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产业2026-08-05 18:56

摘要

1新产业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三项议案。
2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67.11%,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98%以上高票通过,中小股东同意率超94%。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否决议案,标志着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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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饶微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 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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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4,511,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098%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9,3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17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82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10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59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45,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02%。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8,830,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69%;反对5,67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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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03,42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30%;反对5,67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5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8,89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8%;反对5,61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48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03%;反对5,61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8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18,89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88%;反对5,61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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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3,485,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03%;反对5,61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8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洁律师、杨燕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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