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华大基因2026-08-06 17:32

摘要

1华大基因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2截至2026年8月5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731,602股,占总股本1.6092%,最高成交价40.00元/股,最低35.33元/股,支付总金额约2.51亿元。
3本次回购金额达到方案下限(2.5亿元),未超上限(5亿元)。
4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使用将依法注销。
5回购期间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

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下同)。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截至2026年8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7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实施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731,6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6092% ,最高成交价格为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5.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524,742.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5,0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6年6月16日)至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26年8月5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暨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731,602股。根据公司回购方案,以截至2026年8月5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股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81,125

0.55%

-

2,281,125

0.5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6,035,950

99.45%

-

416,035,950

99.4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6,731,602

6,731,602

1.61%

其他账户

416,035,950

99.45%

-6,731,602

409,304,348

97.85%

三、总股本

418,317,075

100.00%

-

418,317,07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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