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晶丰明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亿元。
4该举措体现管理层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助于稳定股价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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