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无锡银行2026-08-06 00:00

摘要

1无锡银行5%以上股东兴达尼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神伟化工因经营发展需求,计划于2026年8月28日至1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3,101,224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6%。
2其中兴达尼龙拟减持不超过352万股(0.16%),神伟化工拟减持不超过3958.12万股(1.80%)。
3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不涉及控制权变更,符合此前承诺及监管规定。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主体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达尼龙”)与其一致行动人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伟化工”)、殷新中合计持有本行股份150,569,632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6.86%。其中:兴达尼龙持有本行股份110,984,50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5.06%,神伟化工持有本行股份39,581,224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1.80%,殷新中持有本行股份3,9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002%。

兴达尼龙、神伟化工所持股份均为本行IPO前取得,殷新中所持股份为二级市场买入,上述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求,兴达尼龙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行股份,合计不超过3,520,000股(含本数,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即不超过本行总股本的 0.16%。神伟化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行股份,合计不超过39,581,224股(含本数,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即不超过本行总股本的 1.80%。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本行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本行收到股东兴达尼龙及神伟化工发来的《减持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持股数量

110,984,508股

持股比例

5.0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10,984,508股

股东名称

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39,581,224股

持股比例

1.8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39,581,22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110,984,508

5.06%

殷新中控制的企业

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

39,581,224

1.80%

殷新中控制的企业

殷新中

3,900

0.0002%

殷新中本人

合计

150,569,632

6.86%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52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52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经营发展需求

股东名称

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9,581,224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8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9,581,224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经营发展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qrt{}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否

兴达尼龙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兴达尼龙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兴达尼龙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 锁定期满后,兴达尼龙在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实施减持。

(3)减持计划

$ \textcircled{1} $减持数量:自无锡农商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兴达尼龙计划减持无锡农商行股份比例占所持有无锡农商行总股数的比例为不超过 20%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

$ \textcircled{2} $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兴达尼龙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 \textcircled{3} $减持价格:自无锡农商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兴达尼龙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textcircled{4} $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4) 若兴达尼龙未履行上述承诺,兴达尼龙所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 口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兴达尼龙、神伟化工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qrt{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减持期间,兴达尼龙、神伟化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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