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威股份2026-08-06 00:00

摘要

1通威股份独立董事就上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发表意见。
2针对大额资本开支,独董确认2024-2025年长期资产投资系光伏核心产业链项目延续,节奏与同行无显著差异,未发现资金流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或存在利益输送;
3针对货币资金,确认账户独立管理,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管账户、违规担保或资金占用情形。
4该回复旨在澄清监管疑虑,证实公司财务合规及资金使用合理性。

我们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89号)中涉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部分回复如下:

一、针对“2024年至2025年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的金额中,存续项目和新增项目的投建金额、对应业务类别,结合行业发展所处阶段说明近两年公司持续大规模投资建设长期资产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列示前十大流出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项目内容、对应项目建设进展、投入效益情况等,并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我们认为:1、公司2024年、2025年为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部分是源于2023年度启动,建设期持续至2024、2025年陆续完工的项目,项目类型主要涉及公司光伏核心业务工业硅、多晶硅、电池片产业链,符合公司“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长期战略目标。相关项目逐步结束后,公司投资现金流出也同步下降,整体项目建设节奏和资金支付节奏与光伏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公司2024年、2025年所涉及的资金流向符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发现所涉及供应商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潜在的利益安排,未发现公司通过供应商账户进行资金中转、回流或间接划转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二、针对“主要货币资金存放的具体银行支行名称及对应金额、存取受限情况,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上述银行的存贷款金额,说明是否存在共管账户、利用上述货币资金存款等向其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或资金被占用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银行账户独立开立、独立管理,不涉及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共管账户,也不存在利用公司货币资金存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保证等任何形式的利益倾斜或资金被占用情形。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89号)中涉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内容”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映童

姜玉艳

陈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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