即可按需获取模型能力,显著降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门槛。这种模式实现了从“算力资源交付”向“模型能力交付”的范式跃迁。

并行智算云为公司核心增长型产品,是公司报告期内的第一大细分业务线。该产品实现开箱即用,主要面向人工智能领域用户,提供大模型训练、大模型推理、AI科研等高性能智算服务。同时,公司推出的MaaS平台已接入DeepSeek系列模型、智谱GLM系列、Qwen系列等主流大模型,覆盖文本对话、视觉理解、图片生成、向量化等多个技术路线。平台同时预置PyTorch、TensorFlow等AI框架及多领域开源数据集,实现开箱即用的开发环境。

(2)并行通用超算云

并行通用超算云基于连接各大超算集群的算力资源池和自主研发的服务平台,面向物理、化学、材料、航天、航空、力学、气象、海洋、能源、汽车、生物等各领域广大计算用户,通过自身具备的算力资源智能调度技术,向用户提供CPU算力资源。公司为用户提供PaaS层服务,方便其服务使用科研所需的超算应用,并利用自身在应用运行特征监控与分析、应用优化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保证应用运行真实性能,支持用户便捷、灵活、高效地完成科研任务。并行通用超算云服务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用户。

并行通用超算云服务内容包括超级计算机可使用机时、存储资源、高速数据传输及为保障用户顺利使用而提供的应用程序部署、程序调试协助等技术服务,公司专家团队 $ 7\times 2 4 $小时保障线上业务系统高效运转。

并行通用超算云服务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超算业务化计算支撑平台技术、应用软件 SaaS化服务平台技术,以超算用户实际计算需求为引导,搭建面向全行业不同架构超算平台的PaaS平台及SaaS化应用服务平台。公司以应用为主体,深度研究不同应用基

于不同架构平台时的优化空间,并在此基础上对应用进行了编译级别、系统库级别甚至代码级别的深度优化,以期达到发挥软硬件一体化的最大优化效果,提供给用户最优质、最快速的SaaS化应用服务。

并行通用超算云服务支持命令行操作,保持用户使用习惯。针对不擅长命令行操作的用户,可通过应用中心集成的众多SaaS化超算应用软件进行提交。在使用过程中,基于公司的应用全生命周期监控与分析技术,用户可在线查看作业运行状态,优化应用使用,提高作业效率,并可通过移动端应用时刻了解作业状态。计算完成后,用户可在线完成结果数据的二维/三维远程可视化处理。

并行通用超算云服务,使用业界领先的前端技术和客户端技术开发用户使用界面一一并行超算云桌面,集中供给算力资源(CPU/GPU)、应用资源(高性能应用程序、深度学习框架),提供Web桌面化集群操作界面,实现应用程序的便捷化SaaS化服务管理。

(3)并行行业云

为满足企业多形态部署、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需求,实现业务系统和软件SaaS化,并行行业云服务主要面向企业用户和院校科研机构,服务用户所处行业的实际业务满足其业务的可靠性需求,打造整体解决方案的成本优势。并行行业云在并行通用超算云的基础上增加了业务系统对接、提供专线链路等物理层、系统层、应用层的专业化服务以满足用户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面向在超算云上构建业务系统的行业客户,并行行业云服务可根据业务系统需求,提供专线链路、安全的专有超算云基础设施,提供高性价比资源;提供多模式API、异步消息队列、智能区域调度等PaaS平台级开发接口,快速满足文件管理、数据传输、作业调度和作业监控等业务需求,确保业务高效开发移植上超算云;公司可在业务开发、移植上超算云的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研发级支持;公司专有的研发资源亦为客户提供业务组件开发技术服务,满足业务系统上超算云的定制需求。

并行行业云可针对不同行业客户痛点定制专门解决方案,如气象海洋超算云解决方案、生命科学行业云解决方案、高端制造行业云解决方案、企业级HPC超算云解决方案、院校级HPC超算云解决方案等。

2、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

受益于公司在行业的长期积淀以及较好的上游硬件厂商资源,公司为存在自建数据中心等需求的客户,提供基于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计算的“设计、建设、管理、运维、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软硬件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架构设计、设备选型、平台建设等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业务聚焦应用真实运行性能,借助公司的算力服务经验、应用运行特征分析技术,在众多的技术和产品中合理地选择最佳配置,实现平台资源的合理建设、调度与运营管理,构建低成本、高效率、性能平衡、可扩充和可维护的系统,以达到整体性能最优,发挥整体效益。

3、高性能计算软件及技术服务

(1)高性能计算软件

并行科技高性能计算软件开发主要涉及产品包括自研软件、定制软件及代理软件。公司拥有多款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包括Paramon、Paratune、ParaCloud等,功能涵盖应用特征收集、应用特征分析、应用特征优化、应用特征数据库应用、集群管理、资源调度等环节。

Paramon应用运行特征收集器广泛应用于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大数据领域,一秒一刷新全面收集集群处理器、内存、网络、存储、进程、作业、License、能耗等数据,生成para应用运行特征数据文件,为大规模集群应用设计、分析、优化提供大数据支撑;同时,提供全过程集群及应用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管理和性能异常报警。

Paratune应用运行特征分析器用于分析由Paramon生成的para应用运行特征数据文件,精准显示应用运行过程中的特征,为各类大规模集群应用建立大数据支撑平台,提供多样性(Variety)、体量化(Volume)、速度化(Velocity)、有价值(Value)的应用运行特征数据库,帮助用户完成应用集群构建、集群应用运行过程重构、应用程序优化等工作。长期累积的特征数据库,可供用户进行商业智能分析,清晰指导未来业务发展。

ParaCloud并行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ParaCloud”)是专为HPC系统构建的基于HPC硬件层与应用软件层之间的集成平台,旨在HPC混合云的基础上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设备管理、应用管理、作业管理、统计管理、计费管理、云端接入等功能,从而提高用户使用体验、提升集群使用效率,为决策层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ParaCloud提

供并行计算过程所需的前后处理、计算处理工序、完整的为用户提供所需的图形化远程桌面端系统调度能力、计算资源调度能力、数据管理文件传输能力和性能分析能力,方便用户提升工作效率。ParaCloud支持混合云模式,在不改变用户体验的状态下,让用户系统与超算资源轻松对接,拥有弹性计算能力;支持无本地计算节点条件对接超算云。

(2)技术服务

基于公司领先的行业技术水平,为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向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高性能计算全栈式运维服务方案,满足客户特定需求及其他技术服务需求。

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全栈式运维服务,针对不同用户不同层次的运维服务需求,为用户提供开发运维、在线运维、巡检运维和驻场运维服务。方案集合了线上和线下模式,可为用户提供切合高性能计算行业的 $ 7\times 2 4 $小时全时段的运维服务。

其他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系统环境搭建的技术咨询服务、系统设计、系统搭建实施、系统优化测试、技能培训服务等内容。

4、行业会议及其他服务

公司已连续协办多届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HPC China)并承办全国并行应用挑战赛(PAC)及各类国内高性能计算领域竞赛、培训等。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HPC China)作为高性能计算领域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盛会之一,帮助公司在业内树立品牌,各类竞赛及培训亦有助于培养中国高性能计算人才,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目标市场和客户的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研发规划,明确各阶段研发目标。为了保证研发的质量和效率、切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公司聘用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实施经验及技术服务经验的资深技术专家参与公司产品的研发。公司通过合理的项目组织形式、控制与考核制度、人员激励机制,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保证研发工作的高效运作。

2、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公司以直销模式为主,少量业

务通过经销模式展开。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按区域及行业划分销售范围,由销售人员通过推广活动、线上营销、电话营销、行业年会等方式培养市场、寻找客户、挖掘客户需求进行营销推广。使用算力服务的中小客户具有主动注册和自助服务的特点,针对重要客户,公司的销售团队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客户需求,并进行客户拜访,为客户提供与自身业务情况相近的典型合作案例并针对客户情况提供个性化分析和专业化解决方案,从而获取客户订单。

经销模式是指通过合作伙伴获取客户、提供服务,公司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合作伙伴实力等因素,选择和认证合作伙伴,并签订合同明确合作范围、合作期限、授权产品、结算模式、进退出机制等合作内容。用户仅能通过合作伙伴进行账户开通及充值等,具体计算服务由公司直接对接用户开展。

公司通过营销系统CRM管理模块进行客户信息录入及营销记录,以实现高效、全面、完善的客户资源管理。算力服务业务以预付费为主,针对部分优质企业客户,公司存在后付费模式,即客户根据需求可在一定额度内消耗核/卡时,到达额度后,由销售人员负责沟通回款工作。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计费依赖于核心业务系统,算力服务用户可通过其账户自行登录查询消费情况,公司按月发送账单至用户。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分为设备类采购、资源类采购及其他采购。设备类采购主要包括针对建设集群和部分行业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资源类采购包括并行超算云服务开展所需的CPU算力资源、GPU算力资源、IDC服务、互联网带宽等相关资源;其他类采购主要包括软件以及办公物资等。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智能算力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局面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加速向各行业领域深度渗透,全社会智能化应用场景持续丰富,算力需求随之迎来爆发式增长。在此趋势下,众多企业普遍面临算力资源供给不足、算力使用成本居高不下、数据存储与应用安全保障压力较大等实际问题,智能算力供给短板日益凸显。与此同时,算力已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算力领域每投入1元,可带动3至4元的GDP增长,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

2、国家层面已将算力基础设施纳入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建设范畴

近年来,算力基础设施已被国家纳入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建设范畴,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产业升级、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底座。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专项政策,系统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引导智能计算中心科学布局、集约发展,为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与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与制度保障。

3、智能算力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符合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统筹布局、有序建设算力设施,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加快国家枢纽算力设施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根据低时延场景需求适度发展算力,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智能算力作为驱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与数字转型的核心要素,契合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抢占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制高点的关键支撑。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应对爆发式增长的智能算力需求

近年来,人工智能产业迈入高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司依托在通用算力领域的深厚

积淀,成功实现向人工智能赛道的战略延伸,当前智算业务已被确立为未来发展的核心战略重心。基于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扩大对智算业务的资本投入,旨在精准匹配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为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注入持久动能。

2、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保障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银行借款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相应增加,对公司发展主营业务形成一定掣肘。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算力设备有利于进一步扩张公司的业务规模,加速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降低财务风险。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即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及认购方式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 P_{1}=P_{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 P_{1}=P_{0} / (1+N) $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 P_{1}=\left(P_{0}-D\right) / \left(1+N\right) $

其中, $ P_{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 $ P_{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9,087,293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 15.00%,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获得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陈健、贺玲夫妇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 17,772,832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29.34%。陈健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贺玲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9,087,293股测算,假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健、贺玲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25.51%的股份,二人合计控制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投资者保护条款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投资者。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果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时,则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达成时,公司将及时按照如下顺序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3、董事(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个月至第6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 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或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或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50%,若超过前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如需)。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 如公司单次回购股份后,仍不能达到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则公司继续进行回购,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股份数量最大限额为公司股本总额的 2%;

(3)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或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1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6个月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 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 20%,且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税后薪酬的 50%。

(三)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开始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的第1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2、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6个月,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各相关主体在单一会计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

6、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约束措施和相关承诺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须以本预案内容,就其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做出承诺,并承诺自愿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按照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本公司股票,同时本公司也将遵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回购股份,不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交所上市条件。

(3)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 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会上,本人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了解知悉并将切实遵守和执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 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会上,本人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3年 9月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9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为1,150.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4,63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2.45万元。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445号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489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2802668141

—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4302654118

—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321070100100429834

—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592010100101423864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基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33,500,000.00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46,375,538.29

募集资金净额

287,124,461.71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支出

289,665,045.37

加:专户利息(扣除手续费等)

3,028,512.32

减:补充流动资金1

487,928.66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前,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前,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280266814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07010010042983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010100101423864)存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均相应终止。

2、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原计划投资总额(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超算云算力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否

28,712.45

28,966.50

100.88%

2024年12月

3、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实施主体

增加实施地点

1

超算云算力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

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

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

4、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37.55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835.71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于报告期内全额置换。

5、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产品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投资方向

资金来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银行存款产品

单位定期存款(一年)

4,000

1.95

一年1

固定收益

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

注 $ ^{1} $:该理财于2024年9月10日提前赎回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产品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存款产品

单位定期存款(六个月)

6,000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9月20日

固定收益

1.8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银行存款产品

单位定期存款(六个月)

2,000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9月18日

固定收益

1.85%

7、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到账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5年9月使用完前次募集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11月,前次募投项目购买的资产全部转为固定资产,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1-6月

超算云算力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注

不适用

470.26万元(税前)

399.72万元(税后)

1,113.16万元(税前)

946.19万元(税后)

1,054.15万元(税前)

896.02万元(税后)

注: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对超算云算力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拟购置的算力设备进行变更,增加公司自有AI算力资源建设,满足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用户快速增长的算力需求。根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项目周期为8年,预计2024年、2025年、 2026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42.83万元、2,150.94万元、1,415.90万元。

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为算力服务业务的上下游价格受到供需关系、技术迭代、地缘博弈与市场竞争的多重力量交织影响。2024年度、2025年度,从供给端来看,全球高端GPU市场产能有限,且美国实施高端芯片出口管制,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的采购价格时有波动。从需求端来看,国内互联网大厂、大模型厂商纷纷扩大资本开支,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但国内智算中心的大规模建设,并叠加芯片架构与算法创新,算力服务在2024年度、2025年度价格竞争激烈。综合导致了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2026年以来,国内算力服务市场结构性分化显著,数据中心AI训练算力随着产业蓬勃发展呈现需求刚性、供给受限的局势,价格与毛利率同步上涨。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收入和利润情况将得到改善。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52,254.69

48,000.00

合计

52,254.69

48,000.00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投项目的延续与追加投资,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的连续性规划。受前次公开发行

市销率和募集资金规模影响,原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距离公司战略规划仍有一定距离,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旨在发挥公司既有智算算力服务优势、深化技术研发布局。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十、本次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的情况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发行公司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52,254.69

48,000.00

合计

52,254.69

48,000.00

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投项目的延续与追加投资,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的连续性规划。受前次公开发行市销率和募集资金规模影响,原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距离公司战略规划仍有一定距离,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旨在发挥公司既有智算算力服务优势、深化技术研发布局。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智算云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智算中心是专门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强大算力支持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通过使用大规模异构算力资源,包括通用算力CPU和智能算力GPU、FPGA、ASIC等,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所需算力、数据和算法服务。通俗来说,智算中心犹如一个极其强大的AI大脑,能够处理海量数据和复杂计算任务,将算力变成一种可按需获取的公共资源,如同水电一般普惠可得。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语音处理及推荐系统等领域的智能化和产业化日趋成熟;2022年之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迎来突破性发展,AIGC代表着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从“理解分析”到“生产创作”的进一步升级,开启了人工智能的新时代,如今已广泛应用于文本、图像、音频、代码生成与视频创作领域,随之带来对智能算力的爆发式增长需求。公司基于在高性能计算领域深耕多年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面向人工智能和高性能计算场景,打造智算云平台,整合不同架构、不同地域的算力资源,构建统一的算力资源运营管理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云上算力服务。

通过智算云平台,用户可直接调用平台提供的丰富AI算力资源与服务,开箱即用进行在线推理、模型训练、科学计算等多种计算任务,无需自行建设与维护算力环境,可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与算法研发,显著降低算力使用门槛与建设成本。平台管理端则提供统一的算力资源运营管理能力,支持管理者实时调配算力资源、保障用户使用需求;同时可通过数据分析功能掌握不同类型算力资源的使用情况及经营数据,实现对算力资源的精准管理与科学决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项目通过与第三方IDC数据中心机构签署设备托管协议,通过租赁实现设备放置,无需进行土建或环境建设,协议签订后将项目所需硬件设备交由第三方托管,项目设备放置地点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河南郑州和湖北宜昌,计划总投资52,254.69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增加智能算力供给能力,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普惠算力服务,支撑大模型训练与推理、智驾等高性能计算需求,有效降低相关行业内企业AI应用门槛,加速产业智能化升级,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

本项目的实施将在公司现有优势前提下,提升算力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已具备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和客户储备。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满足爆发式增长的智能算力需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加速渗透千行百业,算力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企业面临算力资

源匮乏、算力成本高昂、数据安全难以保障等现实困境,建设智算中心可有效填补智能算力供给缺口,为企业提供普惠、安全、高效的算力支撑,降低人工智能应用门槛,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在算力方面每投入1元,将带动3至4元的GDP增长。为切实补齐智能算力供给缺口,满足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规划建设本项目将为市场主体提供普惠、安全、高效的算力服务,进一步降低人工智能应用门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2、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先机

国家层面已将算力基础设施纳入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建设范畴,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智算中心布局建设,周边地区纷纷加快智算中心部署以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先机,本项目的实施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应对全球竞争、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高点、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对于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通过建立全国一体化的算力调度网络,实现异构算力的协同作战,将为我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及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球竞争中提供坚实的算力底座支持。

3、巩固算力服务主业优势实现规模跃升

智算云平台建设将显著扩大公司算力资源储备和供给能力,通过建立集中式智算大集群,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响应速度,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同时,通过智算基础设施投建及算力运营增强算力自主可控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算力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实现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进一步增长。

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品具有先进性

并行科技作为国内领先的算力服务与运营提供商,构建了以用户价值为核心、技术深度优化为驱动、生态网络为支撑的立体化算力服务体系。

公司结合大规模分布式集群运行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应用全生命周期监控与分析技术等特有技术,打造高性能、高质量和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基于并行算力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超大规模仿真计算、模型训练算力的服务能力、并行效率、数据采集以及故障诊断和恢复能力。公司突破了传统算力供给中以资源销售为核心的业务模式,而以用户业务价值实现为最终导向,具体而言,并行科技关注的核心并非用户采购的硬件规格与数量,而是用户能否在算力平台上高效完成应用部署、模型训练及业务落地,

并行科技整体服务逻辑紧密围绕用户应用成效。

这一服务模式的实现,建立在并行科技长期积累的超算技术基础之上。大模型训练任务本质上需要此类高性能计算架构支撑。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并行科技在不依赖硬件迭代的条件下,通过算法优化与调度策略升级,显著降低了用户算力使用成本。这一优化能力源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应用运行特征分析系统,该系统能够基于用户作业的负载特征与时间分布,动态匹配最优算力资源,在保障作业稳定性的前提下最大化服务器利用率,从而降低用户电费支出与总体拥有成本。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技术方案成熟可靠

当前智算中心相关技术体系已较为成熟,GPU集群架构、高速网络互联、液冷散热等关键技术在国内已有大量成功落地案例,配套软件生态完善,项目可采用经过验证的成熟技术方案进行建设,技术风险可控,能够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建成投运。

2、市场需求明确旺盛

当前国内人工智能应用渗透率快速增长,大模型训练、智能算力租赁等需求持续井喷,现有算力供给严重不足,多家企业已表达了明确的算力采购意向,项目建成后可快速实现算力资源消纳,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回报可期,具备良好的商业可行性。

3、公司具备实施基础

公司深耕算力服务领域多年,拥有专业的技术运营团队和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已建立稳定的客户渠道和行业资源,对算力市场需求有深刻理解,具备智算中心运营所需的运维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为项目顺利实施和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4、公司具有应对固定资产迭代或淘汰风险的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历年采购的算力设备固定资产绝大多数处于正常线上运营服务状态。不同于电子计算机、手机等通用计算、通信设备,超算和智算集群基于并行计算原理构建,算力服务器集群为同一个计算任务协同工作,集群的计算性能与单台服务器或者单个芯片的计算性能之间不是线性叠加关系。根据公司历史运营和运维经验,通过合适的并行策略、软件和应用优化以及良好的运维保障,算力设备经济生命周期通常为7-8年,

针对部分应用场景甚至能达到10年。当前国内超算中心中,服务规模较大、服务口碑较好的广州超算建于2013年,无锡超算建于2015年,济南超算和郑州超算建于2021年。智算算力方面,目前在智算中心上架数量和使用率较高的GPU分别为英伟达A系列、H系列和华为昇腾910系列,其中英伟达A系列和华为昇腾910系列均发布于2020年,英伟达H系列发布于2022年。

在运营策略方面,公司建立设备健康度评估体系,对在线运行的算力服务器开展性能检测与健康状态核查,依据评估结果对设备所属算力梯次进行动态调整与优化配置,从而提升算力资源利用效率,延长算力设备经济使用寿命。公司通过客户分层与产品设计,可以将设备的代际差异转化为差异化定价的依据。动态扩容与滚动更新,传统模式下,一次性采购大量设备,几年后一次性淘汰,带来巨大的财务冲击和业务中断。滚动更新可以平滑这一过程。在资产生命周期管理层面,通过小批量采购、渐进式替换,新设备到位后,优先分配给高价值任务。较旧型号的算力设备逐步下迁,转入下一梯级继续服务,当旧设备故障率升高或能耗比过低时逐步下线。公司对接专业IT资产处置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处置下线淘汰的算力设备。

公司折旧年限及预计残值率的确定考虑了固定资产的用途和消耗方式,合理地估计了设备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物理的使用寿命,可以满足公司自身业务的运行和更新换代的客观需求。

(五)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52,254.6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2,254.69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52,254.69

100.00%

1

建筑租赁费

36.50

0.07%

2

硬件购置费

52,218.19

99.93%

3

设备安装费

-

-

二

建设期利息

-

-

三

铺底流动资金

-

-

四

总投资

52,254.69

100.00%

根据公司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

自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力资源池。通过近年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CPU/GPU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备等),并形成以自有算力为主的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的CPU/GPU或相关的模组、服务器,均系直接自中国境内供应商处采购,并进行测试、组网后上线运营。该采购模式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

自2018年起,公司持续采购相关算力设备部署形成算力资源池,持续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公司已与多家服务器及相关算力设备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供应链的多元化和稳定性,包括国内头部服务器厂商、资深系统集成与渠道服务商等。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和供应渠道变化,持续开发新的供应商以丰富储备、降低供应链风险。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外部程序。

本项目具体进度详见下表:

序号

内容

进度安排(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项目前期准备

△

△

2

设备购置

△

△

△

△

△

△

3

人员招聘、培训

△

△

△

4

安装、组网、调试

△

△

△

△

5

试运行、投入运营

△

△

△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利用。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审慎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43,083.28

110,995.85

65,461.73

毛利率

20.03%

24.23%

32.87%

利润总额

1,311.94

1,427.26

1,61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0.61

1,221.80

1,20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8.82

-7.46

495.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55

3.08

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67

-0.02

1.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0

0.0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73

5.71

8.25

存货周转率(次)

0.96

17.34

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0.41

24,501.01

12,222.27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53,943.35

222,123.11

153,630.27

总负债

197,951.90

176,151.53

117,57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46,456.85

44,557.32

34,950.43

货币资金

42,400.58

31,035.04

28,585.06

应收账款

38,582.06

24,617.22

9,130.48

存货

11,719.43

12,068.63

7,062.45

固定资产

108,949.84

104,125.34

84,241.23

应付账款

20,152.70

22,246.94

8,54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78

7.46

6.00

资产负债率

77.95%

79.30%

76.53%

流动比率(倍)

0.78

0.72

0.65

速动比率(倍)

0.60

0.48

0.43

注1: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2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注2:2026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注3: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2、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3、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的净利润/期末股本总额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中的软硬件成本 $ \div $扣除合同履约成本后的平均存货余额

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8、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如下: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42,400.58

31,035.04

28,585.06

应收账款

38,582.06

24,617.22

9,130.48

存货

11,719.43

12,068.63

7,062.45

其他流动资产

13,249.90

16,235.58

12,207.61

固定资产

108,949.84

104,125.34

84,241.23

短期借款

38,981.05

25,937.08

26,137.90

长期借款

42,052.13

42,052.13

24,186.75

应付账款

20,152.70

22,246.94

8,546.08

合同负债

63,593.94

47,415.19

41,609.58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8,585.06万元、31,035.04万元、42,400.58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8.98%、35.61%、38.08%。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吸收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等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增加。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30.48万元、24,617.22万元、

38,582.06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5.64%、28.24%、34.65%,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司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公司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算力服务业务规模扩大,企业客户数量及后付费客户数量增加。

3、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062.45万元、12,068.63万元、11,719.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10%、13.85%、10.52%。公司的存货由库存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组成,其中以合同履约成本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未使用的外采算力资源以及未结转成本的技术服务费有所增加,带动合同履约成本规模扩大。

4、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2,207.61万元、16,235.58万元、 13,249.90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92%、18.63%、11.90%。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2025年度,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算力设备等资产采购规模扩大,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

5、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4,241.23万元、104,125.34万元、 108,949.84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43%、77.15%、76.41%。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速较快,主要原因系随着算力服务行业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固定资产以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公司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有较大提升,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随之下滑。

6、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6,137.90万元、25,937.08万元、38,981.05万元,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4,186.75万元、42,052.13万元、42,052.13万元。公司借款余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扩大长短期银行贷款规模,用于日常经营及固定资产采购以满足算力服务行业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7、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和工程设备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546.08万元、22,246.94万元、20,152.7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8%、18.36%、14.12%。2025年末,应付款项账面价值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算力设备资产采购增加所致。

8、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41,609.58万元、47,415.19万元、63,593.9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6.15%、39.14%、44.55%。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余额持续增长,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二)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利润表科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43,083.28

110,995.85

65,461.73

毛利率

20.03%

24.23%

3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8.82

-7.46

495.80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5,461.73万元、110,995.85万元、43,083.28万元。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长 69.56%,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17.29%,主要系公司算力服务收入增幅较高。近年来,国内智算算力市场景气度较高,公司通过建设自有算力并整合外部算力中心的优质算力资源,同时聚焦于应用运行特征分析与优化,为用户提供便捷、稳定、高速、高性价比的算力资源,带动了公司算力服务收入的增长。

2、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2.87%、24.23%、20.03%。2025年度,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约10个百分点。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水平受1)市场竞争环境导致的同期算力服务市场价格波动; 2)客户需求的产品形态和算力资源配置;3)与部分客户的具体商业合作安排等多重因

素影响,在报告期内存在较大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算力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9%、 22.03%、15.57%。

3、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95.80万元、-7.46万元、758.82万元。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盈转亏,主要原因系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降幅较大;2)由于应收账款规模扩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有所上升,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2024年度增长 306.59%306.59\%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26.04%126.04\% ,一方面系报告期内公司抓住算力行业高速发展的机遇,以算力服务为核心业务,持续深化与包括多家国家级超算中心在内的各类超算中心以及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建设集群等方式扩大自有算力资源池,为用户提供全面、安全、易用、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带动算力服务收入持续增加,规模化效应显现;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提升各项费用支出的管控能力及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22.27万元、24,501.01万元、-1,980.41万元。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度增长 99.54%,主要系受算力服务业务发展驱动,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带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增加。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562.32%,主要系公司算力服务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给上游算力提供商的押金及保证金相应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显著增长。

(四)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5、0.72、0.78,速动比率分别为0.43、0.48、 0.60,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回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53%、79.30%、77.95%,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为抓住算力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公司持续扩大银行贷款规模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扩大经营规模等,导致公司长短期负债规模扩大。长期看来,公

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带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加,预计公司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

2、盈利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5%、 -0.02%、1.67%,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9元/股、-0.00元/股、0.13元/股,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2025年度,受毛利率下降、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略有下降;但公司持续提升自身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及改善营运能力,从而把握住行业高速发展的机遇,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盈利能力已显著回升。

报告期内,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赋能基础科研等新技术和新应用领域的快速推广普及,算力服务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司深耕高性能计算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高性能算力建设、运营和服务经验,拥有在行业内领先的高性能计算应用性能优化方法、工具和专业的优化团队,能够为各个行业的客户持续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为盈利能力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3、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25、5.71、4.73。由于公司算力服务业务规模扩大,企业客户数量及后付费客户数量增加,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原值持续增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80、17.34、0.96。2025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带动软硬件成本大幅提升。2026年第一季度末,由于2025年度公司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业务有所增长,公司增加了相关软硬件备货,存货周转率大幅回落。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发挥核心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营收水平,在巩固原有优势的前提下,加速研发成果转化,通过建设并行科技智算云平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领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或股权认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资本结构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由于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或将被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不断建设,公

司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将带动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有效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充足的流动性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有助于增加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负债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签署日,陈健、贺玲夫妇合计持有或控制并行科技 17,772,832股,占并行科技股本总额的 29.34%。陈健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贺玲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9,087,293股测算,假定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健、贺玲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25.51%的股份,二人合计控制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将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九、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草案)“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算力服务处于技术较为前沿的领域,国家对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算力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算力服务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内竞争者逐渐增多,包括传统超算中心、互联网云服务商、传统硬件厂商等。如果公司未来在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升级、销售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不能及时满足市场动态变化,公司将会在拓展企业客户资源、拓宽获客渠道等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公司经营有可能受到竞争对手冲击。

(二)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展迅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公司从市场开拓、资源整合、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风控、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也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构架及管理人员的能力未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和提高,治理机制未能随着公司发展及时进行改进,不能较好地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则将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竞争力。

(三)设备托管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租赁IDC机柜放置自有算力设备,并委托IDC服务商提供设备托管服务。相关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于公司,具体的设备保管、日常维护等由IDC服务商提供,且需维持设备运行所需电力及环境。如果受托方管理不善,可能影响设备的有效运行,对公司造成损失。同时,如果到期后公司与IDC服务商合作终止无法续约,则存在需要另外寻找IDC服务商并搬迁设备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导致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算力服务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持续扩充自有算力资源池,

增加了算力设备固定资产的采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84,241.23万元、104,125.34万元、108,949.8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亦随之上升。未来公司或将结合业务需求进一步加大算力设备固定资产的采购,并且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固定资产折旧将进一步上升,若公司对该等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未来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2.87%、24.23%、20.03%,主要受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公司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受1)同期算力服务市场价格波动;2)客户需求的产品形态和算力资源配置;3)与部分客户的具体商业合作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9%、22.03%、15.57%,呈现出下滑趋势,主要原因为2025年以来,随着大模型产品逐渐步入商业化阶段,下游客户对算力资源的需求呈现结构性变化,一方面导致算力服务市场出现局部供过于求的局面,另一方面使得公司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更低的算力资源类型收入占比提升。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升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或持续优化算力资源配置以提升利用率,则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政策。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能持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130.48万元、24,617.22万元、 38,582.06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25、5.71、4.73。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将持续提升,但若公司客户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并增加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偿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53%、79.30%、77.95%,流动比率分别为 0.65、0.72、0.78,速动比率分别为0.43、0.48、0.60。报告期内,为抓住算力市场高速

发展的机遇,公司持续扩大银行贷款规模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扩大经营规模等,导致公司长短期负债规模扩大。尽管公司目前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且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不断提升,但若未来公司经营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及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负面影响,或公司未能持续保持竞争力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及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公司将面临一定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等因素得出,项目虽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整体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投资超支、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建设和实施周期,短期内募投项目不能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如果市场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算力资源供给能力。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是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增长趋势以及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客户粘性等情况的判断。如果未来出现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收缩、公司无法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大量流失等不利情形,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五)智算云平台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不及预期的风险

智算云平台建设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主要为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相关采购及销售等经营活动主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但鉴于部分高性能算力设备或关键部件来源于境外,若未来境外出口管制政策进一步收紧、供应链环境发生变化或市场供给出现波动,可能导致相关设备采购成本上升、交付周期延长或供应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项目设备采购安排及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结果将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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