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7月31日、8月3日及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8.28%。
2经自查及函询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宁国运、电投热力及持股5%以上股东宝塔石化,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正常,大股东未买卖股票。
3公司重申2026年上半年预计净利润2300万-3400万元,同比下降69.81%-79.58%,主要系去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基数较高所致,半年报将于8月15日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和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证券简称:新能股份,证券代码:000595)于2026年7月31日、8月3日和8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8.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宁夏电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致行动人(宁国运和电投热力)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宝塔石化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半年度财务核算及报告编制,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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